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东大学纵横向课题校内合作经费分割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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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东大学纵、横向课题校内合作经费分割的管理规定 为鼓励团队协作、跨学科联合,激励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也为方便各科研单元顺利开展工作,结合新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经研究决定,对于科研人员承担的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可根据项目实施启动时的实际情况,允许校内合作经费进行分割。 特作如下管理规定: 因研究工作确需经费分割使用的项目,原则上规定纵向课题总经费&g;30万元人民币或横向课题总经费ge;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经所在院系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除合同(任务书)中已规定设立子课题,并明确各子课题项目负责人职责的项目外,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可在校内设立若干子课题,在经费分割前,

2、必须分别与各合作人签定校内合作协议(双方签字、所在院系盖章)。协议内容包括:项目负责人根据预算明确合作人经费使用额度与使用范围,承担研究工作内容、知识产权归属等。 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整个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对项目按合同(任务书)完成负责。 在办理项目入帐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立项信息表,经审核后,由科技处经费管理人员办理项目与子课题经费本。经费按项目与子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系)进行统计。子课题经费支出汇总至项目进行决算。 合作经费分割需要考虑项目预算书的总预算安排,确保项目经费的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便结题时经费决算合理规范。 子课题设立后不纳入晋升、奖励范畴,研究人员排名按项目合同(任务书)或立项信息表中顺序确定。 东南大学科技处 第 1 页 共 1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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