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技术服务协议只交了预付款代扣代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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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涉外技术服务协议只交了预付款代扣代缴增值税 篇一:支付境外费用代扣增值税怎样进行会计处理支付境外费用代扣增值税怎样进行会计处理 中国税网财税实务问答 期刊xx部 日期:2021-05-06 字号 大 中 小 问:支付给国外技术使用费用106万元,代扣代缴的增值税6万元,怎样进行会计处理?这6万元增值税是否能够作为进项税抵扣?答: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本准则不规范商誉的处理本准则第三条要求,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识别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关键包含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关键账务处理6602管理费用一

2、、本科目核实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含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创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企业经费(包含行政管理部门职员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含董事会组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任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赔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6601销售费用一、本科目核实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多种费用,包含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估计产品质量确保损失

3、、运输费、装卸费等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员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和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实。参考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实施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相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1507号)第二条要求,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定义中所列举的相关工业、商业或科学经验的情报应了解为专有技术,通常是指进行某项产品的生产或工序复制所必须的、未曾公开的、含有专有技术性质的信息或资料。第四条要求,在服务协议中,假如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了一些专门知识和技术,但并不转让或许可这些技术,则这类服务不属于特许权使用

4、费范围。但假如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形成的结果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定义范围,而且服务提供方仍保有该项结果的全部权,服务接收方对此结果仅有使用权,则这类服务产生的所得,适用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条款的要求。第六条要求,下列款项或酬劳不应是特许权使用费,应为劳务活动所得:(一)单纯货物贸易项下作为售后服务的酬劳;(二)产品确保期内卖方为买方提供服务所取得的酬劳;(三)专门从事工程、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相关服务所取得的款项;(四)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其它类似酬劳。上述劳务所得通常适用税收协定营业利润条款的要求,但部分税收协定对此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中英税收协定专门列有技术费条款)。参

5、考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收协定相关条款实施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146号)要求,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包括的技术服务活动应视为转让技术的一部分,由此产生的所得属于税收协定特许权使用费范围。依据上述要求,假如企业支付的技术使用费,属于非专利技或特许权,则应在“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核实,假如是如国税函2021507号和国税函202146号所述的不应是特许权的服务费,则应在“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类会计科目核实。会计分录:借:无形资产或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21106号)第二十二条要求,

6、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接收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第二十三条要求,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正当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该具有书面协议、付款证实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二十四条要求,下列项目标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

7、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收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应税服务。其中包括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标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含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交通运输业服务。(四)接收的旅客运输服务。依据上述要求,企业支付的国外技术使用费,假如不属于财税2021106号文件要求的不得抵扣的项目,扣税凭证符正当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的,可凭

8、取得的解缴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上取得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篇二:技术服务协议增值税税率篇一:增值税税率为6%的范围提供当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部分当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当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含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一)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含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协议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1.研发服务,是指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和试验开发的业务活动。2.技术转让服务,是指转让专利或非专利

9、技术的全部权或使用权的业务活动。3.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对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计、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汇报和专业知识咨询等业务活动。4.协议能源管理服务,是指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企业提供必须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果支付节能服务企业投入及其合理酬劳的业务活动。5.工程勘察勘探服务,是指在采矿、工程施工以前,对地形、地质结构、地下资源蕴藏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的业务活动。(二)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搜集、处理、加工、存放、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含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

10、系统服务和业务步骤管理服务。1.软件服务,是指提供软件开发服务、软件咨询服务、软件维护服务、软件测试服务的业务行为。2.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是指提供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测试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的业务行为。3.信息系统服务,是指提供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和维护、信息系统应用、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信息技术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的业务行为。4.业务步骤管理服务,是指依靠计算机信息技术提供的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经济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内部数据分析、呼叫中心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服务的业务活动。(三)文化创意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包含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

11、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1.设计服务,是指把计划、计划、设想经过视觉、文字等形式传输出来的业务活动。包含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2.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3.知识产权服务,是指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活动。包含对专利、商标、著作权、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代理、登记、判定、评定、认证、咨询、检索服务。4.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多种形式为用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申明

12、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含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公布、播映、宣传、展示等。5.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行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四)物流辅助服务。物流辅助服务,包含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1.航空服务,包含航空地面服务和通用航空服务。航空地面服务,是指航空企业、飞机场、民航管理局、航站等向在中国境内航行或在中国境内机场停留的境内外飞机或其它飞行器提供的导航等劳务性地面服务的业务活动。包含旅客安全检验服务、停机坪管理服务

13、、机场候机厅管理服务、飞机清洗消毒服务、空中飞行管理服务、飞机起降服务、飞行通讯服务、地面信号服务、飞机安全服务、飞机跑道管理服务、空中交通管理服务等。通用航空服务,是指为专业工作提供飞行服务的业务活动,包含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播洒、航空降雨等。2.港口码头服务,是指港务船舶调度服务、船舶通讯服务、航道管理服务、航道疏浚服务、灯塔管理服务、航标管理服务、船舶引航服务、理货服务、系解缆服务、停泊和移泊服务、海上船舶溢油清除服务、水上交通管理服务、船只专业清洗消毒检测服务和预防船只漏油服务等为船只提供服务的业务活动。3.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是指货运客运场站(不包含铁路运输

14、)提供的货物配载服务、运输组织服务、中转换乘服务、车辆调度服务、票务服务和车辆停放服务等业务活动。4.打捞救助服务,是指提供船舶人员救助、船舶财产救助、水上救助和沉船沉物打捞服务的业务活动。5.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收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以自己的名义,在不直接提供货物运输劳务情况下,为委托人办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手续的业务活动。6.代理报关服务,是指接收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委托,代为办理报关手续的业务活动。7.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其它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8.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运输工

15、具和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五)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有形动产租赁,包含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是指含有融资性质和全部权转移特点的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活动。即出租人依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协议期内设备全部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协议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根据残值购入有形动产,以拥有其全部权。不管出租人是否将有形动产残值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2.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物品、设备等有形动产转让她人使用且租赁物全部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光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她人使用,不配置操作人员,不负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收取固定租赁费的业务活动。干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飞机在约定的时间内出租给她人使用,不配置机组人员,不负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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