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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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在线作业一答案参考1. 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 B法律有规定关于选择之债的选择权的行使,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当事人有约定的,应依照当事人约定B法律有规定的,应依照法律规定C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权人行使D无约定,又无规定,由债务人行使ABD本题考核债的种类。以债的标的能否选择履行为标准,债可以分为选择之债和不可选择之债。选择之债是指有选择权的当事人可以从两个以上的标的中确定一种来履行的债。2. 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甲公司出售给乙公司一万吨钢材,分两批交付,分别在7月

2、、8月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个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甲公司出售给乙公司一万吨钢材,分两批交付,分别在7月、8月发货。6月份市场上钢材供不应求,价格提高。丙公司急需钢材,遂找到甲公司,要求以高价买下甲库存的五千吨钢材,并约定即时付款。甲公司见有利可图,就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7月初发货完毕。7月,乙公司催着甲公司交货,甲公司声称货源紧张,无法按期供货,要求解除合同。乙公司经多方打听,得知甲公司已经将钢材转卖给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问:丙公司有权占有这批钢材。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丙公司占有钢材是甲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的结果。钢材交付后,丙公司获得对这批钢材

3、的所有权,故丙公司对这批钢材的占有为有权占有。判断丙公司是否有权占有这批钢材,关键是看丙公司实施占有的法律基础是什么,这个法律基础是否合法。丙公司和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甲公司虽然在先就同一批钢材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在甲公司履行这个买卖合同之前,其仍享有钢材的所有权,可以为任意的处分行为。与丙公司签订另一份买卖合同不过是甲公司行使处分权的具体表现。丙公司从所有人那里获得钢材,取得的占有是有权占有。$乙公司不能依据它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向丙公司主张对那五千吨钢材的占有。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对抗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甲公司贪图利润,分别与乙公司、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同一批钢材的合同,并首先

4、向丙公司履行。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生效,但是乙公司从来没有获得对这批钢材的占有,不管是直接占有,还是间接占有。自然也就没有权利以占有为基础要求丙公司返还占有。 占有是一种事实状态,要想基于占有而行使相应的请求权,请求人必须是在占有被侵夺前直接占有标的物的人。至于是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不得对抗标的物的权利人),是自主占有,还是他主占有,在所不问。交付动产有多种方式,如采用占有改定的方式,即不改变占有状态,但是买受人指示出让人继续占有标的物。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标的物仍处在出卖人的实际掌控之下,但此时他是作为一个辅助占有人,为了买受人的利益,对标的物进行他主占有、直接占有。虽然买受人没有

5、获得直接占有,但是通过这种指示获得了对标的物的间接占有。然而间接占有人是无权通过占有获得保护的。本案例中,乙公司并没有获得过对这批钢材任何形式的占有,所以不能依据占有请求丙公司返还。 3. 简述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简述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工会普通劳动监督,是指各级工会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护法以外劳动法律规范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工会的普通劳动监督职权,有下述主要内容:(1)调查权。监督委员会有权根据职工的申诉、举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规的情况进行调查。(2)参与监督权。工会有权派出代表参与有关国家机关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活动,尤其是参与对劳动法实施的检查,以及对用人单位

6、违反劳动法情况的调查和处理。(3)要求改正权。工会发现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意见,要求其改正。(4)要求查处权。工会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权要求有查处权的国家机关依法进行查处。(5)支持举报控告权。工会有权支持职工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进行举报或控告。(6)舆论监督权。工会有权运用合法的舆论手段,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4. 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

7、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 A区法院,A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B区法院审理,不接受移送,又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市A、B区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B李某有权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C甲市B区法院的移送管辖是错误的DA区法院不接受移送,将案件退回B区法院是错误的ABCD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A、B两个区的法院都有管辖权,形成共同管辖,而A、B两个选项也都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意见第33条规定

8、:“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以B区法院作为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应移送管辖; C选项也是正确的。最后,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所以D选项也是正确的。5. 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甲从乙处购买黄牛一头,作价500元。乙明知该牛有病而告知甲该牛没病,甲认为该牛可能有病,但因价格便宜而愿意购买。在交易过程中,乙对甲说:“如果发生纠纷,你必须在3个月之

9、内(自交易之日起算)起诉,否则我概不负责。”甲表示允诺。甲买回该牛后第4个月该牛因病死亡,遂发生纠纷。()A甲与乙之间构成民事欺诈B甲与乙之间构成合同违约C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有效D甲与乙之间约定起诉期限无效AD本题考查欺诈的构成要件和诉讼时效的性质。判断是否构成欺诈,应当根据欺诈的具体构成条件判断,甲并不明知牛有病,仍然属于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甲对陷入错误认识虽有过错,但是不影响欺诈的成立,所以A正确。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己约定,所以D正确。6. 甲为供自己吸食,从境外携带30克海洛因进入我国境内,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非法持有毒品罪 B走私毒品甲为供自己吸

10、食,从境外携带30克海洛因进入我国境内,甲的行为构成何罪?()A非法持有毒品罪B走私毒品罪C运输毒品罪D一般违法B走私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别关键在于:走私毒品是进出国(边)境,而运输毒品仅指在我国境内转移。如果将毒品从境外携带入境内应以走私毒品罪论处。所以本题中甲从境外携带30克海洛因进入我国境内,构成走私毒品罪。7. 甲、乙二人从境外走私入境假币150余万元。运载假币的渔船刚一到岸,即被海关缉私人员发现。甲、乙手持铁棍、匕首将缉私人员打成重伤后携带假币逃走。甲、乙的行为构成( )A.走私假币罪B.运输假币罪C.故意伤害罪D.妨害公务罪参考答案:AC8. 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

11、判断标准?( )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丢失枪支不报下列哪些犯罪不是将犯罪结果作为既遂的判断标准?( )A、故意杀人B、盗窃C、诈骗D、丢失枪支不报正确答案: D9.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抽回其股本?( ) A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在哪些情形下,可以抽回其股本?()A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股份的B发起人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在15天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C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D发起人在发行股份的股款筹足后,在30天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ACD根据公司法第92条的规定,发起

12、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10. 1998年6月12日,京海造纸厂因严重超标排污被县环保局子以行政处罚3万元,被县人民政府责令在3个月内整治完毕。1998年6月12日,京海造纸厂因严重超标排污被县环保局子以行政处罚3万元,被县人民政府责令在3个月内整治完毕。环保局在处罚决定中没有告知造纸厂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以及相应的期限。在接到环保局送达的处罚决定后,造纸厂不缴纳罚款,也没有申请复议、提起诉讼。1998年11月20日,县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决定。3天后,京海造纸厂就罚款决

13、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根据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分析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环保局的执行申请以及造纸厂的起诉。(环保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1) 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申请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在本案中,环保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未告知被处罚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权利以及相应的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期限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之日起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因此,行政机关若无法

14、证明被处罚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并且其法定起诉期限已经届满,则不符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关于申请期限的规定,法院对该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从本案情况看,造纸厂的起诉期限尚未届满,法院不应当受理环保局的执行申请。 (2) 造纸厂的起诉期限尚未届满,并且符合起诉条件的要求,兼之环境行政处罚并非复议前置,法院应当受理造纸厂的起诉。 本案例主要是考查考生对行政相对人起诉期限的掌握以及与之相关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受理条件。具体请参见本章“重点知识讲解”的非诉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部分。11. 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简述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有:(1)使用权,即商

15、标权人对自己注册的商标在法定范围内的专有使用权;(2)转让权,指商标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按一定方式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3)许可权,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1)遵守法律的义务; (2)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3)缴纳费用的义务,包括取得和使用注册商标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12. 诱使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的,其行为构成( )A.奸淫幼女罪B.强迫幼女卖淫罪C.强迫卖淫罪D.引诱幼女卖淫罪参考答案:D13. 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甲、乙、丙、丁成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一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债务3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因严重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对该30万元银行债务的偿还,下列表述()是正确的。A乙、丙、丁应按合伙份额对该笔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甲无须承担责任B各合伙人均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乙、丙、丁应对该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无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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