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14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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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爱商实业有限公司文件类别文件名称程序文件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文件编号COP-14制订日期2001.12.01修订版次0修订日期2005.03.24发行版本B页 码第1页 共4 页1. 目 的:建立产品从来料至出货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确保交付之产品质量持续满足顾客要求。2. 适用范围:本公司之物料、半成品、成品在入厂、制程、仓储、出货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3. 用语定义:(略)4. 权 责:4.1 制造部:负责产品的自检;质量异常时,纠正预防措施提起,对策拟订和执行。4.2 品保部:负责进料检验、制程巡检、入库检查、出货检查工作之执行和质量异常时纠正预防措施的提起、对策拟订和跟踪。4.

2、3 工程部:负责制程/品质异常的解析、对策拟订和跟踪。5. 规 定:5.1 进料检验:5.1.1 来料经仓库暂收后,仓管员开具“待检单” (ASA-WRFM-10)联络IQC执行检验。5.1.2 品保部IQC接获“待检单”后,依IQC检验作业规定(IC-IQC-01)实施检验。5.1.3 若为免检物料,则依免检物料规定(IC-IQC-04)执行相关标识后予以放行。5.1.4当IQC检验发现不合格时,依进料不合格品管理规定(IC-IQC-02)执行。5.2 制程内检查:5.2.1首件检查:大机芯生产线QA应在开拉后30分钟内对生产工序参数和物料状态实施首件确认,制造部修理员需抽取3-5台成品送到

3、QA室进行全面测试。首件合格后方可正式量产。具体依IPQC巡检作业规定(IC-QA-01)执行。5.2.2 巡回检查:5.2.2.1品保部QA依据首件样品及检查规格书、检验作指导书、BOM等技术资料为检查依据,大机芯生产线QA依大机芯QA巡检作业规定(IC-QA-01);小机芯生产线依小机芯QA巡检作业规定(IC-QA-11)执行对各生产拉进行巡回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5.2.2.2 当巡检中发现异常时,立即要求生产单位技术人员改善,并如实填写改善措施,改善措施完成后,品保部QA需及时作效果确认,若连续3次现场改善无效,则发行“制程/品质异常处理单”(ASA-QDFM-31)。具体依制程/品质异

4、常处理规定(IC-QE-05)执行。5.2.3 制造部自检:5.2.3.1 制造部操作员在执行完成本工位之作业时,必须自依工序作业指导书要求检查本操作工位之品质,并对不良予以标识区分放置。5.2.3.2 工程部在策划工艺流程时,应设置相关专职检查工位,及时在线上对各品质特性实施检查,并对不良予以标识区分放置。具体依相关检查工位作业指导书执行检查。并填写相关记录。5.2.3.3 自检中发现之不良品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OP-15)实施处理,并保存相关记录。5.3 入库检查:5.3.1 小机芯生产完成之成品,品保部QA检查员以500PCS为一个批次实施抽检,具体依小机芯QA检查作业规定(IC-QA

5、-07)执行。5.3.2 大机芯生产完成之产品经包装完成后,品保部QA检查员以1000PCS为一批次实抽检,具体依大机芯QA检查作业规定(IC-QA-02)执行。5.3.3 当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时,依QA不良品处理规定(IC-QA-07)执行处理,并保存相关记录。5.4 出货检查:5.4.1 当计划调度课发出“日出货计划表”(ASA-PMCFM-04)时,品保部OQA检查员以单次出货批量为一个受检批量,小机芯依小机芯QA检查作业规定(IC-QA-07)执行检验;大机芯依大机芯QA检查作业规定(IC-QA-02)执行检验。5.4.2当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时,依QA不良品处理规定(IC-QA-07)执行

6、处理,并保存相关记录。5.4.3 客户要求时,随货提供“出货检验报告”(依大、小机芯格式不同)、样品或其它数据资料。5.5 库存重检:5.5.1 当库存物料、半成品、成品超过库存期限时,由仓库发出“联络单”(ASA-ADFM-06)列出超期物料名称和数量等信息,联络给:(1)物料由IQC依IQC检验作业规定(IC-IQC-01)实施检验。(2)半成品、成品由QA小机芯依小机芯QA检查作业规定(IC-QA-07)执行检验,大机芯依大机芯QA检查作业规定(IC-QA-02)执行检验。5.5.2当判定为不合格时,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OP-15)实施处理,并保存相关记录。当判定为合格时,顺延一个保存

7、周期,并予以标识。5.6 状态标识:产品监视和测量完成后,必须依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COP-10)进行状态标识。5.7 不合格处理:产品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OP-15)和相关的三阶文件规定执行处理。5.8 纠正和预防措施:需对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时,需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CEOP-16)和制程/品质异常处理规定(IC-QE-05)执行。5.9 记录管理:产品监视和测量过程中所填写的所有记录必须依记录控制程序(CEOP-02)要求进行填写,并获得妥善保持。6. 记录表格:6.1 “待检单” (ASA-WRFM-10)6.

8、2 “日出货计划表”(ASA-PMCFM-04)6.3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单”(ASA-QDFM-31)6.4 “出货检验报告”6.5 “联络单”(ASA-ADFM-06)7. 支持文件:7.1 记录控制程序(CEOP-02)7.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规定(IC-QE-05)7.3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CEOP-16)7.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OP-15)7.5 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COP-10)7.6 大机芯QA检查作业规定(IC-QA-02)7.7 小机芯QA检查作业规定(IC-QA-07)7.7 QA不良品处理规定(IC-QA-07)7.9 作业指导书7.10 免检物料规定(IC-IQC-04)7.11 进料不合格品管理规定(IC-IQC-02)7.12 大机芯巡检作业规定(IC-QA-01)7.13 小机芯巡检作业规定(IC-QA-11)7.14 检查规格书7.15 检验作指导书7.16 BOM8. 流程图:(略)附注:编写人员主导:ISO 办:专 员 张修俊参与: 厂 办: 厂 长 钱 移 副经理 胡建鹏 制造部: 课 长 文湖强 课 长 彭惠芬 副课长 石琼方 品保部: 经 理 尚邓良 副课长 李松柏 副课长 江朝勇 副课长 杨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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