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四队十三项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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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掘四队班组安全管理制度一、班组长选聘、使用、淘汰制度第一条 严格班组长安全资格准入,实行后备班组长制度,新提(聘)班组 长原则上于后备班组长中择优选用。第二条班组长任职条件:(一)思想素质条件。关心矿井发展,热爱从事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责 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工作履历条件。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和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鼓励高校毕业生竞聘班组长。(三)安全素质条件。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矿井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敢于同“三违”现象作斗争,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四)业务素质条件。能够熟练掌握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正确使用、维修 和保养设备,熟悉矿

2、井相关专业灾害预防和现场应急措施, 具备精细化管理基本 知识。(五)组织管理条件。服从组织领导,工作坚持原则,做事公道正派,有较 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六)身体素质条件。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新任班组长年龄原则上应在四 十五周岁以内。第三条 班组长任命。根据班组长任职条件,由区队提名,人力资源科牵头 组织资格审查、职工无记名民主测评考核,得票半数以上视为合格,优胜者张榜 公示,报矿分管领导签批,人力资源科审核备案,履行组织程序,矿行文任命。第四条班组长管理。班组长的评聘工作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人力资源 科牵头现场组织测评,凡不称职的由区队按程序进行调整。 班组

3、长任命期间,属 干部管理范围(工人身份不变);免职后按工人管理。第五条 班组长淘汰。对于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班组长进行末 位淘汰制。班组长在聘用期间,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达不到岗位履职 要求的,由区队提出意见,经程序核实,可予解聘。班组长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 班组长就地免职。(一)班组长出现严重“三违”;(二)班组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三)季度内完不成生产作业任务;(四)月度工程质量验收三次不合格。班组长一经任命,不得随意撤换,却因需要调整的,须由区队提出撤免理由 和建议,矿组织调查、测评,经考核不合格的报矿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免职。班 组长因调动岗位

4、、变更工种等原因脱离本工种岗位的, 视为自行解聘。以聘任的 班组长,在聘期内,可以解聘,但须在辞聘前一个月面向区队提出辞聘申请,报 人力资源科批准后,方可解聘。二、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第一条 各班出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按时参加班前班后会。第二条 会议实行实名签到制度,不准代签,对不签到者不记出勤,签字不 下井(或不到现场)者按旷勤处理。第三条 值班人员安排工作不细,对安全、质量及其他注意事项讲的不全、 不准、不实,职工有权提出质疑和拒绝下井(到现场)。第四条开会时要精力集中,不准随意走动、交头接耳,要详细做好会议记 录,确保会议质量。第五条 班前现场确认。布置安排当班工作任务之前,

5、要从关爱职工角度出 发,观察职工是否休息好、班前是否有人饮酒、职工是否身体不适、情绪波动等, 确保出勤的职工精神饱满、心情舒畅。第六条会议召开时间:早班:班前会为早上06: 30班后会为下午05:00;中班:班前会为下午02: 30班后会为晚上01:00;夜班:班前会为晚上10: 30班后会为早上09:00。第七条 会议主要内容(一)班前会:传达上级及矿有关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学习相关安全规程、 措施;安排本班工作,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排查安全不放心人;预测预想作业现 场各类安全隐患,并将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二)班后会:对当班的安全质量、任务完成、文明形象、材料消耗及工器具设备完

6、好等情况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完成工作任务考核并向班组 成员公布;将本班未能整改完毕的安全问题向区队进行汇报,做到准、实、全, 不得隐瞒敷衍;认真做好班后会记录。为预防和减少安全、质量、机电设备等各 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管理人员当日值班分工明确细致,当班不留分工漏洞。1、班前班后会由值班人员主持召开,时间不得少于2025分钟2、严格执行六不准下井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把关,班清班结记录本上的 人名及人数必须与下井照灯考勤、自主保安签字薄上的人名、人数相一致,否则 每人次罚款30元,杜绝下井不签字或不签字下井现象。3、所有出勤人员必须参加班前、班后会,当日队出勤管理人员及后勤班长 必须参加早

7、碰头会,开会期间不准交头接耳,随便出入值班室,对迟到者罚款20元,凡无故不参加者罚款40元。由值班人员负责落实兑现,否则,罚值班人 员40元;4、值班人员要认真坚持班后会的认真开展,对每个班的收工情况进行详细 记录,如出现安全、质量、机电事故要对其认真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落实 事故责任人,并及时向队党政领导反映,并有权对于不听从安排的职工进行扣罚 直至抹班的处罚。5、各班长、网、岗、哨应及时按要求填写 B卡。6跟班人员和验收员也得参加班前班后会,因工作影响必须向值班人员请假,否则,每人每次罚责任人 30元。7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掌握和了解地面和井下生产现场具体 安全生产情况。8

8、值班人员不按要求进行分工,职工有权行使职工“十项权利”,有权上报队党政。第八条交接班规定(一)井上下固定岗位人员(如变电所值班员、皮带机司机、绞车司机、信 号把勾工等)必须在工作岗位交接班。(二)跟班管理人员、工班长、放炮员必须在井下工作现场交接班,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现场等待接班人接班,详细交待工作现场的情况后方准离开。(三)若因交班班组在现场无人而造成的无法实施交接,应及时通知区队值班人员分析,落实责任。(四)交接班检查内容:1、严格执行矿“三位一体”现场交接班制度,对于不在现场交接班的人员 一次罚500元,对交班班组给予扣除当班总

9、分 10%的处罚,被矿查处时罚款外队 加罚500元,因现场施工条件限制,可制定交接班时间地点,在施工范围内离开 的时间中班晚上12;10,夜班早上08;10,早班下午16;10离开。2、交接班迎头严禁出现空顶作业,被矿查处后,除执行矿处罚外,对上班 班组给予当班总分20%的处罚,到点炮时,迎头总人数不能及时使探梁的,由交 班班组延点使探梁。3、交接班时迎头的风水管喷浆管路放到指定的位置,耙装机两侧无浮矸,耙 装机完好,卫生整洁,否则,每项扣 500分。4、交接班时,责任范围内卫生清洁,物料、工具在规定地点摆放整齐,备品、备件该上架的上架,否则每项扣 500分。5、所负责电瓶车、绞车、安全设施、

10、电话、工具箱卫生清洁,可靠灵敏,设施完好,否则每项扣500分。&喷浆完毕后必须清理喷浆机,机内不得存料,喷浆机周围四清不好的扣600分,扣相关责任者500分。7、吊环、锚杆套筒、前探梁木携等特殊工具交接时每少一件扣500分,扭 矩扳手丢失扣5000分.8、各迎头卸料必须码放整齐,否则不支分。9、当班出现重大隐患无法整改时,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次交待清楚, 否则, 罚交班班长100元。10、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时,由查处问题班次承担。11、 交接班制度执行时出现问题,对跟班人员及验收员,视情况给予50元 罚款,出现典型、严重三违现象时,执行工区安全管理制度。12、 跟班人员及验收员

11、交接班时,违犯制度,每次扣罚100元。(五)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 坚持“安全为天,质量为本”的思想,狠抓安全隐患排查和工程质 量,确保安全生产。第二条 班组每名职工要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标准,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安 全、质量情况自觉进行检查,准确掌握各类情况。第三条班组长对现场安全质量负第一责任,要对本班安全质量情况随时进 行检查,达到全面动态掌握。协调解决各岗位职工发现的各类隐患, 不能解决的 及时向区队汇报。第四条检查的重点:(一)仔细观察职工工作中的操作行为和精神状态,杜绝违章作业和疲劳上(二)时刻注意现场运行的机电设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三)认真检

12、查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狠抓薄弱环节,仔细查找各类影响安全 生产的问题。(四)对照施工措施标准,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对于施工质量不符合验 收标准者,令其返工处理。第五条 班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不能自主整改 的,立即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及时消除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做到不安全不生产。第六条 工作现场环境清洁、卫生,物料分类存放、,码放整齐、安全可靠, 生产现场无非生产物品。第七条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料、杂物、废品,垃圾按规定地点存放,并 实现袋装化。第八条 重视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噪声、粉尘污染。第九条 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配置齐全,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清晰醒目。第十条各种牌板、

13、图表清晰、悬挂整齐。第十一条 工作时按规定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二条 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打闹、串岗、脱岗,不从事与工作无 关的活动。四、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第一条 班组每天组织一次对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 排查。由值班人员(或跟班人员)、本班组班长、副班长、验收员及经验丰富的 老工人参加,重点排查本班组管辖或生产施工范围内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并记录在案。第二条 岗位工每天上班前必须对本岗位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进行排查。由跟班员、本岗位所有人员参加,重点排查本岗位管辖或生产施工范 围内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记录在案。作业现场每

14、班开工前、停工前(包括临时中断作业前、复工前),井下由跟班队长、班组长负责,地面作业由作业单位根据每项工作的具体情况明确专人负 责隐患排查,联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环境和工程质量进行排查,符合规定要求、 具备开工条件的,排查人员在排查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工。 没有进行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的,一律不得开工。第三条 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级、分类处理。C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按要求立即上报区队。由区队上报业务部门并 编制专项措施、安排专人进行处理。C级以下能立即整改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由值班人员下达零星工程任务书、 安排专人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主管技术员,由主管技术员组织相关人员进 行验收。C级以下不

15、能立即整改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由班长上报区队,由单位主管技术员编制专项措施(或下达零星工程任务书)、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安排专人在规 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技术负责人,由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组织 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将相关资料报主管技术员留存。第四条 建立班组日隐患排查台账,并纳入计算机管理,采用A4纸打印, 加盖单位公章,字迹工整,无漏项,隐患描述详实,整改措施具有针对性,排查 人、治理负责人、填报人必须签字。为进一步加强队和班组建设,切实消除现场事故隐患,确保队安全生产,经 队研究决定,特制定专项制度:一、基本要求队实施日排查、日落实、周总结,班组实施班排查、周总结,岗位实施岗位 排查,并填写相关记录(按矿统一格式印制)。二、掘进四队日排查制度1排查人员:由队长亲自组织,参加人员为队党政技主要领导、管理人员、 班组长、生产骨干等。2. 排查内容:根据队作业计划、生产现场、受外界或外单位影响等因素排查 以下内容:(1)排查安全不放心人员;(2)根据红、黄牌标准,排查现场存在隐患,作业环境是否有安全保障;(3)根据严重“三违”、典型“三违”及一般“三违”,特别是严重“三违”、 典型“三违”重复“三违”,排查人的不安全行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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