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操作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488328222 上传时间:2023-07-0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7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操作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操作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操作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操作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操作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操作》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操作(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一、用户注册(一)管理部门用户1、登陆(云南省林权信息服务网)首页,点击屏幕右侧“林业专业合作社信息平台”,输入分发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平台;2、林业部门用户登录后新建子用户,及时将子用户名和密码分别通告同级财政和供销,以方便财政和供销查阅合作社相关材料。(二)林农专业合作社用户1、登陆(云南省林权信息服务网)首页,点击屏幕右侧“林业专业合作社信息平台”进入平台;2、点击页面顶部右端的“注册”,填写专业合作社基本注册信息,检查无误后完成注册;二、业务办理(一)信息备案1、专业合作社用户点击页面中下端的“点击进行业务办理”;2、输入账号信息登陆平台;3、 点击左侧“填写

2、合作社备案材料”进行信息备案;4、 录入合作社基本信息及数据,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已录入的信息(已保存的信息和资料仍可以进行修改和添加);对录入信息进行检查;5、 在页面下方按不同的附件要求上传相应附件的电子版文件,以确保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并供管理部门审核,完毕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6、 审核包括县级备案审核和市级备案审核两步,由林业主管部门完成审核操作。合作社用户可以随时登陆自己的账号查看审核进度,若审核不通过,则按审核意见补齐材料后再次提交备案请求。(二) 省级示范社申报1、林农专业合作社备案通过后方能进行省级示范社申报操作,点击左侧“填写省级示范社申报材料”。2、录入完毕,查

3、验相关附件是否已正确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即可进行申报。3、提交申报后,合作社用户同样可以在用户页看到审核进度和审核意见,若审核不通过,则按审核意见补齐材料后再次提交申报请求。(四)管理部门审核操作1、备案审核。(1)以管理员账号登陆平台,点击“合作社备案审核”,审核合作社提交的备案信息,审核分为县,市两级审核,各地区审核账号只能审核该地区的合作社用户;(2) 若有审核账号对应地区合作社用户提交审核请求,将在右侧待审列表中出现账号相应信息,市级审核账号可以按区域搜索各县区待审核列表。(3) 点击“查看备案材料”可以查看合作社用户的基本信息和提交的附件材料,点击“审核备案材料”则进入以下界面,可以进行“审核通过”获“审核退回”操作,并附加审核意见以便于合作社用户根据审核意见修改或补齐材料。2、省级示范社申报审核。(1)省级示范社申报审核与备案审核操作相同,林业主管部门经与同级财政、供销讨论,达成一致审核意见后由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完成审核操作。审核需根据合作社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量化评分,量化评价分为初评和复评,初评由县区级用户完成,复评由州市级用户完成。(2)点击“填写申报量化评分表”即可对各项进行量化评分;(3)评分结束后再进行审核操作。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