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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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2015 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 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 设,推进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四川省创新大赛,英 文名称 Sichua n Adolesce nts Scie nee & Tech no logy Inn ovation Con test,缩写SASTIC)是面向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 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省 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第三条四川省创新

2、大赛的宗旨和目的:为全省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 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 促进我省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培 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四川省创新大赛主办单位为四川省科协、教育厅、科技厅、环保局、体育局、团省委、妇联、知识产权局和举办地 所在市、州人民政府。其职责是:负责全省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 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第五条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是全省创新 大赛的发起者,主办单位授

3、权四川省科协以该组委会的名义组织 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其职 责是:负责制定和修订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确定全省创新大赛 活动内容、活动时间和地点,负责全省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和评 审委员会的组成。第六条 每届四川省创新大赛承办单位为举办地所在市、州 科学技术协会及其他相关机构。第七条 每届四川省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协商组成,组织委员会包括荣誉顾问、主任、副主 任、委员。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一名,副主任 若干名,负责当届四川省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第八条 每届四川省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四川省青 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4、组委会负责聘请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 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四川省评审委员 会根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第三章组织管理第九条 四川省创新大赛和市、州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 下简称市级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十条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依据竞赛章程组 织全省创新大赛,定期培训各市级竞赛组织工作者,指导市级组 织好赛事。第十一条市级竞赛是全省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由各市、 州科协牵头,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参照省级竞赛章程制定本市竞 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市级竞赛,接受省组委会办公室的检查 指导。第十二条四川

5、省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终评决赛于每年 三月中下旬举办,由市级组织机构申请承办。第十三条相关省级主办单位每年第四季度下发下一年度的 大赛通知,公布申报名额。市级组织机构应按照分配名额及有关 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省创新大赛。第十四条 全省创新大赛和市级竞赛应规范评审工作,确保 公平、公正。各级科协等主办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辅导 评审项目或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对创新成 果必须通过申报材料审阅、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审组专家研 究领域要与评审项目的所属学科对应,每个学科评审组必须由三 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建立健全评审 专家更新机制,每届评委会成员要在

6、上届基础上至少更新四分之 一以上;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 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市级竞赛结束后, 应将评审方案、评分标准、日程安排、评委会名单、评审结果、 大赛总结上报全省竞赛组委会。第十五条省组委会办公室定期对省级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抽 查。依据市级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 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调整下一届全省创新 大赛的申报名额。第十六条四川省创新大赛获奖名单于终评结束后在指定官 方网站上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各 主办单位。第十七条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 诉(质疑投诉者

7、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 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备 案。各市级组织单位接到省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要求核实的实 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第四章活动内容第十八条四川省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 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第十九条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技 创意竞赛,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二十条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青少年科技 实践活动、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等,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一条 四川省创新大赛期

8、间设立科技教育论坛,以主 题报告、专题发言、参与式培训等形式,为科技教育工作者提供 交流与合作的平台。第五章竞赛规则第二十二条 省组委会办公室根据全国创新大赛活动内容,制订各项竞赛规则,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中学生 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科 技创意项目竞赛规则、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青少年 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见附件)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 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即表示其完全按照 本章程参加四川省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章 程约束。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 委员会的决议,否

9、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第二十四条知识产权保护:1.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 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2.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 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 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3. 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 以及授权进行公益使用等。第二十五条免责声明:1.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四川省创新大赛 的举办,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参赛 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2. 为了维护参赛者的合法权益,主办单位建议参赛者在参赛 前向有

10、关部门申请知识产权方面的保护。否则,由此给参赛者造成的损失,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 因参加四川省创新大赛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侵犯第三人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 等)由参赛者承担,主办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并在四川省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服务平台”(http:/sichuan.xiaoxiaotong.org ) 上发布,于发布之日起 实施。附件:1.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2. 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3. 科技创意项目竞赛规则4. 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5.

11、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6. 青少年科学影像活动比赛规则附件1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一、学科分类和学科认定(一)小学生项目研究领域分类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按研究领域分为物质科学,生 命科学,地球与空间科学,技术与设计,行为与社会科学等5个领域。1. 物质科学(MS):研究物质基本结构、运动规律、相互作 用及其变化,主要包括物理学、化学和材料科学。如:物质的状 态及变化,力的作用和运动,能量的不同形式及其相互转换,守 恒等。2 .生命科学(LS):研究生命现象、生命活动的本质、特征 和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各种生物之间和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 系,包括生命的起源、进化、构造、发育、功能、行

12、为、与环境 的互动关系等。如:生物的分类和生物多样性(动物和植物),生命的主要特征(生命活动和生命周期),人体和健康等。3.地球与空间科学(ES):研究地球系统 (包括大气圈、水 圈、岩石圈和生物圈) 和宇宙空间的物理、天文、化学和生命活 动等自然现象与变化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规律。包括地理学(含土 壤学与遥感)、地质学、矿物学、空间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 生态学等。如:地球与太阳系,自然资源与资源再生,人类与环 境的关系,自然环境保护等。4. 技术与设计(TD ):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和生活实 践,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特定的形式和方法(生存和生产工 具、设施、装备、语言、数字数据、信息

13、记录等)实现,是科学 实践的重要方面。包括土木、机械、航空、化学、交通运输、环 境、电子、电气、人工智能和计算机等领域的综合设计与制作, 以解决实际问题。5. 行为与社会科学(SO):指通过观察和实验来研究人和动 物行为与反应,人类社会中的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 的科学,包括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考古学、教育学、动物 行为学、人种学、语言学、城市问题等。(二)中学生研究项目学科分类和学科认定中学生按研究学科分为数学、计算机科学、物理学、地球与 空间科学、工程学、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医学与健康学、 化学、生物化学、环境科学、行为与社会科学等 13个学科。1. 数学(MA ):指形

14、式逻辑或各种数字及代数计算的开发, 以及这些原理的应用,包括微积分、几何、抽象代数、数论、统计 学、复数分析、概率论等。2. 计算机科学(CS):指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工程设计与开发,包括互联网技术及通信、计算机制图技术(包括人性化界面),仿真/虚拟现实技术,计算科学(包括数据结构、加密技术、编码及 信息理论)等。3. 物理学(PH):指能量及其与物质作用的原理、理论和定 律,包括固态物理、光学、声学、粒子、原子物理、原子能、等 离子体、超导体、流体和气体动力学、热力学、半导体物理学、 磁学、量子物理学、力学、生物物理学等。4 .地球与空间科学(ES):包括地质学、矿物学、地貌学、 海洋学、气象学

15、、气候学、天文学、洞穴学、地震学、地理学等。5. 工程学(EN):指直接将科学原理应用于生产及实际应用 的项目,包括土木工程、机械工程、航空工程、化学工程、电气 工程、摄影工程、音响工程、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制热与制冷 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环境工程等。6. 动物学(Z0):指对动物的研究,包括动物遗传学、鸟类 学、鱼类学、爬虫学、昆虫学、动物生态学、古生物学、细胞生 理学、生理节律学、畜牧学、细胞学、组织学、动物生理学、无 脊椎动物神经生理学、无脊椎动物研究等。7. 植物学(B0):指植物生命的研究,包括农业科学、农业 经济学、园艺学、林学、植物分类学、植物生理学、植物遗传学、 植物溶液培养、

16、海藻等。8. 微生物学(Ml ):指有关微生物的生物学,包括细菌学、 病毒学、原生动物学、真菌学、微生物遗传学等。9. 医学与健康学(ME):指对于人类及动物的疾病和健康的 研究,包括牙科学、药理学、病理学、眼科学、营养学、公共卫 生学、儿科学、皮肤学、过敏反应、语言与听力等。10. 化学(CH):指对物质性质和组成以及其所依从的规律的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有机化学(不含生物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材料化学、塑料、燃料化学、杀虫剂、冶金学、土壤化学等。11. 生物化学(BI):指生命活动进程中的化学,包括分子生物学、分子遗传学、光合作用、血液化学、蛋白质化学、食物化 学、激素等。12. 环境科学(EV):指对于空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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