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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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兴宁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2014-2016)1.总则 1.1编制目的 兴宁区属干旱灾害频发地区,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快速发展,旱情不仅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而且对经济社会以及人民生活产生了直接影响。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城区防旱抗旱减灾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整合、提高全城区的抗旱能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水的利用率,及时应对突发用水短缺事件,增强我城区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为保证抗旱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程度减少干旱对生活、生产、生态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推动抗旱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

2、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南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等编制本预案。1.3工作原则1.3.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抗旱。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 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用水安全保障。1.3.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高度,分级分部门负责。1.3.3坚持因地制宜,保证重点。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进行统一规划,以城乡供水安全

3、、农业生产用水安全为首要目标,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保证重点,统筹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1.3.4坚持优化配置,科学调度。既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又要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最大程度满足城乡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1.3.5坚持依法抗旱,社会参与。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为干旱的发生;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兴宁区范围内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干旱灾害包括:天气原因引起的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因干旱引起的次生、衍生的供水短缺等状况。本预案为兴宁区抗旱应急总体

4、预案,用于指导全城区所辖行政区域的抗旱救灾工作。2.基本情况 2.1自然地理情况 兴宁区气候湿润,雨量充沛,常年气温较高,蒸发量大,夏长冬短,热雨同季,多年平均气温21.6 左右,相对湿度较大,极端最高气温40.4。兴宁区辖区内最大的河流为横贯三塘镇、五塘镇和昆仑镇的沙江河,属邕江一级支流,流域面积为762.42K,其上分布有四塘、西云江等四条比较大的二级支流以及数量众多的派生小支流。兴宁区辖区内的水资源总量比较丰富。但由于降水和河川径流的时空分布不均匀,水资源利用率不高,致使一些地区水旱灾害频繁,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2.1.1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兴宁区是南宁市的老商业区,下辖朝阳、民生、兴

5、东三个街道办事处和三塘、五塘、昆仑3个镇。2013年兴宁区常住(户籍)人口91895户,户籍人数303297人。地区生产总值为288.4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9.29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41.65亿元,财政收入28.3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8.54亿元,农业总产值完成14.62亿元,农民年均收入8906元,城市经济发展势头迅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持续稳定。兴宁区现有耕地面积 1.5 万公顷,其中水田面积 0.78 万公顷、旱地面积 0.72 万公顷。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0.64 万公顷,占城区耕地面积的 43 %。旱涝保收面积 0.74 万公顷,占城区耕地面积的 49 %。农作

6、物总播种面积 2.3335 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1.1341 万公顷、经济作物播种面积 1.1994 万公顷、其他农作物播种面积 1.2563 万公顷。2.2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2013年总用水量 1.6 亿立方米,其中工业用水量为 0.24 亿立方米,农业用水量 0.60 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 0.22 亿立方米,生态用水量0.1167 亿立方米。农业灌溉亩均用水量为 750 立方米。2.3旱灾概况 2.3.1旱灾简况 据近年资料, 2004年至2013年我城区每年均有旱情发生,由于年降雨量的85%集中在汛期(每年4月至9月),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地域差异大,以及受特殊的喀斯特地理地

7、貌影响,局部干旱比较明显。同时,由于水利工程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地区还存在因工程性缺水发生干旱的情况。我城区洪涝、汗旱交替的情况比较突出,同一年份或连续几个年份可能出现洪涝干旱灾害交替发生,同时连续干旱的现象也比较普遍。大旱之年一般是上年秋冬雨少,接着出现春夏或夏秋连旱。2.3.2干旱灾害的影响 长期以来,兴宁区受干旱灾害影响的主要是农村和农业。随着农田耕作指数提高、荒山荒地开垦种植面积扩大、城市化建设步伐加快以及人民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干旱灾害的影响范围在不断扩大,已从粮食种植区域扩大到经济林区,从农村扩展到城镇。2.4抗旱能力 2.4.1主要抗旱工程 兴宁区辖区内登记在册的各中小型水库16座

8、,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6座,小(二)型9座。属西云江水库管理所管辖的国营水库有4座(即中型西云江水库,小(一)型石楞水库,小(二)型闭婆、石圳水库);属东山水库管理所管辖的国营水库有3座(即小(一)型的东山、延安、那文水库);属集体村坡管辖的有9座(即小(一)型的六井、鸭池塘水库,小(二)型的六六、特进、渌流、云龙、六堪、六那、九化岩水库)。水库分布于三塘镇8座,五塘镇6座,昆仑镇1座,朝阳街道办1座。城区流量在1立方米/秒流量以上的渠道总长160公里;流量在0.1立方米/秒流量以上的防渗渠道总点580公里。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兴宁区人民政府设立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和指挥城

9、区的抗旱救灾工作,其常设办事机构是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兴宁区农林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担任。各镇、街道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抗旱工作。有关单位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抗旱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置工作。3.1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3.1.1组成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城区人民政府区长任总指挥长,城区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副区长任副总指挥长兼指挥长,城区区委办副主任、城区政府办副主任副指挥长。兴宁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城区区发展和改革局、城区教育局、城区民政局、城区财政局、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区城市管理局、城区

10、交通运输局、城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城区卫生局、城区文体局、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南宁供电局兴宁分局等。3.1.2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南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城区区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城区的抗旱工作,其成员单位在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抗旱工作。3.1.3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中共兴宁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城区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协调、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抗旱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兴宁区发展和改革局:指导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抗旱设施建设、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兴宁区住建和城乡建设

11、局:负责受旱城区辖区内的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供水原则,做好居民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的限量供应工作。兴宁区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调查抗旱物资情况,在紧急情况时,及时向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抗旱物资。兴宁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干旱灾害的救灾救助工作,妥善安排好受旱地区群众的基本生活。兴宁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和安排抗旱救灾经费,确保抗旱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监督抗旱资金的使用。兴宁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城区抗旱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做好水毁或病险水利工程的修复工作;指导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水利工程水量的统一管理、计划调度和有效保护,开辟新的应急水源;做好受旱城镇水源和供水管理工作。兴宁

12、区卫生局:负责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兴宁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组织运力,做好抗旱人员、物资和装备的运输工作;市公安局兴宁分局:负责及时处置因干旱引发的各类治安或刑事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市国土资源局兴宁分局:负责协调上级地质部门为灾害寻找地下水源提供技术指导。南宁供电局兴宁分局:负责做好所辖旱区供电区域抗旱用电保障工作,当供电发生紧张情况时应优先保证抗旱用电需要。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有关工作。

13、3.2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及时提出抗旱工作具体部署,组织制订水量调配方案,指导、督促各镇、办实施干旱灾害应急预案并配合有关机构做好抗旱工作。(3)及时掌握和分析全城区旱情、旱灾情况,执行上级命令,组织实施水量分配方案,督促抗旱减灾措施的落实。(4)统一审核、发布旱情信息,指导新闻媒体做好抗旱宣传工作。(5)指导全城区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和管理。 (6)指导各镇、办开展抗旱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7)负责兴宁区抗旱经费的申请、下拨和监督检查。 (8)负责兴宁区抗旱应急工程的审批、检查和监督。 (9)负责城区抗旱应急物资

14、、装备的协调、调拨和管理。 3.3各镇、街道办汛抗旱指挥部 各镇、街道办设立镇、街道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城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指挥本辖区的抗旱救灾工作。镇、街道办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有关站、所、当地驻军、镇、街道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4.预防 4.1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天气动态、雨情、水情、墒情、水利工程蓄水情况、旱情、灾情、抗旱工作情况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镇供水单位要随时掌握城乡供水水源状况,做好干旱期间供水、用水的预测,并及时向各级抗旱指挥机构报告。4.2干旱预防 4.2.1加强领导,树立抗大旱、长期抗旱的思想。 4.2.2编制干旱风险图、

15、抗旱应急预案、灌区灌溉应急预案、镇、街道供水应急预案等。4.2.3加强旱区地下水源的勘查工作,加强抗旱水源工程及灌溉设施建设,搞好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管理,不断增强抗旱能力。4.2.4加强水资源的调度管理,在确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多蓄水,为抗旱储备尽可能多的水源,采取各种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措施和技术,最大限度提高用水效率,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4.2.5做好灌溉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时对灌溉渠道实施清淤、 补漏,加强渠系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做好抗旱机具的购置储备及维修保养,保证其在抗旱救灾中随时能充分发挥作用。4.2.6指导群众开展适应性种植,加强田间管理,大力推广农业节水、保墒技术。4.2.7做好实施人工增雨各项准备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开发空中水资源。4.2.8加强抗旱信息系统建设,研究干旱规律,做好干旱预测预报。5.干旱灾害分级按照干旱灾害严重程度及其影响大小将干旱灾害分为4级,分别为:5.1轻度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20%以下;或因干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2%以下;或2个以上镇日缺水量与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在5%至10%之间。5.2中度干旱: 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20%至30%之间;或因旱造成农村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农村人口比例在2%至4%之间;或2个以上镇日缺水量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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