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486666250 上传时间:2023-11-10 格式:DOC 页数:51 大小:51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_第1页
第1页 / 共51页
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_第2页
第2页 / 共51页
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_第3页
第3页 / 共51页
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_第4页
第4页 / 共51页
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_第5页
第5页 / 共5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5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NYAPYCG-2018-006采 购 人:清丰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八年四月 /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招标项目须知及要求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招标公告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丰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进行公开采购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

2、购;采购编号:HNYAPYCG-2018-006;标段划分:一个标包;二、采购项目概况: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为700万元;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4.采购内容:洗扫车4辆,电动小型扫路车2辆,多功能雾炮抑尘车1辆,清洗车3辆,小型洒水车16辆。(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或经销商;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人经营制造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产品,并提供产品介绍彩页;5.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

3、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还须企业的产品质量售后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采购业绩证明文件二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8.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是否有上述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记录为准。9.经销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

4、足以上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1.投标企业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 2.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需查验原件,留存2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封皮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注:以上资料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人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5、,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4月27日至2018年5月4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4.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负一口;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6、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按无效标处理。六、投标文件截至、开标信息: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5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示期: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

7、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 购 人:清丰县环境保护局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地 址:清丰县春晖路路西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赵女士联系电话: 地 址:濮阳市黄河路中段怡海名家小区联系邮箱: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二章 招标项目须知及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招 标 人:清丰县环境保护局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1.4

8、项目名称清丰县道路机械清扫车辆购置补助项目采购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洗扫车4辆,电动小型扫路车2辆,多功能雾炮抑尘车1辆,清洗车3辆,小型洒水车16辆1.3.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交付车辆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1.3.4质保期不少于1年并不低于国家或者行业对质保期的相关规定1.3.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或经销商;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

9、标人经营制造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产品,并提供产品介绍彩页;5.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还须企业的产品质量售后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投标人近三年以来类似采购业绩证明文件二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8.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是否有上述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10、()、中国政府采购网()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的记录为准。9.经销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以上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5.3采购人说明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发布的变更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2.1.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2.1.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1.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下午15时0

11、0分(北京时间)2.1.4踏勘现场不组织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3.1.2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3.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1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

12、金管理系统,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按无效标处理。开标时需带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单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交予代理公司3.1.4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及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U盘,包含正本全部内容)3.1.6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2.投标文件书脊应清楚地标注投标单位名称、所投项目

13、名称。3.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4.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年5月24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5.2开标程序见招标文件开标程序

14、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共5人组成。评审专家从河南省财政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成交候选人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费用承担(1)投标单位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中一切资料的费用;(2)中标单位承担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方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计算。8.2提交原件1.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件等原件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原件,编制目录后,用袋子装好随同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一同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2.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的各种原件。3.验原件结束后,退还证件。8.3项目预算小写:7000000.00元 大写:柒佰万元整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