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进出口商品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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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进出口商品归类一、商品归类考试介绍 1、第四章商品归类,占的分值是40-45分左右。 出题方式是给出20个商品名称,在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找到正确的商品的8位数编码,将这8个数字相加,求得的和在答题卡上涂上。 例题:1、洗衣皂 经查商品编码为3401.1910,将这8位数字相加,即:3+4+0+1+1+9+1+0=19,将答题卡上两行0-9数字框涂成1、0 1 234567890123456789 考试给出20个商品名称,每个2分,共40分。 除此之外,查找商品编码的一些基础常识以及“六大归类总规则”也会以单选题、多选或判断题的方式来出题,占的分值是2-3分。 2、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

2、中查找编码。大家不要在书上做记号,否则以作弊论处。 3、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一共是21类97章,目录要熟悉,在考试的时候看到所给出的商品名称,要能够判断出它是21类中的哪一类,根据目录找到其所在的一个大致的章节。 4、21类商品: 重点类(章)是:第六类、第十一类和第十六类 其次是:第四类、第一类、第七类、第十四类、第十五类、第十类 5、查找商品编码的方法 (1)、确定所给出的商品名称的中心词,判断所归入的类、章(21类97章)。 (2)、查阅类注、章注 (3)、查阅相应章中品目条文和注释,如可见该商品则确定品目。接下来确定一级子目,有二级子目则继续往下查,依次确定二、三、四级子目。 (4)、

3、如无规定则运用归类总规则来确定品目。 例:重量为1000克的活火鸡,供食用 1、第一步,找到所在的类、章。火鸡是活动物,归第一类第一章。 2、查阅类注、章注没做说明。(即查阅第一类的类注和第一章的章注,不属于本章不包括的情形。因此可归入第一章) 3、查阅相应章中品目条文,如可见该商品则确定品目。(即查阅第一章四位数品目号列及其黑体字。活火鸡属于家禽类,在0105就可以找到家禽。) 4、再进一步确定它的8位数编码,0105.9994。 6、查找商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先确定它的类,其次是章,再确定它的1级子目、2级子目,依次类推。 注意同一数级的子目才能进行比较。 要先判断它的一级子目。再到二级子目

4、,依次类推。在商品名称前面都有一个横杠, “”表示1级子目 “ ”表示2级子目, “ ”表示3级子目, “ ”表示4级子目。 在查找商品的过程中,一定要先确定它的类,其次是章,再确定它的1级子目、2级子目,依次类推。 第一节 协调制度简介 1、海关合作理事会1983年(1995年更名为世界海关组织)通过协调制度公约及其附件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简称协调制度或HS。 2、协调制度将国际贸易涉及的各种商品按照生产类别、自然属性和不同功能用途分为21类97章。每一章由若干品目构成,品目项下又细分出若干一级子目和二级子目。为了避免各品目和子目所列商品发生交叉归类,在类、章下加有类注释、章注释和子目注

5、释,为了使每一项商品的归类具有充分的依据,设立了归类总规则,作为整个协调制度商品归类的总原则。3、从类来看,基本上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分类。如农业在第一、二类;化学工业在第六类;纺织工业在第十一类;冶金工业在第十五类;机电制造业在第十六类等。 从章来看,基本按照商品的自然属性或功能、用途来划分。第一章至第八十三章(第六十四章至第六十六章除外)基本上是按商品的自然属性来分章,如第一章至第五章是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第六章至第十四章是活植物和植物产品;第二十五章至第二十七章是矿产品。又如第十一类包括了动、植物和化学纤维的纺织原料及其产品,其中,第五十章和第五十一章是蚕丝、羊毛及其他动物毛;第五十二章和第五

6、十三章是棉花、麻及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第五十四章和第五十五章为化学纤维。第六十四章至第六十六章和第八十四章至第九十七章则是按货物的用途或功能来分章的,其中,第六十四章是鞋,第六十五章是帽,第八十四章是机械设备,第八十五章是电气设备,第八十七章是车辆,第八十八章是航空航天器,第八十九章是船舶等。从品目的排列看,一般是原材料先于成品,加工程度低的产品先于加工程度高的产品。列名具体的品种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种。 第二节 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简介 1、我国在协调制度的基础上增设本国子目(三级和四级子目),分别编制出进出口税则和统计商品目录。 2、进出口税则中商品的号列称为税号,每项税号后列出了该商品的

7、税率。3、统计商品目录中为了统计需要,列出该商品的计量单位,并增加了第22类,22类分为第98章、99章。 4、协调制度中的编码只有6位数,而我国进出口税则中的编码为8位数,其中第7、8位就是我国根据实际情况加入的“本国子目”。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的海关管理(新增内容) 一、归类的依据(重要考点) 1、进出口税则 2、商品及品目注释 3、本国子目注释 4、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 5、海关总署发布的商品归类决定 二、归类的申报要求 1、海关总署制定了规范申报目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2、规范申报目录按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的品目顺序编写的,并根据需要在品目级和

8、子目级列出了申报要素。在报关时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报关员教材三、归类的修改 海关审核认为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名称编码不正确的,按有关规则和规定予以重新确定,并根据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知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报关单进行修改、删除。 四、预归类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口的货物进行商品归类。 (一)预归类申请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向直属海关提出申请。 (二)预归类受理和预

9、归类决定 1、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发“预归类决定书”。 2、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行政裁定。 (三)“预归类决定书”的使用 申请人在进出口预归类决定书所述商品时,应当主动向主管海关提交预归类决定书。 五、其他管理要求(了解)第四节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六条规则) 规则一:(原文):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解释规则一: 规则一有三层含义: 1、指出“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例如说,第

10、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按标题,它应该包括,所有的活动物和动物产品,但第一类中,根据章注,就可以知道,流动马戏团、动物园或其他类似巡回展出用的活动物,不包括在第一类里面。所以说“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 2、“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 在第一章章注中有规定,本章不包括品目95.08的动物,不包括品目30.02的培养微生物及其他产品。那么95.08的动物、30.02的培养微生物,就不能归入本章。所以说,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项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3、“如项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在对商品进行归类的时候,项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

11、、类注是最重要的。如果按项目条文、及相关的章注、类注还无法确定归类的,才能够按规则二、规则三、规则四、五、六来归类。 1、例:解决商品归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有: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它们的优先顺序是:答案:AA、子目注释章注类注归类总则 B、归类总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 C、类注章注子目注释归类总则 D、章注子目注释类注归类总则 规则二: (原文): (一)品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在进口或出口时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品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

12、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成的物品。品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按规则三归类。 解释规则二(一) 规则二(一)规定项目条文不仅仅限于项目条文本身,还应扩大到: 1、不完整品(缺少非关键部分,不完整) 例如:缺少门、未安座位等的汽车仍然按汽车归类。 缺少电池的便携式计算机按便携式计算机归类。 2、未制成品(尚未完全制成,需进一步加工才成为制成品) 例如:做手套用已剪成手套形状的针织棉布, 需经进一步完善方可作为零件使用的齿轮的毛坯 3、未组装件或拆散件(尚未组装或已拆散) 例如:实际业务中庞大的或易

13、碎的货物:例如多功位组合机床、桥架、灯具、照明设备等通常都是未组装或拆散开的,通过简单组装即可装配起来。 只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就应按制成品归类。 单选题: 2、对商品进行归类时,品目条文所列的商品,应包括该项商品的非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进口或出口时,这些非完成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 )。答案:CA、基本功能 B、相同用途 C、基本特征 D、核心组成部件 规则二(一)不适用于第一类到第六类的商品。 而且是只有在规则一无法解决的时候,才能够运用规则二。 解释规则二(二) 规则二(二),是关于混合及组合材料或物质,以及由两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的归类。规定税目所列材料或物

14、质,还应该扩大到该材料或物质中可以加入其他材料或物质;但是条件是加入材料或物质并不改变原来材料或物质或其所构成货品的基本特征。 例1:天然软木制品,外层包纱布的热水瓶塞子。热水瓶塞子虽然包了纱布,但是并没有改变这个瓶塞是软木的基本特征,因此还是归入4503.1000的品目。 规则二第二款还有一个含义即:如果由一种以上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或者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的,应按规则三归类。 规则三: (原文):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

15、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 解释规则三 (一)列名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的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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