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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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下运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 公司“民爆物品管理细则”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 作。2、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 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 任。3、运送爆破物品时,民爆安全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 任心,严禁酒后入井,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4、运送爆破物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 同车载运。5、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使用工 作面要清点核对数量。6、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 物品。7、运输过程中,不得在上、下

2、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在主运输 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 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 面。8、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得运送其它材料。井下放炮“一炮三检查”制度为加强井下爆破管理,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放炮“一炮三检查” 制度如下:1.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下爆破。2. 凡本矿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3. 井下放炮地点在打完眼装药前,必须先经瓦检员检查瓦斯,只 有在放炮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8%时,才允许 装药。4. 炮眼装完药联线前,再经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放炮地点附近 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

3、浓度小于0.8%时,才允许炮工联线放炮。同 时,班长安排专人在能进入放炮地点巷道的各巷道内(警戒线以外) 站岗截人,只有正常供风、站岗截好人,瓦检员再次检查扭炮机地点 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方可下令响炮。5. 爆破后,瓦检员再次检查瓦斯,只有回风流中瓦斯浓度降到 0.8%以下,炮烟吹散后,由瓦检员、班长、安全员、放炮工进入验炮, 进入顺序依次为瓦检员、班长、安全员、炮工,瓦检员在进入时,边 走边检查瓦斯,只有验完炮,处理完隐患后,方可恢复工作。6. 处理瞎炮和补炮也必须按以上顺序进行瓦斯检查和验炮。“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 “三人连锁放炮制”就是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检员

4、三人必须同 时自始至终参加放炮工作的全过程,并执行换牌制。2. 执行换牌按下述程序进行操作:1)炮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2)班组长接到警戒牌后,在检查顶板、支架、上下出口、风量、 阻塞物、工具设备、洒水等放炮准备工作无误,达到放炮要求条件时, 负责布置警戒,组织撤出人员到规定的安全地点躲避。3)班组长必须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 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规定距离并有掩护的安全地点 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等标志。4)警戒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没有得到撤岗命令前,不得脱岗。 在警戒期间,严禁任何人员进入放炮警戒区。5)班组长必须

5、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 已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6)瓦斯检查员在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 0.8%以下,通风正常及煤尘符合规定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 破工。7)放炮前,瓦斯检查员还应检查扭炮机地点附近的瓦斯浓度,其 浓度在0.8%以下,方准放炮工操作炮机。8)爆破工接到放炮牌后,才允许将放炮母线与连接线进行连接, 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通风良好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掩护点到放炮地点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9)爆破工、警戒人员和放爆躲避人员都必须躲在有支架、物体等 掩护和支护、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10)放炮通电工作只能由

6、爆破工一人完成。放炮前,爆破工应先 用导通表或爆破电桥以及欧姆表检查网路是否导通,若网路不导通, 必须先查清原因。11)若网路正常,爆破工必须发出放炮警号,高喊数声“放炮了” 或鸣笛数声,至少再等5s,方可放炮。12)放炮时,先将母线扭结解开,牢固地接在发爆器的接线柱 上。使用电容式发爆器时,先将钥匙插入发爆器内,将毫秒开关转至 “充电”位置,待氖灯泡闪亮(MFB型发瀑器)或红绿灯交闪(MFBB 型发爆器)时,再讯速将开关转至“放电”位置进行“爆破”。13)放炮后,爆破工必须立即取下发爆器把手和钥匙,并将放炮 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14)放完炮后,三牌各归原主保管。3. 对整个放炮过程

7、,由当班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瞎炮处理制度1.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的尚未爆 破装药的炮眼,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2. 通电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 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分钟后,才可沿线检查,找出拒爆的 原因。3. 在实际工作中,如果遇到瞎炮要仔细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有 效措施,加以消除。当班瞎炮当班处理,要做好交接班。在处理瞎炮 时应采用以下方法。1)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联线再放。2)重新联线放炮不响,可在距瞎炮炮眼至少0.3m处另打一个与 瞎炮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3)重新打眼装药放炮后,放炮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和矸石, 收集未爆的电雷管。4)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5)处理瞎炮必须有当班班长、安全员、瓦检员现场指挥处理, 其他人员撤离现场。4. 处理瞎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来放置的炸药和雷管, 严禁将炮眼残孔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 吹这些炮眼。5. 违反本制度,一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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