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宿备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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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宿备 案 证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持 证 须 知1、本证为准许外地建筑业企业在宿州市从事建筑经营的凭证。2、企业在参加工作投标、办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施工分包合同备案等有关手续时,须出示本证。3、此证只限本企业在宿使用,不得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和出卖,如有遗失应在宿州市级报纸声明作废后,再申请补办。4、企业应按资质范围在宿参加施工投标、承揽工程施工任务等工程建设活动。5、企业改变名称、企业资质等级、性质、地址、隶属关系、法定代表人、在宿管理人员等,应在变更后15日内向市建筑业管理处作变更备案手续,企业撤销、撤离或其它原因终止在宿经营,须在30日内将此证交回发证机关,逾期不

2、交,自行作废。6、本证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不履行续期登记手续的,证书自行失效,且1年内不予受理备案申请。外 地 进 宿 申 请 表进皖企 业 意 见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拟进入贵省区域开展建筑经营活动,为此郑重承诺:(1)本公司自觉遵守贵地区建筑市场和行业管理有关规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按时报送报表和有关资料;(2)统一管理好进入贵区域所有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3)对所提交的登记备案资料证件真实性负责。本公司对以上承诺负责。如有违约,愿接受处罚,并自动退出贵地区建筑市场。 (章)企业法人签字: 年 月 日拟投标工程备案所在市建设主管部门核验意见该企业符合进宿从事建筑活动

3、的注册备案条件,将纳入本市建筑市场管理范围,特此通知。 经办人签字: (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填 表 说 明1、企业应如实填写本表内容,并准备相应符合性资料,交市级管理部门核验;2、填写本表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或用电脑打印;3、本表一式二份,市级、进宿企业各留一份。登 记 证宿建管登证 号 :经研究,现批准你公司在我市开展施工投标、承揽工程施工任务等工程建设活动,自觉接受宿州市建筑市场和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我市建筑市场管理。年 月 日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建立时间年 月 日联系电话邮编传真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手机号码技术负责人职务职称企业资质内容(注明主项增项资质)主项:增项:资质证

4、书编号营业执照号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在宿分公司名称在宿分公司注册地址在宿分公司营业执照号在宿分公司税务登记号企业在宿行政负责人职务手机号码企业在宿技术负责人职务手机号码企业在宿财务负责人职务手机号码日常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备 注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宿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年龄职称岗位职务证书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级别证书编号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宿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序号姓名年龄职称岗位职务证书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级别证书编号企业在宿变更记录 发证机关(章) 年 月 日企业在宿变更记录 发证机关(章) 年 月 日企业在宿变更记录 发证机关(章) 年 月 日企业在宿变更记录 发证机关(章) 年 月 日企业

5、在宿变更记录 发证机关(章) 年 月 日企业在宿变更记录 发证机关(章) 年 月 日企业在宿信用记录 发证机关(章) 年 月 日企业在宿信用记录 发证机关(章) 年 月 日企业在宿信用记录 发证机关(章) 年 月 日年检验记录 年 月 日年检验记录 年 月 日年检验记录 年 月 日施工项目业绩记载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经理工期(起止)施工项目业绩记载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经理工期(起止)处 罚 规 定备案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暂停备案资格三个月,暂停期内禁止在我市参加其他工程建设活动,并记入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一)分公司管理人员、场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在变

6、更后15日内未向市建筑业管理处作变更备案手续的。(二)在建工程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合或未按规定程序变更的;(三)因施工企业或项目部原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未及时妥善解决的;(四)在建工程使用无资质劳务分包企业或劳务用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五)分公司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我市税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提供相关涉税资料、申报缴纳相关税费、使用或取得发票以及办理其他相关涉税事宜的;(六)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七)擅自参加应招标未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的;(八)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诋毁竞争对手,属于虚假恶意投诉扰乱宿州市场的。

7、备案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市场清出制度,除按国家规定实施处罚外,取消本年度备案,禁止在我市参加其他工程建设活动,且两年内不予办理进宿备案申请,并记入建筑业企业诚信档案:(一)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议承接工程的;(二)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四)涂改、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进宿备案证的;(五)在建工程项目部未按规定履行打卡考勤制度的;(六)进宿备案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一般事故(含一般事故)以上的;(七)连续两年在宿未承接业务的;(八)在建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因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被质量、安全部门两次以上责令整改的;(九)进宿备案证书有效期内两次被暂停备案的;(十)因施工企业原因,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集体上访事件,未能妥善解决,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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