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结构工程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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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钢结构工程构件定做、安装合同工程发包方: 工程承包方: 工程合同签订时间: 2013 年 4 月 8 日工程合同签订地点: 竹溪 合同文件的组成一、文件组成1、本合同文本(含附件);2、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3、国家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钢结构制作工程规范及其强制性条文的要求;4、本合同的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5、合同设计技术条件所构成的技术补充协议;6、承包方的深化设计图纸(含构件制作图、构件安装图和节点图等);7、本合同履行中签署的双方往来的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构件照片、承诺书、证明书、通知书、确认书及工程联系单、验收报告等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涉及合同条款履行、变更的各种书面

2、文件;二、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照本合同文件组成的排序文件之表述解决;文件中无表述的,双方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争议约定处理。本合同履行或处理过程中按本条第1款的文件排序适用工程事务;本合同已约定的,按合同的约定适用,本合同为约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 工程名称:竹溪人福华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钢结构车间 。二、 工程地点: 竹溪 。三、 工程内容:钢构制安及彩板制安 。 1、结 构: 钢架结构 。 2、建筑面积: 以图示面积为准 。 3、层 数

3、: 以图纸为准 。第二条 工程设计技术条件一、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承包方按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变更进行制作、安装。二、工程技术要求: 1、施工技术条件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修改图纸、答疑文件为准。第三条 工程承包范围 一、承包范围:车间1,2,3.甲类,乙类仓库.中药材库.氢气瓶库.镍制备间 工程钢结构部分,具体包括主、次钢构系统;屋面彩板系统; 天沟及水口; 地脚螺栓的制作及预埋。本工程(含防火涂料,油漆为普通防锈漆+中灰调和面漆,门窗,隔断, 栏杆。不含所有土建部分,水电,吊顶,装饰等部分)。 二、上述承包范围内原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安装、的费用。三、本工程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费包括在

4、本合同造价内。 第四条 工程造价一、本工程合同总价款为 520 万元(人民币:伍佰贰拾 万元整),在上述工程范围和技术条件下合同总价包干。(不开票价) 二、合同价款内容包括:承包范围内工程的原、辅材料,构件制作、运输、工程安装费、施工管理费但不含税金。 三、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图为准,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须经发包方、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 。 四、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包干价+调增合同价款。合同期内市场钢材价格的变动不影响本合同承包价。第五条 设计及其变更一、本工程设计由发包方自理,发包方应在图纸会审前向承包方提供合格完整的钢结构施工图 2 套及变更图,承包方依据施工图及变更图进行

5、加工图设计并进行构件加工。 第六条 工地代表、项目经理、监理 一、发包方甲方代表 1、发包方派驻施工现场的代表称为甲方代表。甲方代表为发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甲方代表必须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 2、双方往来的工程联系单、通知书、确认书等函件及会议纪要等,经甲方代表签字后生效;验收单、结算单经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方可生效。3、甲方代表签发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经书面递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称为项目经理)后即对发包方发生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对甲方代表发来的函件内容无异议并在函件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约束力。 4、承包方对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有异议时,在48小时内向发包

6、方书面提出。可采用在回执上签署异议意见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书面异议。 5、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向承包方发出口头指令,并应在24小时内再予书面确认。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的,可于24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代表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承包方。 6、发包方派驻工地的甲方代表为 壹 名。姓名为:丁勇 7、发包方更换甲方代表,应提前 三 天书面通知承包方。 8、甲方代表的权力自合同生效时产生,至合同终止时终止。 二、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派驻工地现场的代表称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是承包方组织现场安装施工的代表。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其权力限于现场安装施工

7、的指挥和协调,无缔约权。 2、项目经理依据合同签发的工程联系单、通知单、申请单、开工报告、验收报告等函件一经书面送达甲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但与本合同相冲突的签证无效,除非经承包方盖章追认的除外。 3、项目经理代表承包方发往发包方各种书面函件,经发包方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后即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对函件生效有专门约定的,依约定。 4、承包方派驻工地的项目总负责人为: ;现场负责人为: 。 5、承包方更换项目经理,须提前 七 天书面通知发包方。新委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知识。 6、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合同、承包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程的规定。 7、项目经理的权力在本合

8、同生效时产生,合同全部履行完毕时终止。 三、工程监理1、本合同发包方委托 十堰市环鹏监理公司 进行监理。监理公司委派 张凯 为现场监理工程师。 2、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包方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现场施工和安全生产等对承包方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3、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指令、确认书等各种函件,其效力与发包方甲方代表相同,除非发包方有特别限制,但应书面通知承包方。第七条 施工准备 一、承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承包方应派员参加由发包方组织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2、设计施工图纸经会审确定后,承包方即应组织原辅材料采购和构件制作加工。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订施工进度计划和材料、构件、施工机械设备

9、进场计划。以上方案和计划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准备期限届满前送交发包方。 4、构件已制作,具备发运安装条件时承包方应书面通知发包方,准备进场安装。 二、发包方的施工准备工作: 1、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做好本工程场地内外施工车辆进出道路的修通,接通施工现场施工用水源及电源,满足现场用水用电要求, 施工场地平整压实应由承包方与总包单位另行约定,发包方负责协调;拆除现场和进出道路的障碍物,保障作业车辆和机械的进出。2、发包方应在施工准备期届满前完成前述工作,并向承包方发出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 第八条 工程期限及顺延 一、工期组成及实际起止时间按以下计算: 1、制作及施工准备期为 20日,从承包方收到发

10、包方施工图设计会审通过的通知之日的第 三 天起,至承包方构件制作已具备发运安装条件,向发包方发出进场安装通知日止。 2、施工工期为主钢构进场90个有效工作日,从承包方接到发包方书面进场施工通知、现场满足进场施工条件、对基础复测合格交接后的第二日起至承包范围内的构件安装完毕。 二、工期顺延 1、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无法进场施工,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时。 2、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工期相应顺延。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4、因甲方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

11、延; 5、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6、因雨雪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7、非承包方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8、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三、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确有理由认为必须暂停施工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在停工通知发出后24小时内书面提出处理方案。承包方实施处理方案后,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收到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作出是否复工的决定,逾期则视为同意复工。第九条 材料供应 一、承包方采购和提供材料 1、主次钢构用材承包方应

12、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材料,并应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属承包方制作的构件,应提交承包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报告,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 2、承包方对由其采购、制作和提供的材料、构件的质量负责;构件运至现场应在下面垫上枕木或木料,保护漆面。 3、承包方运送材料、构件到工地后,应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对其初验确认。 二、材料检测检验 1、双方均有权对材料提出检测检验或复验。经检测检验或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费用由提出方承担;不符要求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因检测检验或复验影响施工的,责任属发包方的则工期顺延,责任属承包方的则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必提供有资质中介检测单位的构件检测报告。第十

13、条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在承包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发包方人员除甲方代表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三、承包方应至少配备安全员一名,并在进场施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 四、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

14、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工程的构件制作材料准备好后,我公司将邀请监理方现场进行质量监管。2、承包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3、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4、承包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承包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5、承包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6、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测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承包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发包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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