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1秋《行政诉讼法》复习考核试题库答案参考套卷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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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北大学21秋行政诉讼法复习考核试题库答案参考1. 我国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包括( )。 A商品价格 B服务价格 C行政机关收费 D期货价格我国价格法规定的“价格”包括()。A商品价格B服务价格C行政机关收费D期货价格AB本题考查的是价格法界定的“价格”的含义。根据我国价格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服务价格是指各类有偿服务的收费。因此,A项和B项为正确答案。同时,价格法第47条第1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收费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第2款规定,利率、汇率、保险费率、证券以及期货价格,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本法

2、,因此,C项和D项不选。2. 老王又重新买了10台电脑,交付给了负责 赈灾工作的机构,在转交给灾区以后,发现电脑在运行中,硬盘老王又重新买了10台电脑,交付给了负责 赈灾工作的机构,在转交给灾区以后,发现电脑在运行中,硬盘经常出现故障。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老王应当负责修理电脑B老王应当负责更换电脑C老王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D老王不必承担修理、更换、赔偿损失等责任正确答案:D按照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除非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老王重新购买的电脑有瑕疵,老王并不知情,不存在故意不告知瑕疵的情形,同时老王并没有保证电脑无瑕疵,所以老王不必

3、承担责任。3. 孙某和马某是同村村民。孙某自幼父母双亡,由哥嫂抚养长大。1990年,孙某的哥哥生病住院,为此借了马某很多钱。孙孙某和马某是同村村民。孙某自幼父母双亡,由哥嫂抚养长大。1990年,孙某的哥哥生病住院,为此借了马某很多钱。孙某的哥哥出院以后,一直无法参加劳动,挣钱养家。孙某当时正在上初中,也被迫辍学。马某多次索债,但孙某家里经济非常困难,一直无力还债。于是马某提出娶孙某为妻,以顶替债务。孙某最初以自己才16岁,年龄尚小,拒绝嫁给马某。但想到哥嫂对自己的养育之恩,加上家庭内外的压力,迫不得已答应了马某的要求。1992年,孙某谎报年龄,和马某领取了结婚证。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好,双方只在

4、一起生活了三个月,孙某即返回娘家居住。后孙某又被马某的姐姐请回马家,与马某一起生活,但两人仍是口角不断,而且动辄以拳头相见。1993年3月的一个下午,孙某从集市上赶回家中,撞见马某正和一个女人躺在床上。她斥责丈夫的不道德行为,反遭丈夫殴打。孙某气愤至极,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马某离婚。试就本案案情回答问题并简述理由:(1)法院是否应判孙某和马某离婚?(2)对双方的财产应如何分割?法院不应判决孙某和马某离婚,而应判决解除双方非法同居关系,因为在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时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男女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要求。本案中,

5、孙某嫁给马某并非完全出自自愿,而且年龄未达到20岁,不符合结婚条件,两人的婚姻无效。$孙某和马某的婚姻关系无效,属非法同居。按照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所以对孙某和马某在同居前的个人财产应归个人所有,同居后取得的财产由双方平分。4.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一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A.正确B.错误参考答案:B5. 条约的主要特征有( )。 A依国际法为准 B以书面形式订立 C国际法主体之间订立 D条约非经批准不条约的主要特征有()。A依国际法为准B以书面形式订立C国际法主体之间订立D条约非经批准不能生效ABC根据条约的定义,条约具有以下几个

6、基本特征:(1) 条约的主体必须是国际法主体。(2) 条约必须以国际法为准。(3) 条约必须是缔约方意思表示的一致。(4) 条约规定国际法主体间在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5) 条约通常是书面形式的协议。6. 法的关系根源于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法的关系根源于A、思想社会关系B、人与人的关系C、人与物的关系D、物质生活关系正确答案:D7. 2001年5月12日,张亮出资人民币5万元向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000年3月31日,该个人独资2001年5月12日,张亮出资人民币5万元向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000年

7、3月31日,该个人独资企业张亮化工厂登记成立。张亮为了独资企业可以健康发展,逐渐壮大成为地方明星企业,高薪聘请了某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王东管理独资企业的各种事务,双方签订了聘用协议,协议中规定,王东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月薪5000元,凡王东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标的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过张亮同意。2001年8月1日,王东因为与张亮的意见相左,因此在没有经过张亮同意的情况下,以张亮化工厂的名义在浙江的一家化工企业购入3万元的原料,该企业没有与张亮打过交道,以为张亮化工厂是王东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2001年10月15日,张亮化工厂由于产品不适应市场需求,导致亏损,并不能支

8、付张亮化工厂对债权人李三的10万元债务,张亮决定解散张亮化工厂,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001年11月20日,人民法院指定甲为独资企业的清算人,对张亮化工厂进行清算。经清算人的统计和调查,张亮化工厂和张亮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张亮化工厂欠缴税款2000元,欠工人工资5000元,欠工人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李三10万元。(2)张亮化工厂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6万元。(3)张亮在某合伙企业中出资6万元,占合伙企业20%的出资额,该合伙企业每年可以向合伙人分配利润。(4)张亮家庭个人财产价值人民币2万元。问:2001年8月1日,王东以张亮化工厂的名义在浙江的一家化工企业购买价值

9、3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如何进行清偿?王东以张亮化工厂的名义购买价值3万元货物的行为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例的聘用协议中虽然有“王东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对外签订的标的额在人民币2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经过张亮同意”的规定,但是投资人对受聘用人员的职权限制,不能用于对抗善意第三人即浙江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还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因此,张亮化工厂应当首先清偿欠职工的5000元工资和5000元社会保险费用,其次应当偿还所欠税款200

10、0元,最后偿还包括李三10万元债权在内的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首先,应当以张亮化工厂的银行存款1万元和折价6万元的实物,清偿个人独资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5000元、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税款2000元共计12000元后,剩余的58000元用于清偿所欠李三的债务。其次,张亮化工厂所剩余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后,仍然欠李三42000元,可以用张亮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最后,在以张亮的个人财产清偿时,可以先用张亮的家庭个人财产2万元清偿,不足的部分,可以用张亮在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予以清偿。8. 下列对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叙述正确的是?( ) A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下列对行

11、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叙述正确的是?()A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行纪人则直接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并享有权利承担义务B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自己承担,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之花费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由行纪人承担C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D居间人可以从委托人及其相对人双方处取得报酬,而行纪人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ABCD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ABCD项正确。9. 95年之后,经济合同仲裁由民间仲裁划归为行政仲裁。 ( )9

12、5年之后,经济合同仲裁由民间仲裁划归为行政仲裁。 ( )正确答案: 10. 债的法律特征有( )。A主体的特定性和相对性B内容主要是请求权C形式具有多样性D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债的法律特征有( )。A主体的特定性和相对性B内容主要是请求权C形式具有多样性D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债务人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正确答案:ABCD11. 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假释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由于其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项刑罚制度。( )正确答案:对12. 简述法律中的因果关

13、系及其特点。简述法律中的因果关系及其特点。正确答案:(1)法律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rn 法律中的因果关系是要说明损害结果的出现是由于一定的加害行为所引起的。它是指在违反法律的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是能够通过法律来证明损害是由于侵害行为所引起的一种关系即法律中的因果关系。rn (2)因果关系具有以下特点:rn 1)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这种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人们可以认识和加以证明但却不能改变。rn 2)因果关系的内容具有法定性。法律对于法律事件中的因果关系是予以取舍的法律只是在一定范围通过法律证据来确认和再现某些事实因果关系。法律因果关系实际上是对于事实因果关系的法律化、抽

14、象化。rn 3)因果关系具有相对性。因果关系在实践中并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关系而是表现为因果链条。认定因果关系时应当采用简化和切断的方法对某一现象从因果链条中抽象出来进行确定和研究。rn 4)因果关系具有顺序性。因果关系是在一定的时空中展开的原因必定在前结果必定在后不能倒因为果。rn 5)因果关系具有复杂性。因果关系实际上表现为诸多因果的网络一因一果只是少数多数是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多因多果。rn 6)因果关系具有条件性。在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实施危害行为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作具体分析不能脱离案件的各种具体条件孤立地看行为本身或者忽略若干必要条件来认定某原因对结果的影响力。(1)法

15、律中的因果关系的概念:法律中的因果关系是要说明损害结果的出现是由于一定的加害行为所引起的。它是指在违反法律的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是能够通过法律来证明损害是由于侵害行为所引起的一种关系,即法律中的因果关系。(2)因果关系具有以下特点:1)因果关系具有客观性。这种客观存在的因果关系人们可以认识和加以证明,但却不能改变。2)因果关系的内容具有法定性。法律对于法律事件中的因果关系是予以取舍的,法律只是在一定范围通过法律证据来确认和再现某些事实因果关系。法律因果关系实际上是对于事实因果关系的法律化、抽象化。3)因果关系具有相对性。因果关系在实践中并不是简单的一对一的关系,而是表现为因果链条。认定因果关系时应当采用简化和切断的方法,对某一现象从因果链条中抽象出来进行确定和研究。4)因果关系具有顺序性。因果关系是在一定的时空中展开的,原因必定在前,结果必定在后,不能倒因为果。5)因果关系具有复杂性。因果关系实际上表现为诸多因果的网络,一因一果只是少数,多数是一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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