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本省宜林地拍卖情况的调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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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本省宜林地拍卖情况的调查汇报 最近,我们深入相关市县对全省宜林地的拍卖情况进行了调查,基础摸清了本省宜林地拍卖工作的现实状况,发觉了部分制约宜林地开发利用的症结问题,并结合这些问题提出了我们的初步意见。一、本省宜林地拍卖和治理的现实状况DVNEWS_AD_BEGIN DVNEWS_AD_END宜林地关键指适宜植树造林的荒山、荒地、荒滩,宜林地拍卖是指宜林地全部者将自己全部的宜林地使用权以拍卖的形式转让给她人,取得一定出让金的行为,实质上是一个新的承包经营形式。经过宜林地拍卖把土地的使用权和全部权分离,能够充足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开发治理宜林地的主动性。早在 80年代,针对林业“三定”

2、以来,群众承包的责任山长久得不到治理的问题,有些地方就将集体的宜林荒山、荒地和荒滩(当初称“三荒”)承包或无偿分配给农民群众开发治理。但因为群众存有怕政策变等心理,开发治理成效不大。90年代以来,全省各地借鉴以前的经验教训,把拍卖“三荒”作为扩大本省森林,促进林业发展的主要方法,出台了一系列文件。1990年省政府有关动员全省社会力量加紧发展林业的决定要求:对林业“三定”后在荒山、荒滩、荒地上营造的中幼龄林,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能够活立木为载体,实施营林劳动、管理、科技、资金投入的有偿转让,或称“买卖青山”。1994年省林业厅制订下发了有关深入完善拍卖宜林“三荒”工作的意见,对本省宜林“三荒”范

3、围、拍卖的程序、拍卖价格确实定、拍卖年限及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各地也相继出台了部分拍卖“三荒”的优惠政策方法。全省出现了宜林地拍卖治理的高潮,到现在为止,全省共拍卖荒山、荒丘、荒滩、荒地520万亩,共有78533户,366家企机关和团体购置了宜林地,其中已经有60%得到了初步治理开发。总结各地宜林地拍卖的形式,关键有以下几个:1、单户公开竞争拍卖。对交通方便、立地条件很好,治理难度较小的宜林地,单户有能力治理的,采取单户公开竞争招标拍卖。2、联户购置,股份开发。对宜林地面积较大,分布相对集中,一家 一户难以治理的,由农民群众经过联户购置,股份开发,按股分红。入股的方法

4、包含: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投劳入股、土地入股等形式。入股的股东包含农户、个体户、社会团体、企机关、政府机关等。3、均分到户,拍卖治理。有些地域,为了避免在治理见效后出现“红眼病”,将宜林地按立地条件合理搭配,平均划分到户,由各户向集体交纳宜林地使用费或按收益分成。这种方法在迁西县围山转治理中普遍存在,因为围山转多个植板栗等经济林木,效益较高,这种方法较受欢迎。4、改包为卖。为了维持以前形成的承包关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深入强化承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修改承包协议,合理作价,一次性卖给原承包者。对承包后逾期未治理或治理效果较差的,集体收回,统一作价,公开招标拍卖。5、面向社会跨地域跨行

5、业拍卖。到现在为止,全省已经有366家企机关和社会团体购置了宜林地。现在,参加跨行业购置宜林地的关键有:城镇下岗职员、城市个体工商户、机关干部、企机关在职职员等。团体关键有:厂矿企业、政府机关、宾馆饭店等,其购置的目标关键作为本单位的生产开发基地或休闲旅游度假基地。投资达200万元以上。现在,农村宜林地的开发项目关键是发展林果业、养殖、旅游业、建立工业原料基地。二、本省宜林地拍卖的关键做法和存在问题(一)关键做法总结本省宜林地拍卖工作,关键做法是:1、强化组织领导 主动稳妥推进经过近几年来的宣传发动,各地对宜林地拍卖工作较为重视,多数地域把这项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在调查的县(市)发觉,多数县的

6、县委、县政府全部成立了由县关键领导挂帅,林业、水利、土地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宜林地拍卖领导小组,相关乡村建立了拍卖组织,精心组织拍卖工作。曲周县成立了由主管副书记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农工部、土地局、林业局、开发办等单位关键领导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村也成立了对应组织,详细负责林地使用权拍卖工作的组织。2、规范拍卖程序 确保公正公开在宜林地使用权拍卖过程中,各地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订拍卖方案。在拍卖前对宜林地进行摸底调查,统一计划。制订拍卖方案,交群众代表讨论,报乡和县相关部门审查。二是合理确定宜林地标底,公开竞争拍卖。由乡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参与组成评定小组,依据宜林地的不一样

7、类型、立地条件合理确定标底,张榜公布,公开竞争招标。三是签署协议,进行公证。通常作法包含:统一制作协议样本,规范协议内容,包含四至界限、承包期、治理标准和时间,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协议签署后,进行司法公证,并报相关部门立案。土地和林业部门要立即确权发证。四是搞好拍卖金管理。多数地域的宜林地拍卖金管理较为规范,关键作法是村有乡管或村有村管,拍卖金关键用于宜林地治理和改进农村的社会公益事业。有的县将宜林地拍卖金 纳入村有乡管范围,能够用活用好。3、合理确定宜林地拍卖的范围、面积、期限、价格各地依据实际情况,对宜林地的范围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宜林地关键包含:荒山(约占全省宜林地面积的90%

8、以上)、荒地、荒滩。有些地域对限制拍卖的宜林地也做了要求;宜林地的拍卖期限依据立地条件的不一样而有所改变,立地条件很好的宜林地如迁西的围山转、平原地域的路、渠、废耕地拍卖期为30年以下,立地条件通常的宜林地拍卖期为3050年,立地条件较差的边远山地通常确定为5070年;拍卖面积依据当地宜林地存量、购置者的治理能力,宜林地的分布特点及村民的意愿由村委会研究决定,通常控制在10100亩,购置1000亩以上的大户关键分布在承德市。有关拍卖价格确实定,通常由村委会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宜林地的立地条件等级、交通条件等确定底价。现在,大部分地域还没有建立宜林地资产评定机构。相对而言,迁西县的做法较为规范,对

9、通常宜林地,由村集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考察,依据治理难易程度、适合栽植的树种、预期效益及群众认可程度等情况确定价格;对拍卖的围山转,由村委会委托县农经部门集体资产评定事务所,依据面积、株数、树势及效益等情况,进行资产评定。拍卖“三荒”和围山转须一次交清拍卖金,并逐年按每亩不低于50元交纳使用费。均包到户的围山转,逐年按每亩5080元交纳使用费,竞争承包的,实施逐年缴纳承包费(含使用费)。4、不停完善宜林地拍卖政策为促进宜林地开发治理,各地在实践中主动探索,出台了不少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方法,如围场、滦平、曲周、玉田、唐县、迁西、元氏、赞皇等县全部出台了有关加速开发治理宜林荒山、荒地的政策性意见。

10、归纳起来,有以下多个方面:(1)许可宜林地购置者依法拥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许可继承、转让、租赁、抵押;(2)延长宜林地拍卖使用期限,由原来的30年延长到50年,最长的为70100年。(3)购置宜林地能够分期付款;能够在拍卖后产生效益前的35年内,免收土地使用费或承包费;能够,依法合适减免农林特产税、土地管理费、耕地占有税、乡村提留等。(4)宜林地拍卖金关键用于宜林地开发的基础或配套设施建设,如在宜林地开发区修路、引水、架电等。(5)各类林业工程项目投资、小流域治理或经济沟建设补助费可直接投资到宜林地购置户。(6)坚持谁购置、谁治理、谁受益;激励下岗职员开发治理宜林地的。(二)存在问题本省宜林地

11、拍卖中也存在部分不容忽略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宜林地开发治理工作进展不平衡。现在全省宜林地面积仍有3000万亩,关键分布在山区。尽管本省在拍卖宜林地,促进开发治理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多数地域在治理宜林地上还没有突破,尤其是有些山区县,大面积宜林地长久得不到开发治理,难以摆脱贫困落后的情况。二是拍卖行为不规范。有些地方存在仗权拍卖现象,拍卖缺乏透明度;有的地方拍卖宜林地没有整体方案,没有统一计划和长远计划,拍卖的程序和手续不健全,有的拍卖后没有签署拍卖协议,有的即使有协议,但协议容很不完善。三是宜林地的价格评定不科学,评定结果不正当。宜林地拍卖价格偏低的现象普遍存在,有的每亩仅1元。有些地域拍

12、卖协议不合理造成集体资产的流失,形成新的分配不公;有些地方拍卖金管理不善,资金不能立即收回,或收回后管理混乱,没有建立起会计和审计监督机制;有的村干部将宜林地拍卖作为自己以权谋私,发财致富的捷径。四是社会化服务体系仍不健全。群众治理宜林地缺乏技术指导和服务;用于宜林地开发的基础设施不健全;在群众投资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得不到立即的资金扶持或贷款从而限制了宜林地开发治理的进度;宜林地产品销路问题没处理,影响 了开发的资金周转。尤其是资金、劳力、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问题。仍是制约宜林地开发的关键问题之一。五是宜林地开发后的土地流转机制没有建立,造成农民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治理以后,短期内难以见

13、到收益,从而给治理者造成新的“经济危机”。六是有些地方,为了搞形式,不顾群众意愿,在宜林地拍卖中搞一刀切,将宜林地平均分配给农户,难以达成宜林地治理的预期效果;有些地方为谋取短期利益,存在重拍卖轻治理的问题。三、对本省宜林地拍卖工作的几项提议为很好地处理上述问题,推进本省宜林地拍卖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提议:1、更新观念,加强领导实践证实,经过宜林地拍卖,开拓农村市场,能够形成新的经济增加点。从调查的情况看,宜林地开发存在着巨大的潜力。迁西县有4.5万户农民投资1800万元,购置了15万亩荒山和围山转工程的使用权,经过宜林地治理使该县的板栗产量由83年的700万斤增加到96年的1500万

14、斤,全县417个村靠治理宜林地发展林果实现奔小康,占全县的53%;围场县已经出现了靠宜林地开发脱贫的百万富户(按现有估价);由此可见,拍卖宜林地,对增加农村投资和消费总需求,确保经济增加目标的实现,含有主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所以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更新观念换脑筋,加强领导和引导,从政策中找出路,从机制上寻动力,因地制宜,把宜林地开发作为振兴当地经济的突破口,切实抓紧抓好。2、不停完善拍卖政策,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合理确定拍卖承包期。现在造成宜林地长久得不到治理的关键原因是群众担心政策改变。合理确定宜林地拍卖期限,能够消除群众顾虑,调动她们的主动性,促进其主动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

15、加紧治理步伐,立即形成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依法合理地给购置者经营自主权,许可其在协议和法律要求的范围内自主经营,许可继承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治理结果。()在法律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合理减免一定的费税。尤其是在宜林地治理的早期产生经济效益之前,减免税费的政策十分必须。因为,现在农民群众的经济实力还很微弱,治理早期无力负担应交的税费,合适减免,能够促进购置者集中精力投资治理宜林地。()林业、水利、农业、土地等相关部门对于包括宜林地治理的工程项目能够搞部分直接投资入户的政策。这么不但能够激发群众治理宜林地的热情,而且能够加紧工程的进度,提升工程的质量。()激励下岗职员及社会力量投资治理宜林地。激

16、励农民、城镇职员、个体工商户、企机关、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投资开发宜林地。在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要求,遵守相关协议或协议的前提下,激励她们投资开发治理宜林地,发展林果业。林业部门要主动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主动帮助开拓市场。对于当地农民无力开发的宜林地,能够面向社会经过招标、租赁、拍卖、联营、股份合作等形式转让经营权或使用权。经过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促进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技术、劳力、信息、生产资料向宜林地流动。使宜林地开发形成集环境保护、文化旅游、林果产品开发于一体的多元化产业体系。同时,各级政府要转变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宜林地治理开发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主动建立技术、信息、劳务、物资等社会化服务络,促进各类生产要素和宜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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