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2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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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交通大学22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补考试题库答案参考1. 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包括( )。A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B宪法、民法、刑法、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包括( )。A宪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B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C宪法、民法、军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D宪法、民法、刑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正确答案:B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以后立法活动也相对频繁,制定了民法典和刑法典,并且通过了宪法,编修了诉讼法,逐渐形成了形式上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现在人们习惯上把国民党政权的法律制度简称为“六法全书”,或“六法”。实际上

2、它是指国民党政权的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六大类基本法典所构成的,即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当时立法者接受了民商合一的观念,所以商法没有独立纳入六法体系。在这些核心法典之下,又有一整套的关系法规,形成了严密的层次分明的法规系统。2. 2003年5月22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人民币,并于2005年1月1日之前归2003年5月22日张某与李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张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人民币,并于2005年1月1日之前归还。2005年6月30日李某向张某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张某归还其借出的10000元人民币,

3、并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证据。张某抗辩称此笔借款已经于2004年12月20日归还于李某,李某今提交的书面证据笔迹存在问题,该合同为李某伪造的合同。请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中书面的合同文书属于何种证据,请说明理由。本案中的合同文书既是书证,同时也是物证。理由在于:(1)原告李某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借贷合同文书,以合同文书上记载的内容来说明案件的相关事实,在这一意义上,此合同文书属于书证的范畴。(2)本案被告张某根据合同文书的笔迹特征,说明合同文书并非当事人双方于2003年5月22日签订的原始文书,而是后来原告为骗取被告钱财而伪造的合同文书。在这里,合同文书以其存在形式本身(文书的笔迹)来证

4、明待证事实,属于物证的范畴。因此此合同文书既是书证,同时也是物证。3. 下列项目中,属于免税销售行为的有( )。 A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玉米 B药厂销售避孕药品 C药厂销售使用下列项目中,属于免税销售行为的有()。A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玉米B药厂销售避孕药品C药厂销售使用过的低于原值的设备D机械厂销售农业机具ABC4. 一般认为,西方最早建立专门的保险监督管理制度的国家是A美国B英国C法国D德国一般认为,西方最早建立专门的保险监督管理制度的国家是A美国B英国C法国D德国正确答案:A5. 简述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简述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参考答案:合同中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原则是

5、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有效性不受合同有效性的影响。即使合同无效或合同终止,仲裁条款仍然有效。仲裁条款独立有效性学说的理论根据是:(1)合同规定当事人双方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仲裁条款规定当事人实体方面的权利义务得不到实现时的法律救济措施。合同得到全部履行,仲裁条款无须履行,合同未履行,则需履行仲裁条款,二者彼此独立。(2) n仲裁条款有独立于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有效性取决于合同形式要件和合同实质要件是否符合合同准据法的规定,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取决于仲裁机构所在地国家法律或仲裁规则对仲裁条款形式、内容的规定。判断二者有效性的法律根据不同。(3) 仲裁条款独立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合同中的

6、任何其他条款均可与仲裁条款分开,合同中的其他条款是否有效,不影响仲裁条款对当事人的拘束力。6. 试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适用条件。(南京大学2009年研)试述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原则的适用条件。(南京大学2009年研)正确答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rn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原则性规定和一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应具备以下要件:rn (1)主体要件rn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基于个案认定不应撇开具体的案件和主体而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

7、抽象性的否定因此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双方当事人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人。前者指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而后者必须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而实际受害的债权人包括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他们都因与人格滥用行为具有利害关系而享有独立的诉权。由该主体要件所决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根据受害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而不应由人民法院主动适用。rn (2)行为要件rn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存在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事实和行为如滥用公司人格回避合同义务、滥用公司人格造成公司形骸化等。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人格滥用行为或事实进行类型化的总结和分析是认定行为要件

8、的重要方法这也是国外公司法理论与实践所作的最重要的工作但由于滥用行为多种多样法律规定永远也不可能列举和涵盖所有的滥用行为或事实因此我国公司法在滥用行为的规定上最为可取的应是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立法形式。rn (3)结果要件rn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有损害事实存在即滥用行为造成了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目的在于平衡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对受害的债权人提供救济无损害则无救济。如果公司虽有滥用公司人格之行为但并无损害结果发生也就没有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必要。同时此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还必须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之间存在

9、因果关系如果当事人的损失是由其他原因引起而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无因果关系也不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0条的原则性规定和一般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应具备以下要件:(1)主体要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通常基于个案认定,不应撇开具体的案件和主体而对公司的法人人格予以抽象性的否定,因此其适用的对象必须是具体的双方当事人,一是公司人格的滥用者,二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而受到损害,并有权提起诉讼的相对

10、人。前者指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而后者必须是因公司法人人格滥用行为而实际受害的债权人,包括公司的自愿债权人和非自愿债权人,他们都因与人格滥用行为具有利害关系而享有独立的诉权。由该主体要件所决定,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根据受害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而不应由人民法院主动适用。(2)行为要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存在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事实和行为,如滥用公司人格回避合同义务、滥用公司人格造成公司形骸化等。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各种人格滥用行为或事实进行类型化的总结和分析是认定行为要件的重要方法,这也是国外公司法理论与实践所作的最重要的工作,但由于滥用行为多种多样,法律规定永远也不可能列举和涵盖所有的滥用

11、行为或事实,因此,我国公司法在滥用行为的规定上最为可取的应是列举与概括相结合的立法形式。(3)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必须有损害事实存在,即滥用行为造成了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结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目的在于平衡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和其他相关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对受害的债权人提供救济,无损害,则无救济。如果公司虽有滥用公司人格之行为,但并无损害结果发生,也就没有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必要。同时,此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还必须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当事人的损失是由其他原因引起,而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行为无因果关系,也不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原则。7

12、.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B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C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危害共安全的,不属于排除犯罪的事由D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C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

13、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在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正当防卫时,只要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A项错误。而B项中的武装叛乱、暴乱罪,也可能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因而“对其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的说法”错误。另根据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D项中律师面临义务冲突(辩护义务与维护他人隐

14、私权义务),应当衡量利益轻重,不必然构成紧急避险。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8. 下列有关经济法调整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 A经济法调整体现了国家意志深入到物质关系领域,使其上升为下列有关经济法调整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经济法调整体现了国家意志深入到物质关系领域,使其上升为法律规定的机制B经济法对需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体现了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对经济基础的调整作用C法运动和经济运动应相互协调,经济法应反应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运动,并与这种干预经济的经济运动同步、协调D政府的有限理性和干预失灵决定了国家不能完全替代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国家的干预必须适度,这需要经济法进行调整ABCD本题考

15、查的是经济法调整的法哲学依据 经济法调整是指国家将其意志深入到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物质关系领域,使其上升为法律规定的机制,故A项正确。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能动反作用最集中、最直观的表现,是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对经济基础的调整作用。在任何社会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必须是同步存在的。经济法对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进行调整,正是这种同步存在的客观要求和体现,故B项正确。法运动和经济运动应当相互协调,法运动和经济运动各自是对方的内在机制。作为与经济运动联系最密切的经济法,更应直接反应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运动,并与这种干预经济的运动同步、协调,故C项正确。政府的行为是通过个人的行为加以实施的,缘于个人的有限理性,政府在追求公共目标的时候,同样无法预知所有的行为选择方案及其后果,由此形成了政府的有限理性和干预失灵,进而也就决定了国家或政府不可能完全替代市场而成为资源配置的主宰,决定了国家干预只能是适度的干预,故D项正确。 9. 下列选项中属于巴塞尔公约规定的任务的是( ) A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 B促进有利于环境的废物管理 C尽下列选项中属于巴塞尔公约规定的任务的是()A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B促进有利于环境的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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