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新教材要点整理《合同管理》小抄

上传人:鲁** 文档编号:486440011 上传时间:2023-11-2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3.5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新教材要点整理《合同管理》小抄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新教材要点整理《合同管理》小抄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新教材要点整理《合同管理》小抄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新教材要点整理《合同管理》小抄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新教材要点整理《合同管理》小抄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新教材要点整理《合同管理》小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新教材要点整理《合同管理》小抄(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10年交通部监理工程师考试新教材要点整理合同管理1.什么是合同法律关系?它有几个要素组成?答:合同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民事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要素。这三要素构成了合同法律关系,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合同法律关系,改变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就改变了原来设定的法律关系。2.什么是自然人?什么是法人?法人应具备什么条件?法人与自然人之间存在什么关系?答: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生命的人。作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

2、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力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可将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得概念,是法律赋予社会组织具有人格的一项制度。这一制度为确立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便于社会组织独立承担责任提供了基础。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

3、任。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他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3.什么是代理?它有什么特征?答: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代理具有以下特征: (1)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4.什么是抵押?什么是抵押物?能够成为抵押物的财产应具备哪些条件?答: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

4、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由于抵押物是不转移占有的,因此能够成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物:(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5.什么是质押?它可分为哪几种?答: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押后,

5、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得到清偿。 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者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 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以下内容:(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6.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分别是什么?答: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分别是:(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合同公证与鉴证,除另有规定外,都实行自愿申

6、请原则;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内容和范围相同;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目的都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2)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合同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依据相关规定行使的行政管理行为。而合同公证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领导下的公证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行使公证权所作出的司法行政行为。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效力不同。经过公证的合同,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合同公证与鉴证的性质不同。公证作为司法行政行为,按照国际惯例,在我国域内和域外都有法律效力。而鉴证作为行政管理行为,其效力只能限于我国国内。7.合同法有哪些基本原则?答: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

7、地位是平等的,即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时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在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完全自愿的,不能是在强迫和压力下所作出的非自愿的意思表示。(2)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享有自主决策权,其合法的民事权利可以抗御非正当行使的国家权利,也不受其他民事主体的非法干预。(3)公平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应当正当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兼顾他人利益,以便当事人的利益能够均衡。(4)诚实信用原则。建设工程合同当事

8、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道德规则,它要求人们在交易活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不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在行使权利时都应当充分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的履行。(5)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建设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遵守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只有将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纳入法律的轨道,才能保障建设工程的正常秩序。8.什么是要约?它具有什么条件?答: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

9、的一方为受要约人。要约应当具有以下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具体的讲,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要约必须是相对发生的行为,必须有相对人承诺,虽然相对人的人数可能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另外,要约必须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9.承诺是什么?它具有哪些条件?答: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听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具有以下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非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是一种要约而非承诺。(2)承诺只能向要约人作出。非要约要对象向要约人作出的完全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是一种要约而非承诺,因为要约人根本没有与其订立

10、合同的意愿。(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是在承诺期限内发出。超出期限,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外,为新要约。10.那些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答:下列合同属于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11.审查经济合同是否有效,应当注意审查哪些方面?答:.审查经济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审查:(1)合同的主体是否有合法资格;(2)合同内容是否违法法律;(3)当事人意见表示是否真

11、实;(4)合同是否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签订。12.违反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什么?答:违反合同责任的构成要件:(1)有违约行为;(2)有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1)支付违约金;(2)支付赔偿金;(3)采取补救措施;(4)继续履行合同。13.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有哪些?答: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起中和解和调解的结果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要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14.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应包括哪些条款?答: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

12、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15.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哪几方面?答:合同法第275条载明,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技术资料支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议等条款。16.根据合同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答: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1)约定解除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一旦成立,则合同可以解除。(2)法定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1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的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17.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1)投标人须知;(2)合同条款(含通用、专用条款);(3) 技术规范;(4)工程量清单;(5)投标时(格式)及其投标书附件;(6)图纸及勘察资料;(7)合同协议书格式;(8)投标邀请书;(9)投标书附表(补充资料明细表);(10)投标担保书和其他担保书格式。招标中的主要工作阶段有:(1)准备招标文件;(2)投标单位资格审查;(3)发生投标邀请书;(4)发售招标文件;(5)现场考察;(6)标前会议的组织;(7)接受投标书(投标);(8)开标;(9)评标、定标;(10)发出中标通

14、知书、签订合同协议书。18.答: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是一份缺陷责任期满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颁发的一份证明其已完成缺陷责任期内义务的证明。缺陷责任书是承包商在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已经完成的标志,是合同自然终止的凭证。承包商在缺陷责任期内的义务是:(1)无偿修复因工程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工程缺陷;(2)完成工程项目剩余工作;(3)承担其他变更工程。19.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招标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选择招标方式;办理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有关文件。(2)招标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发布招标广告;进行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考察;解答投标人的质疑。(3)决标成交阶段,主要工作包括开标

15、、评标和定标。20.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有:(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21.招标投标法对招标人的能力要求如下:(1)有与招标工作相适应的经济、法律咨询和技术管理人员;(2)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3)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22.按照优先支配地位次序,组成合同的文件有:(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4)合同专用条款及数据表;(5)合同通用条款;(6)技术规范;(7)图纸;(8)标价的工程量清单;(9)投标书附表;(10)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3.监理工程师如何审查承包商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答:申请项目有:(1)分包人的资格情况及证明;(2)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3)分包工程项目的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4)分包工程的工期;(5)分包工程数量及金额;(6)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7)分包协议。监理工程师完成上述审查之后,签发分包申请报告单。24.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该怎么做?答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