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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撰写人:_日 期:_重庆建设指挥部(渝涪公司)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混凝土拌合站是工程质量保证的源头和关键环节,为实现重庆建设指挥部(渝涪公司)(以下简称建指)管辖范围内的混凝土拌合站的基础建设、人员及设备配置、信息化系统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全面标准化,以确保混凝土质量符合设计及验标要求,根据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铁建设【2013】283号)、现行有关规范(程)和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施工单位在工地自建的混凝土拌合站(以下简称拌合站),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或其它类型拌合站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工作职责及管理制
2、度第三条 设计单位对拌合站进行专项设计,确定拌合站建设标准、数量、站址布置等要求。第四条 建设指挥部职责1.根据专项设计要求,在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建站要求,审批不符合指导性施组的建站方案;2.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拌合站进行验收(含信息化);3.组织信息化软件厂商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培训,合格后由软件厂商颁发合格证;4.定期对拌合站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人员、仪器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运转情况、原材料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情况等工作进行巡视检查; 5.定期登录拌合站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系统的监管功能对拌合站的生产情况、不合格数据、违规行为记录等进行管理;6.定期检查拌合站信息化管理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对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重大功能问题及时上报中国铁路总公司信息化管理职能部门;7.对监理单位上报的拌合站违规行为进行确认扣分后录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信息平台,组织对施工单位拌合站的考核评比,频率每季度1次。第五条 监理单位职责1.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符合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建站方案进行审批,并对建站过程进行监控;2.组织对施工单位拌合站的初验工作(含信息化);3.负责对施工单位拌合站混凝土生产用原材料的进场报验单(TA6表)的签认,并做好见证或平检工作;4.签认混凝土施工配料单(格式见铁建设函【2009】27号),见证施工单位按配料单数据录入混凝土生产控制系统;5.见证施工单位对称量系统进行零点校核;6.
4、见证施工单位对首盘混凝土拌合物性能指标测试,在生产过程中监管拌合物的质量;7.见证拌合站对不合格品(原材料和混凝土)的处理,并留下相关影像资料,对超标报警台帐进行签认,每周向监理项目部提交分析处理报告;8. 驻站监理工程师每天至少登录信息管理系统2次,监管拌合站的生产和系统的运转情况;9.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频率至少每季度1次,检查结果及时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0.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根据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附录B扣分后报建指确认,确认表见附件1;11.将拌合站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违规行为扣分等情况汇总在试验检测月
5、报中,每月25日前上报建指安全质量部;12.施工准备阶段,每月25日前向建指安质部上报拌合站情况统计表,直至所监理标段拌合站全部验收完成,详见附件2。第六条 施工单位职责1.在拌合站建设前组织调查,按照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站方案,确定设备配套、场地布局及环水保措施,以确保拌合站建设安全和生产能力满足工程需要;.拌合站建设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对不符合指导性施组的建站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后报建指进行审批;3.为确保拌合站质量控制体系正常运转,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要求方法流程正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操作性强;4.应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和建指的要求编制拌合站管理办法(管理手
6、册),生产时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进行作业,至少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经过拌合站负责人审批;(1)组织与管理机构图;(2)质量保证体系图;(3)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图;(4)混凝土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流程图;(5)原材料进场检验工作流程图;(6)不合格材料处理程序图;(7)不合格混凝土处理程序图;(8)原材料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措施,至少含:原材料的取样频率、检验项目、质量标准、引用的标准规范;混凝土的出场检验标准、冬夏季施工控制措施、现场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引用的标准规范等内容;(9)人员岗位责任制;(10)主要机械设备及仪器操作规程;(11) 主要机械设备及仪器管理制度,至少含验收、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
7、内容;(12)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管理制度;(13)原材料管理制度,至少含:供应、进场验收、贮存保管、使用、消耗上报等方面的内容;(14)不合格原材料处理制度;(15)混凝土配合比审批及使用制度;(16)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17)混凝土出站检验制度;(18)混凝土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制度;(19)拌合站信息管理制度;(20) 拌合站应急处理制度,至少含:暴雨或连阴雨、停水停电、机械设备或运输车辆突发故障、突发火灾应急预案等(21)拌合站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管理制度;(22)文档资料管理制度;4.为保证混凝土的可追溯性,应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和记录(格式由各监理单位统一),应至少包
8、括:机械设备台帐、计量设备检定台帐(含试验仪器)、物资进场台帐、物资消耗台帐、原材料取样试验台帐、不合格材料台帐、混凝土出场拌合物性能试验台帐、不合格混凝土台帐、信息系统超标报警处理台帐;生产、零点校核、设备维修保养、拌合物性能试验等各种记录;5. 应配齐足够经过检定的校验砝码,开盘前根据要求对计量系统进行零点校核;6.严格按混凝土配料单施工,并按现行有关标准进行原材料进场和混凝土出场检验;7.对信息系统采集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统计分析,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8.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和人员疲劳操作。第七条 软件供应商职责1.提供满足功能需求,经第三方测试合
9、格并能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产品;2.按合同约定,结合工程进度,及时安装应用软件;3.做好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在采集、传输、存储过程中,不被无关方窃取;4.根据建指的安排及时进行培训并颁发合格证书;5.根据标准更新、表格的修订以及建设单位提出的合理需求及时更新软件;6.完成建指临时安排的任务。第三章 人员配置要求第八条 拌合站应根据生产规模配齐各类人员,主要管理人员为:拌合站站长、技术主管、信息管理员、试验人员 、物资设备管理员,主要管理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聘任的合同制员工;主要操作人员为:机电工、搅拌机操作手(值机长)、装载机司机、罐车司机。第九条 拌合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对本站的生产安
10、全、混凝土质量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第十条 拌合站站长、技术主管、信息管理员更换时应经建指安全质量部同意,其它主要管理人员和搅拌机操作手变更应经过监理单位批准。第十一条 拌合站站长应具备中专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合站管理经验,具有组织和管理协调能力,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的上岗资格证。第十二条 拌合站技术主管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2年以上拌合站技术管理经验,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的上岗资格证。第十三条 拌合站应配备经软件厂商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合站的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拌合站工作经验,具备熟练操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技能,该岗位严
11、禁由其它人员兼职。 第十四条 主要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各种资格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第十五条 拌合站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包括辅助劳务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教育及安全培训,相关资料齐全。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派驻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拌合站的原材料和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第四章 拌合站建设、设备(施)配置要求第十七条 拌合站大门悬挂 “中铁*局集团(局级单位名称)*项目经理部*号混凝土拌合站”竖形不锈钢门牌,尺寸自定。第十八条 拌合站建设前,必须考虑设备利用率和运输距离、现场是否存在施工干扰、各种原材料的分类运输及储存是否可行、动力电和水源接入是否方便、拌合
12、站网络是否满足信息化管理的要求、拌合站面积是否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等问题,确保安全且不受洪水和泥石流威胁,避开地质灾害地段,同时利于环保及排污处理,符合国家环水保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拌合站各种标识牌(安全、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场区道路标识牌)应齐全醒目,并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第二十条 拌合站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入场,功能区划分为:砂石贮存区、污水沉淀处理区、物流通道区、办公生活区、混凝土搅拌区,要求分区明显。第二十一条 拌合站所需碎石应分级进料、分级验收、分级贮存,至少为二级配或三级配,各种砂、石料仓要分别设待检仓、已检仓,数量根据规格种类确定,面积大小根据拌合站规模确定, 每个料仓应
13、设置渣样盒(样品盒)便于收料人员对比识别,料仓底以上10cm应划出识别线,避免装载机铲运不合格或者含泥量超标的底角料。第二十二条 各砂石料仓要用隔墙进行隔离,高度以避免混料为宜;底部用混凝土硬化,设置向出口方向的反坡,避免场内积水;为避免砂石料受雨天影响,料场顶部搭设料棚(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全封闭);料场前面设置排水沟,以便于排水。第二十三条 为避免环境污染,应设置三级污水沉淀处理池,大小要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搅拌机(车)清洗等生产污水必须全部引入沉淀池内。沉淀池设置双横杆钢管防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少于500,防护栏埋设距沉淀池边缘不小于500,立柱间距不大于3000,挂设安全警示标志。第
14、二十四条 为确保场内清洁,做到雨天无泥,晴天无扬尘,在拌合站入口应设置车辆冲冼区或洗车台,避免出入车辆带入泥土造成场内二次污染。第二十五条 物流通道区内所有道路均应硬化,混凝土强度和硬化厚度必须能承受重载车辆的碾压。第二十六条 办公及生活用房均应有良好的采光和通风条件,办公生活及试验室用房应分离隔开,办公区和试验室应有通讯网络,各种用房均应设置醒目标识。 第二十七条 拌合站设备配置应参照铁路混凝土搅拌站机械配置指导意见(铁建设【2012】113号)和混凝土搅拌站(GB/T10171-2005)相关要求,搅拌设备不宜选用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黑名单生产厂家。第二十八条 拌合站应至少配备以下设备:搅
15、拌机若干、混凝土罐车若干、装载机1台、发电机1台、地磅1台、吸尘器1台、高压水枪2套、试验仪器设备一套(至少配置:粉煤灰常规检测、粗细骨料含泥(石粉)量、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常规检测相关仪器。第二十九条 拌合站每条生产线应至少设置 2 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根据需要可增配2个矿粉筒仓,筒仓上应有料位指示器、温度传感器、专用取样口,顶部有自动收尘及避雷装置;至少设置 4 个外加剂罐,分别为减水剂和引气剂的已检和待检罐,外加剂储存罐顶部搭设遮阳棚,不得露天堆放,必要时四周用棉被包裹保温。第三十条 砂石料采用皮带输送机运送,输送皮带应全程封闭,粉料输送均采用螺旋式,水和外加剂采用水泵抽取提升,设置电磁分流阀装置。第三十一条 信息管理系统应与拌合站控制系统兼容,能实现原材料进场和混凝土出站信息管理、生产过程监控、自动生成统计数据报表、误差超标报警提示等功能。第三十二条 拌合站控制系统需实现混凝土配料、卸料、搅拌、出料全过程的自动控制和动态模拟显示,不得采用手动方式控制系统进行加料。第三十三条 拌合站控制系统运行参数应加密保存,数据库资料应具备自动锁定功能,不可擅自修改。生产数据可以定时备份、开机备份、高速还原,要求保存至少6 个月以上,严禁安装数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