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易中心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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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交易中心管理制度汇编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1、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2、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3、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职责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履行对招投标交易中心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职能。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会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各类招投标交易管理办法、规则和流程,审定相关交易制度;2、对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3、对各类招投标交易管理办法的实施,招投标行为及诸环节如业主招标资格的认定、信息真实性及发布方式、评标人员确定、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等进行审查、审核、监督和备案归

2、档工作,督促规范交易;4、处理招投标工作产生的争议和纠纷;5、对有关招投标交易投诉等案件协同监督办进行调查处理;6、建立和管理统一的招投标评委专家库;7、负责对招投标统一平台日常运转的协调服务和绩效考评;8、做好招标代理的规范工作;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招投标监督办公室作为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履行对招投标交易监督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职能,重点对各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职能及交易中心业务行为进行督导,纠正和查处招投标交易活动中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1、根据相

3、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投标工作相关监督制度;2、对在招投标交易中心入市交易的各类招投标活动实施全面监督,对项目交易活动及其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监督;3、对招投标交易中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履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4、督促各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行业有关招投标交易事项执法监督细则和执法监督责任追究制度;5、督促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6、督促、协调各类招投标交易业务进场,会同有关部门对应进场交易而未进场的招投标项目(单位)进行查处;7、依法受理招标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举报投诉。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工作职责综合科职责:1、

4、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有形市场相关交易管理制度;2、负责承接业务和业务委托协议签订工作;3、负责业务汇总、拆分和落实业务工作;4、负责信息管理、发布和业务委托协议签订工作;5、负责交易中心资料归档、网络的维护及对外宣传工作等;6、负责中心财务、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等工作;业务科职责:1、做好采购(招标)和产权交易的前置条件审查,拟定采购(招标)和交易方式;2、编写采购(招标)和交易公告;3、做好 采购(招标)、交易文件的制定和审查工作;4、协助业主做好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5、做好现场踏勘、答疑等标前有关工作;6、协助业主做好评标委员会组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抽取评审专家,对

5、于目前没有专家的项目,由产权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和相关政策综合确定标底或底价;7、牵头或组织开展开标、拍卖、挂牌等活动,并做好供应商(或中标人、兑得人)候选人推荐和公示工作;8、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招标人(供应商交易竞得人);9、负责与供应商签订有关采购合同或督促招标人和产权管理相关部门签订合同(包括招拍挂出让成交确认书);10、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合同履约验收;11、编写采购(招标)和交易报告并及时上报;12、受理供应商、投标人、竞标人的报名,并做好有关资料录入工作;13、对投标人(或竞标人、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14、做好采购(招标)和产权交易活动的全程记录;15、做好采购(招

6、标)和交易过程中各种会议的签到工作;16、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二、招投标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1、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2、效能考评制3、服务承诺制4、责任追究制度5、首问责任制6、限时办结制7、一次性告知制8、一站式服务制度9、AB岗工作制10、廉政建设制度11、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12、财务管理制度13、档案管理制度14、请销假管理制度15、车辆管理及使用制度16、卫生管理制度17、安全保卫制度18、培训制度19、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为强化招投标交易中心内部管理,正确评价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及工作业绩,充分调动每个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保障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圆满完成各

7、项任务,特制订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招投标交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二、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一)德、廉(20分)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忠于职守,勤政廉政,干净做事。3、严禁接受招投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宴请和收受礼物,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和他人谋私利。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诚实守信,秉公办事。5、严格执行招投标交易工作程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招投标交易工作行为规范。6、顾全大局,服从安排,责任心强;团结同志,通力协作;文明办公,

8、礼貌待人,热情服务。7、严禁滥交朋友,严格把握8小时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如违反1-4条规定,扣5-15分;违反5-7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2-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二)能、勤(20分)1、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各项工作制度。2、服从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县政府各项工作。3、遵守周五学习制度,做好学习笔记。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县政府组织的相关会议等活动。5、熟悉和掌握招投标交易工作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职业务,正确处理职责范围内的各种问题。6、办事高效率,质量高标准,不推诿,不拖拉。违反上述制度,每次扣2分。(三)绩(60分)具体分日常性工作和阶段性工作两部

9、分日常性工作:(40分)1、工作思路清晰,每月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2、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较好完成每月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20分)1、按要求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日常工作中出现失误的,扣1-3分;因失误造成投诉的,扣3-5分。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本月的工作量及其完成情况酌情扣分。三、考核办法和程序考核分月考、季考和年考,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1、月考在次月初进行,季考在月考的基础上,在下季度初进行,年考在次年一月份进行。月考考评程序采用个人自评、科室考评、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的方法进行。2、季考在三个月考核平均分的基础上,

10、综合一季度的工作业绩,实行加减分,由考核领导小组评定。3、年终考核在月考和季考平均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人员全年工作表现,由考核领导小组评定。4、各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人员的考核结果,参照科室人员扣分情况,相应承担领导责任,按扣除分数的30%扣分。5、中心领导的考核分为全体工作人员平均分。6、当月累计事假超过5天,病假超过15天,取消参加当月考核。7、考核必须以实绩为基础,以本办法为标准严格执行,遇到问题由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的依据。效能考评制一、考核对象全体工作人员。二、考核内容1、对招投标交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2、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3、工作

11、态度,文明服务情况。4、团结协助,廉洁自律情况。5、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法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相结合的办法。考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对优秀者、称职者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者要批评教育,给予效能告诫,限期纠正。 服务承诺制度一、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进行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服务的标准、时限,均实行社会服务承诺。二、服务标准1、依法办事,遵章守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对项目交易过程各个环节进行依法管理、自觉抵制腐败现象,保证招标投标交易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平等竞争。2、爱岗敬业、优质服务树立敬业精神,文明用语、礼貌

12、待人,耐心回答问题细心解答政策。以优质服务带动规范管理,以规范管理促进工作效率,寓优质管理于热情服务之中。3、严格管理、提高效率严格依法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持证上岗,热情周到,认真规范招标投标交易程序。4、办事公开、接受监督不参加招标单位或中标单位的吃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不接受礼品礼金、不在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权谋私,树立良好形象。三、服务时限: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中标结果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要求发布。四、投诉方式如发现我中心工作人员违背承诺,各招标投标单位可直接向招管办业务科投诉(电话:0335-7206738)。责任追究制度1、凡因中心工作人员疏忽、差错等原因,造成招标投标

13、失败,而必须重新招标的,其具体经办人负有一定工作责任,并作为个人考核依据反馈给中心。2、在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公正执法,明显偏袒一方,被另一方举报,并经核实无误的,将责令当事人进行检查,情节严重的,由县招管办通知入驻单位或中心换人。3、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业主或投标单位吃、拿、卡、要、报的,一经发现,情节轻微的,责令检查,立即退还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县招管办通知入驻单位或中心换人。4、在招投标过程中,工作人员评标前泄露评审专家名单的,一经确认,停止工作;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由监督办追究纪律责任。5、在招投标过程中,工作人员打探或泄露标底的,一经确认,停止工作;由此造成业主或投标方

14、重大损失的,由监督办追究纪律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给本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对有意毁损账目,侵吞单位资产的,由入驻单位主管部门或中心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7、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设备安全事故,并给单位财产造成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或行政处罚;对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首问责任制度 1、第一位接待群众来电或来访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对群众来电或来访要认真负责。 2、对群众来电或来访,第一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待,详细填写来电、来访记录单,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3、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1)受理应由本科室办理的

15、来电、来访; (2)转办应由本单位其他部门办理的来电、来访; (3)对符合政策、法规的来电、来访,明确答复来电、来访人办复时间,并确保兑现; (4)对不符合政策、法规的来电、来访,耐心宣传解释; (5)对转办事项进行跟踪,直至答复来电、来访人; (6)将受理办复情况填报。 4、对重大疑难问题,第一责任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直接向主管领导汇报,经请示后批转有关部门限期答复。 5、对受理的群众来电、来访,凡涉及两个以上承办部门的,有关部门都必须积极配合,必要时由分管领导组织协调。 限时办结制一、服务对象前来中心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承办人要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二、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招投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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