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教育系统作风效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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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扬中市教育系统作风效能建设 “三查一审”常态化检查实施意见为确保作风效能建设长效, 突由监督、检查和执纪常态,现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 三查一审”(单位自查、交叉互查、上 级督查、综合评审)常态化检查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 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生重点、务求实效 围绕教育改革发展,推动教育系 统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进一步优化办 学环境,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二、工作机构教育局成立 三查一审”常态化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源泉副组长:戴凤云成 员:王家新

2、、杨卫群、司晓玲、冯丽娟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督查情况,交办督查任务,跟踪督查结果,使检查工作成为 决策落实的推动者、 执行情况的监督者、 落实成效的反馈者、 困难矛盾的协调者、基层经验的推广者领导小组下设八个专项督查小组(见附件 1),具体负责指导基层单位自查、牵头开 展交叉互查、上级督查和综合评审等工作。三、检查重点三查一审”常态化检查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和我局中心工作,以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重大领域和重要权力节点以及安全管理和执行办学规定情况为重点,具体内容包括八个方面(详见附件1)。四、检查形式单位自查1 .加强

3、组织领导。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作风 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专题研究部署自查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分工,带头落实。党政一肩挑的基层单位要选一名班子成员为纪检委员具体负责监 督工作,其他单位专职书记要承担监督责任。坚持将自查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 .健全工作机制。 要组建一支专门队伍,选派责任心强、 业务水平高的同志负责具体自查工作;落实具体分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要不断强化学习,定期组织自查人员集中学习党纪条规、形势政策、制度文件,切实提升自查水平;要充分 发挥信访监督员作用,及时搜集信息、研判舆情,掌控自查主动权。3

4、.确保自查实效。 各基层单位必须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 措施或方案,科学设定整改时限,逐一整改,逐一销号”;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整改工作、优化工作举措,健全制度、务求长效;若因特殊情况必须延期的, 须及时请示相应督查组负责领 导。各基层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填写作风效能建设三查一审”自查情况记载表(见附件2)并签字、盖章,于每月 25日前报 局监察室。交叉互查在基层单位自查的基础上, 由各专项督查小组牵头, 抽调基 层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专项互查小组, 制定互查方案,适时开 展基层单位间交叉互查活动。1 .严格互查要求。被抽调人员要坚持原则,不做好好先生”, 不搞一团和气,所在单位要提供便利,大力支

5、持;受查单位要主动配合,不回避检查,不隐匿问题。2 .提升互查水平。 参加互查的同志要自觉强化法纪规章的 学习与研究,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政策水平和执纪意识,切实做好互查前的 备课”工作,确保检查过程中执纪精准。3 .坚持互帮互学。互查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检查 依据,真诚大胆地指出对方问题,提由整改建议;也要善于学习对方的经验做法,及时自我完善提升;要针对双方共有的问题共 同探讨,增进交流。互查小组要按要求填写作风效能建设三查一审”互查情况 记载表(见附件3),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反馈给受查单位, 并报监察室备案。上级督查各专项督查小组要切实做好督查工作,督查实行分工领导和组长负责制。1

6、.开展分类督查。 针对自查、互查中无问题反映的项目进 行随机抽查、验证;针对自查、互查中暴露的问题,督促相关单 位按照时限整改到位,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落地生根;针对各类信访、舆情以及信访监督员和行风监督员反 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督促相关单位主动应对、 及时整改;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省、市及以上各类专项检查、调研、 巡视等迎检工作,督办反馈问题及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2 .强化督办指导。在上述督查中,督查组要通过电话督办、 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做好督办催办工作;要加强指导,与受查单位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情况特殊的要报请局领导班子共同研究解决对策。各督查小组要

7、认真填写作风效能建设三查一审”督查情况 记载表(见附件4),报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局监察室备案。综合评审为全面检验工作成效,教育局根据检查项目或相关主管部门 的专项检查要求,建立 第三方”评价机制,由各专项督查小组牵 头分层分类邀请各级领导、专家适时开展专项评审工作。1 .分类邀请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纪委、财政局、审计局、 市场监管局、安监局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及专业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开展专项评审工作。2 .主动邀请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系统行 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深入基层单位巡察、调研、指导教育工作,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3 .邀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专家把脉问诊。各专项督查小

8、组要及时汇总各类评审结果,结合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络舆情、12345工单等反映问题的查实情况, 参考 三 查”过程性记录,汇总各方意见形成综合评审结果,作为基层单 位年终考核依据。每学期末,各专项督查小组认真填写作风效能建设三查一审”综合评审情况表(见附件5),报分管领导并反馈至相关 基层单位,做好后续跟踪督办工作。五、结果运用与考核奖惩各基层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 三查一审”意见要求,为本单位 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保驾护航,让广大教职工、学生、家长 及社会各界真切感受到作风效能建设常态化检查的力度和成效。1 .及时警示宣传。局检查领导小组要全面准确地掌握常态 化检查中存在问题,对于性质严重的问

9、题和典型案例将在全系统 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各专项督查小组也要充分挖掘、选树基层 工作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 提炼K型工作法工并在系统内进行 广泛推介,对于督查中表现较好的基层单位要在系统内通报表 扬。2 .深入分析研判。 要及时把握面上的共性问题和个性化的 重大问题,积极探寻有实效、 可操作的管控举措, 持续优化教育 改革发展新思路,及时建章立制,不断固化系统作风效能建设成 果。3 .严格考核奖惩。三查一审”检查结果与各基层单位管理绩效考核直接桂钩,也作为系统内人员评先评优、 选拔任用的重 要依据;对于单位自查由并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问题不予扣 分。如经上级督查、综合评审或群众举报后发现单

10、位在自查、互查中瞒报、漏报存在问题,情节轻微的,进行提醒、约谈,责令 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对检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严肃问 责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附件:1 .作风效能建设 三查一审”重点检查项目及分组情况2 .作风效能建设三查一审”自查情况记载表3 .作风效能建设三查一审”互查情况记载表4 .作风效能建设三查一审”督查情况记载表5 .作风效能建设三查一审”综合评审情况表扬中市教育局2016年10月27日附件1:作风效能建设“三查一审”重点检查项目及分组情况1 .校园安全及资产管理情况依据:安全生产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道路交通 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消防安全法

11、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 应对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内 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完善全市校园 警务室建设的意见关于规范校园各类登记的通知关于加强对特异 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管理扬中市教育系统内部治安保卫 工作规范关于推行局机关及部分直属单位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的实 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用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通知扬 中市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管理办法(试行)预防和处理学生意外伤 害实施意见等。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见扬中市教育系统内部管 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制度汇编)等。内容:按

12、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落实“一岗双责” 制,规范行政值守;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规定,健全警务室建设, 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审查、登记等手续,严格执行幼儿 和低年级学生“零”距离交接制度;认真检查“三防”落实情况,校园保安、 护校(园)队履行职责是否到位,校园技防性能是否稳定,各类巡查、 检查是否到位,安全隐患是否消除;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突出对危 化物品、消防设施、饮食卫生安全、饮用水、特种设备等安全管理,加 强对师生上下班(学)交通方式调查,杜绝“三无”车辆营运师生;规范 对特异体质、特殊疾病和心理异常学生的排查,建立健全帮教措施,严 防发生意外伤害,正确处理学

13、生意外伤害事故;规范建立校园应急预案, 加强对师生消防、交通、饮食卫生、防溺水、防雷击、防踩踏等安全法 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认真落实集体组织外出报批制度, 及时上报综治、周边环境、安全生产等月报表;积极协调公安、交运、 城管、文广体、卫计委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交通、文化、卫 生等环境的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查看账箭,核对固定资产是否 依规全部入账,帐面固定资产与监管网明细账是否一致;抽查监管网明 细账与实物是否一致;查看资产台账资料是否健全,是否编卡编号登记, 落实到人,是否有专人管理;有无资产管理制度,是否登记上墙或编入 日常管理规范手册;是否定期实地盘点和不定期抽查

14、;固定资产核销手 续是否规范。学校(单位)如有房屋租赁的,核查相关租赁协议(合同), 如协议(合同)到期,有没有续签或按规定重新出租,相关手续是否报 备计财科等。负责领导:张源泉组 长:余长仁、肖松检查人员:马利丽、瞿 泓、余 明、李文韬、姚玉娟、李富强2 .规范办学行为及实施素质教育“五项规定”执行情况依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 的意见(苏办发20092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小学生在校 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教办200912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 规范中小学考试问题的通知(苏教基200934号)。内容:检查是否存在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

15、 名和奖惩现象;学校是否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小学、 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 6小时、7小时和8 小时(午间不得集中上课);是否严格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 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 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是否能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 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是否存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 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现象;检查国家课程计 划执行情况,是否能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随意调整 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 竞争;检查学校课表能否做到上墙、上网公布,能否做到课表与实施相 一致;是否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不允许进行任何名目的月考、调研 测试、期中考试,期末考查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超过2 次)。检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有设重点班、分快慢班现象。负责领导:戴凤云组 长:徐晖检查人员:宫建红、戎 梅、李晓健、张 祥、匡 伟3 .师德师风建设及教职工在编在岗情况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失范行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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