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东海岭南珍贵树种生态园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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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东海岭南珍贵树种生态园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办事处评价单位:成都市生态环境研究所2010年1月项目概况云东海街道办事处为贯彻落实三水区委、区政府建设“生态三水”、“时尚三水”,实现将云东海建设成为珠三角第一大湖独特胜景的综合性生态旅游度假区目标,进一步充实丰富广东省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佛山云东海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内容,为优化云东海的生态环境、提升云东海人文与生态品味,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拟在辖区内建设岭南珍贵树种生态园。云东海街道位于三水区中南部,项目选址位于云东海街道珠二环高速和珠外环高速路之间,面积为500亩。总用地面积

2、1123亩,其中为云东海街道种植珍贵树种500亩,商业开发300亩,水域170亩,建设方配套种植153亩。其中:种植珍贵树种500亩,主要种植檀香、白木香和苏木,其中种植大树300亩,种植中树200亩,每亩种植82株,其中檀香33株、白木香33株、苏木16株,共种植珍贵树种41000株。500亩种植方案:大树标准:胸径5-8CM、高3M以上。在种植前须经过整地、改良土壤、选择寄主、挖穴、施肥、回穴等一系列准备工作,穴土要求疏散、不积水、基肥充足。种植期每年追肥两次,抚育期和培育期每年追肥一次。300亩商业开发中总建设规模为110000m2,其中养源会所60000m2,文化博览区20000m2,

3、商业服务区30000m2。其余323亩面积中,有水域面积170亩,开发商配套种植153亩。环境质量现状及保护目标2.1环境质量现状(1)水环境PH值、石油类、SS这三个指标在监测的4个断面均未检出超标,但是3个断面溶解氧、总磷的污染指数相对都较高,项目区域水体水质受到了污染的影响,主要是由于目前项目所处区域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尚不完善,生活污水排直接排入河涌所致。总体上,评价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一般,未受工业废水明显的污染影响,但已受一定程度的生活型污染,本项目所在区域内随着项目区域内截污管网的建设,产生的生活污水将得到很好的处理,未来河段的水质将有较大程度的改善。(2)环境空气1目前评价区域的SO

4、2、NO2、CO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监测值均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的要求。但部分测点PM10日平均浓度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2000年修改单)的二级标准,由于项目附近区域没有污染工业企业,原因可能是云东海街道正处于规划、开发、建设之中,部分道路还未铺沥青、水泥,由于受到机动车行驶以及被风扬起的尘土的影响,使得PM10日平均浓度出现部分超标现象。随着道路规划的实施、完成,PM10的浓度也将相应下降。因此,总体上建设项目拟建址所在地空气环境质量较好。(3)声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都达到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

5、096-2008)中的1类标准,说明评价区域内声环境状况良好,声环境功能符合项目规划。(4)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现状植被以次生林地、农田、灌草地为主。植物群落的生物量变化从45t/ha到245t/ha,净生产量变化从4.915.5t/haa,物种量变化从1141种/km2,总体来说,生物量值相对较好,净生产量相对尚好,植物群落物种量较丰富,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表明项目所在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处于相对中等的水平。2.2污染控制目标(1)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控制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营运期生活污水的排放,确保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水体不受明显影响,即确保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

6、2)中的类水质标准要求。(2)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控制施工期施工扬尘和施工废气污染,减缓道路交通尾气污染,确保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不受本项目废气排放的影响,即确保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2000年修改单二级标准要求。(3)声环境质量目标确保项目周围的声环境质量符合声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2类标准要求。(4)固体废物控制目标控制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渣)和生活垃圾,以及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确保所有固体废物均按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处理处置,不影响周围环境质量。(5)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保护辖区内的自然生态环境质量不受明显影响,保持和保

7、护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生态环境状况。2.3环境敏感点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辖区现状分布的环境敏感点为5个村庄和2所学校。另外,还需要将项目辖区内的水库、云东海湖及与之相连的大棉涌等水体作为环境敏感点。环境保护措施3.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3.1.1环境空气保护措施为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是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的产生及汽车尾气的排放。应对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给予足够的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施工场地及运输沿线附近的扬尘污染控制在最低限度。根据建设部关于有效控制城市扬尘污染的通知,建设单位在工程预算中应包括用于施工过程扬尘污染控制的专项资金,施工单位要保证此项资金专款专用,并在施工

8、过程中落实以下防护措施:(1)开挖、钻孔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枯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遇4级以上大风要停止拆除和土方工程。(2)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弃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3)对粉煤灰、白灰污染较严重的散状物料,施工单位采用土或苫布盖好,3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随用随运,一方面可以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减少起尘量,从而避免对周边村民生活环境造成污染。(4)施工场地内运输通

9、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出场界时运输车辆应加蓬盖,并对车轮和底盘进行冲洗,避免将泥土带入交通道路。(5)运余泥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应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6)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砍伐下来的树枝、废弃的建筑材料作为燃料燃烧。(7)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8)建设施工中使用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原料场和混凝土装卸搅拌产生的粉尘应引起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混凝土的搅拌应设有水泥储存罐,砂石场、配料仓、搅拌机设置在搅拌楼内,砂石场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喷水和封闭式的配料仓、搅拌楼

10、、封闭式皮带输送机以及在搅拌楼内设置自动吸尘机回收粉尘,在搅拌机、水泥储罐排气口加装除尘器,使粉尘达标排放。(9)文明施工,利用合适的材料,将工地与外界隔绝起来,减轻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居民生活的影响,因此建议对施工工地边界,用挡网、围幕布将工地与外界隔绝起来,既可减轻对周围人群正常生活的影响又可防止坠物伤人事故的发生,利于管理。(10)材料场和材料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应避开环境空气敏感点,以控制机械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污染。(11)建筑工地主要道路应该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应该设置冲洗设施,运输车辆驶出现场前应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严禁带尘带土出场;施工过程应设置密目网,防止和减少物料、渣

11、土和垃圾外溢;一次性浇注混凝土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应使用预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应当使用散装水泥,现场搅拌设备应采取有效防尘措施。(12)非爆破拆除工地周边应设置2.0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被拆建筑物周围应设置密目网,实行封闭拆迁,采取喷水洒水湿法作业;渣土、垃圾应当在拆除完成后3天内予以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严密遮盖;渣土、垃圾装车时应采4取洒水压尘措施;拆除后3个月内不能施工的,场地内裸露泥地应采取覆盖、地面硬化或简易绿化等防止扬尘措施。(13)本项目铺路所需的沥青混凝土应从沥青集中拌和厂加工,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沥青拌和场。沥青铺浇路面时所产生的烟气,其污染物影响距离一般在50m之内,因

12、此,当道路建设工地靠近敏感点时,沥青铺浇时应避免风向针对这些环境敏感点的时段,以免对人群健康产生影响。3.1.2污水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做好施工期污水防治措施。可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施工期的废水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1)施工废水( 根据施工总布置,在项目集中建设的工程场地内构筑相应的排水沟和集水沉淀池,以收集地表径流、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建筑材料冲洗的浑浊水,排入沉淀池内。施工场地废水应沉淀隔油隔渣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放。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施工道路和场地洒水等。加

13、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对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以免油料泄漏。防止机械跑、冒、滴、漏,防止油料进入河流中引起水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冲洗废水应经过沉砂、除渣和隔油等处理后方可排放。处理过的生产废水含油量在5mg/L以下达标排放。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残油全部分类回收并储存,施工结束后可集中出售给有关废油回收企业。(2)生活污水施工营地应就近使用现有建筑设施。施工场所的餐厨废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道,化粪池定期清掏。由于本项目绿化面积较大,在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废水集中收集后可考虑回用于植被绿化。3.1.3噪

14、声污染防治措施虽然施工作业噪声不可避免,但为减小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减轻对敏感点声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5防治条例的要求施工,并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采取适当的实施措施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1)在施工安排、运输方案、场地布局等方面考虑减少施工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兼顾敏感区在敏感时刻的声环境要求,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超标的施工场地应有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将高噪声的设备尽量远离敏感区等。(2)施工车辆途经居民区需适当减速并禁止鸣笛,施工路段应保持平坦顺畅,减少因汽车震动引起的噪声。(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

15、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如工地用的发电机要采取隔声和消声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可从根本上降低声强,低噪型运载车在行驶中的噪声声级比同类水平其它车辆约降低1015dB(A),不同型号压路机噪声声级可相差5dB(A)。要合理安排设备位置。(4)针对机械施工的噪声具有突发、无规则、不连续、高强度等特点。可采取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等措施加以缓解。如噪声源强大的作业可放在非居民休息时间进行。(5)施工安排应尽量减少对居民的影响,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敏感点,并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须采取临时的隔声围护结构或吸声的隔声屏障,也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

16、一侧建临时工房以代替隔声墙作用,减轻噪声影响;土方工程则应尽量采取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施工影响时间。(6)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使用,以避免局部噪声过高。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7)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应安排在远离声敏感点一侧。(8)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张布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遭受损害的组织或者个人赔偿损失”的规定,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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