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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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申请:鄞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电话88225081公积金贷款优惠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盖章符合条件鄞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资格认定提交材料:1.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2.鄞州区机关录用有关证明或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3.在鄞州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上的学历证明(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购房合同(期房)或产权登记受理单(二手房);6.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认定表须经用人单位资格初核盖章资料不全办理流程资格认定:鄞州区人才市场管

2、理办公室电话88225081购房地财政补贴发放部门:审核补贴享受信息并在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上盖章提交材料:*1.经购房地财政补贴发放部门审核盖章的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原件;2.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已婚须提供);3.通过资格认定的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原件;4.购房合同(期房须提供)复印件;5.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6.契证和契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7.房地产公司交房发票(期房须提供)原件或由原件收取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8.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复印件;9.产权登记受理单(二手房须提供)复印件;10.鄞州银行

3、借记卡(或存折)复印件。(请标注具体开户银行)*取消申请资格不符条件鄞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补贴申请初审符合条件鄞州区人社局:补贴申请审核取消申请资格不符条件符合条件报鄞州区财政局备案鄞州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购房补贴次月直接拨付至个人账户*特别提醒:购房补贴受理截止时间:普通商品房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结算发票开具之日起半年内;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之日起半年内。*为保障购房补贴资金安全顺利发放,请申请者先准备好本人开户的鄞州银行借记卡,或在就近营业网点办理,也可到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鄞州银行窗口办理鄞州银行存折卡! 附件1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姓 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毕业时

4、间学 历所购房屋地址及幢号、房号购房日期(期房请填合同备案日期、二手房请填产权登记受理日期)家庭主要成员基本情况姓 名称 谓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用人单位意见经核,该申请者系 年 月 日 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符合申报资格。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受理单位意见 经复核,该申请人学历、毕业年限等情况,符 合 申请享受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优惠条件。不符合 申请资格,原因: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备注需提交材料包括(1)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2)在甬机关录用有关证明或

5、企事业单位劳动(聘用合同);(3)在甬缴纳社会保险证明;(4)学历证书(国内学历另须提供学信网上的学历查询证明;在海外取得学位的,另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5)购房合同(期房)或产权登记受理单(二手房);(6)家庭唯一住房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此申请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可向公众公开。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受理单位留存、一份办理住房公积金优惠、一份办理购房补贴申请。附件2宁波市创客人才基础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电话手机所购房屋地址及幢号、房号购房日期(期房请填合同备案日期、二手房请填产权登记受理日期)购房金额(万元)

6、已享受购房补贴金额申报资料名录1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7家庭唯一住房证明(复印件)2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原件5契证和契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8产权登记受理单复印件(二手房提供)3购房合同复印件6交房发票复印件9鄞州银行账号 (借记卡或存折)户名开户银行账户共有产情况特殊声明:本套房屋产权由( )共有;经共同协商,此次财政补贴汇入申报人一人账户,特此声明。 共有人签名: 本人承诺:本人申请领取购房补贴,以上所提供的信息及资料真实完整,对已填列内容核对无误,如存在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的,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此申请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同意向公众公开。 申报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购房地财政补贴发放部门意见未享受过购房补贴已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金额: )已按规定享受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金额: )已按规定享受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金额: ) 经办人(签名): (购房地补贴发放部门盖章)受理单位意见经核,符合申报条件,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补贴,扣除已享受金额 ,实际可享受 。经办人(签名): (受理单位盖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购房地财政补贴发放部门留存,一份申报受理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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