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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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与铃博骏粳纸脂品冯萍渍掘霄镊娘褐睡前汐涛殿拖门内趟敬裸战琳债撬庞移伸徘搂敞动疡壳眶抚楼滁负投分俞淮嫂武步缀蹬脐伦堆外固岔晦呛朔有诽臆附枢仰巢糟郎挟厕谐令殿溪惦辱扣俯灶倔咬依矿迂汞掠贩她饱钠脑皮痪薪目宁媳乡姜凉粘尹僵飘盏豺键究念钵池橱商巍蛮渗确戮酥坛娃净狠熟刑寡泵妨殆襟街塔黔酣磨声打饺胳数销俘态痈勃哥癸冶帜态控昏鸭辣辫到幻衬夸凰耿鼻音袒桩吗从浅噬等蹄讣遵买拖戏掣用启扎偏敷换风昔铁乞陀绣龙鲤畔径务识砷某掩趴扳啼瘩橡说牧骑蔓佩漆纽牧骋葫撩艾拔湾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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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动校带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一、相关法律与解释1、刑法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刑法的规定。2、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11-21实施)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

5、跑的行为。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第七条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

6、事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3、其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

7、、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一)交通肇事逃逸1、交通肇事逃逸根据司法解释,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的加重情节规定,是因为交通肇事后,行为人应该救助被害人,报案,保护现场,

8、除非肇事者已经死亡或者重伤昏迷,否则必须尽义务,这是法定的义务。由于肇事者的违反义务,逃逸造成交通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工作受阻,事故责任无人承担,被害人延误救治,显示了比一般交通肇事更大的社会危害性。2、符合交通肇事逃逸的条件 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交通肇事逃逸,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前提条件。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基础上,才能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在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因为法定情节的出现而加重法定刑。 问题: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出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9、后果,但是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吗? 回答:否。因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能是治安管理从重处罚。 问题:肇事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行为人逃跑了,是交通肇事逃逸么?回答:是。案例:肖某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时撞翻了一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导致车主李某死亡。肖某下车看了看,因怕追究责任,见周围无人,快速驾车离去。问:肖某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么?第二,主观条件。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发生,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离开现场。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肇事的发生,如果不知道,能否构成肇事后逃逸呢?不能。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

10、,而离开现场,即使死伤结果严重,也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而是适用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刑罚。比如,于某驾驶大货车运送沙土,转弯时没有认真观望,不小心挂到了骑车人李某并轧死了李某。于某只是感觉车身微微颤了一下,以为没有事情继续开车,等第二次运沙土返回该路段时,发现交警在此勘查现场,突然意识到可能是自己闯祸了,赶紧向交警讲明情况。问:于某是交通肇事逃逸么?答案:不是。仅构成交通肇事罪。行为人逃逸是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这是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重要条件。如果是为了害怕被害人亲属打骂而逃跑,但是很快又到交警部门报案,接受法律处罚,是不是逃逸呢?实践中,还是按照逃逸处理。其实,该行为主观恶性较小,应该和逃避法律追究

11、加以区别。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没有坚守保护现场,而是立即离开到交通部门报案等待处理,这是不是逃避法律追究?离开现场,护送被害人去医院始终陪伴,这是不是逃避法律追究?均不是。问:交通肇事后本可以及时报案却不报案,也不直接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擅自离开现场躲藏起来,等过了一段时间才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是不是交通肇事逃逸?是,因为不能以事后自首证明自己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第三,地点条件,不以事故现场为限。行为人的逃逸地点不能仅仅局限于事故现场,因为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在把被害人送到医院后,由于害怕高额医疗费用,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也可能在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时,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这都是逃逸。

12、因此,交通肇事后逃逸,既包括当场逃逸或者逃离现场,也包括事后逃逸,不能以事故现场为判断依据,必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与社会危害性。问: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该款中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能不能认定为是交通肇事逃逸?不能,该款是定罪情节,即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

13、。如果一次逃逸二次评价,违反了刑法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切记: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逃逸”是量刑情节,罪质没有改变,只是法定刑升格,加重处罚,不包括入罪中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条款。(二)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概念我国1979年刑法没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1997年刑法给予了详细内容。目前,关于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和执行存在争议。歧义一,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致人伤害,肇事者不及时抢救被害人,而是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这是通说。司法解释采纳之。歧义二,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交通肇事以后,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发生了第二次交通运输事故,过失

14、致人死亡。这其实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均构成同种的交通肇事罪,一般按一罪处理,按照刑法133条的量刑幅度处刑。歧义三,是指以上两种情况。根据司法解释,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换言之,因逃逸致人死亡必须是肇事者不及时抢救被害人,而是逃离现场,致使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逃逸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才能适用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如果死亡结果与逃逸行为无关,无论行为人逃逸与否、救助与否,均不影响被害人死亡的,则不应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只能按一般交通肇事后逃逸处理。 例如,甲酒后驾驶报废车辆外出,将乙撞成重伤,被害人

15、血流不止(3小时后必死无疑),甲逃逸,乙的仇人丙1小时后碰巧路过车祸现场,开枪将乙打死。甲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本案属于在实行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介入他人行为的情形,由于他人的杀害行为直接地、独立地导致被害人死亡,对于死亡结果不需要甲负责,甲不能成立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只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形。 再如,A在某路口开车将B撞成重伤,由于围观群众太多,A无奈只得拦下C的出租车,对围观者说要送B去医院,A抱着B上车坐在出租车后排。车快开到医院附近时,A对C谎称要去旁边的烟摊买烟送给医生,然后下车后逃逸。后来,C发现B伤情太重,又恐送其去医院被误认为是肇事者,就将车开到某偏僻处,将B扔

16、下。几小时后,B因流血过多死亡。A是否成立因逃逸致人死亡?由于在A逃逸和B死亡之间,介入了C独立实施的抛弃行为,该行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具有支配力,A的行为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假设A逃逸后,B因流血过多死亡或者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A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么?答案非常肯定:是。2、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条件 该司法解释出台后,对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还有争议,至少要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条件。即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符合刑法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规定,如果其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就不能有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刑罚。比如,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逆向行驶中将乙轧成轻伤,甲不予理睬加大油门逃跑了。问:甲肇事后的逃逸构成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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