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公积金手册公积金知识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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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公积金手册公积金知识100问一、概况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答: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等特性。2、合肥市是哪一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答:是1993年5月。3、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什么?答: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依据,是国务院于1999年颁布并于2002年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宗旨是什么?答:主要是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建立和健全住房社会保障制度,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5、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答:合肥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本行政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6、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是什么?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于2002年12月17日成立,是直属合肥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合肥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缴存;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以及依法履行行政处理和处罚等职能。7、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分支机构?答: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下辖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3、(以下简称省直分中心)和肥东、肥西、长丰三个管理部。8、市区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金融业务的承办银行有哪几家?答:目前有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9、市区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的承办银行有哪几家?答: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托银行名称、地址、 电话:受 托 银 行地 址电 话工行城建支行美菱大道390号4665318 4667928建行三孝口支行金寨路326号2826725 2817783交行合肥营业部花园街38号2616780 2837053农行合肥绿都支行绿都商城E区108号2675233 263871510、住房公积金结算年度有何规定?答: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

4、例以及缴存基数的调整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11、如何对住房公积金进行监督检查?答:住房公积金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的原则,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有权对公积金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缴存12哪些单位应当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在职职工,均应依法足额、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13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主要有哪些保障?答:缴存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保障:(1)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归职

5、工个人所有;(2)提取个人存储余额用于购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3)在购建普通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4)职工离、退休时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本息可一次性提取;(5 )按其他相关规定提取的情况。14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要征个人所得税?答:缴存、提取使用、以及留存在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其存款利息免征利息税。15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企业有什么益处?答:企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利于企业塑造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企业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有利于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归属感,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16

6、、新设立的单位怎样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答:新设立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具体办理程序通过管理中心网站 ()获取详情。 17、单位怎样汇缴住房公积金?答: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起5日内(不跨月)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管理中心在承办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并计入职工个人帐户。18、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怎样缴存住房公积金?答: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由所在单位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对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收入按本人当月工资收入计算。19、目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应是多少?答:依据条例

7、精神,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缴存比例。20、计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包括哪些收入?答:计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21、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怎样确定的?答:公积金缴存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职工本人年工资收入(年工资总额)12个

8、月(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月份)。22、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如何计算?答: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以下公式计算: 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月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计算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四舍五入进元。单位与职工个人应同一缴存比例进行缴存。23、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怎样列支?答: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经财政部门核定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本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分别在预算、费用或成本中列支。24、不是本市户口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吗?答:凡是单位在职职工,不论是否属本市户口,单位都应当为其缴存

9、住房公积金。25、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个人所有吗?答: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26、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哪些权利?答: (1)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单位、受托银行、管理中心不得拒绝;(2)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管理中心重新复核;(3)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4)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27、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部分按三个月

10、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28、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答:单位在办妥职工开户手续后,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住房公积金采取单位按月汇缴方式。单位在发放职工月工资时,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连同单位应缴存的部分,在发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汇缴手续;以后各月,若缴存职工和缴存金额发生变动,应根据职工及其住房公积金的变动情况及时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同时按当月核定的缴存金额转帐至受托银行单位住房公积金专户。29、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变更?答:单位人员有增减时,应及时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三份),并

11、加盖公章,报送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人员调整。30、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怎么办?答: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如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的、发生严重亏损的、经依法批准缓缴养老和失业保险的、及其他确有困难的情形),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没有建立职代会和工会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县区级以上工会组织提出意见),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后未补缴的缓缴部分,应视为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期满后应当办理补缴缓缴部分并恢复正常缴存

12、。缴存应按当年规定的缴存比例进行汇缴。31、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者改制,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答:单位发生上述情况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持有关文件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承办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封存手续。32、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3、职工在合肥市区范围内调动工作,其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答:职工在合肥市区范围内调动工作并办理帐

13、户转移时,应持住房公积金卡及本人身份证、新单位的公积金代码和原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五份),到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34、职工调出本市范围工作,其住房公积金怎么转移?答:调出单位需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五份), 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后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提供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新单位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记载汇缴住房公积金银行帐号及新单位住房公积金代码等转移信息的确认单,经审核后,送达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转移手续。35、市区怎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和咨询相关政策?答: (1)手机短信查询:移动、联通、小灵通用户发送G和本人9位个人

14、公积金帐号到1062950077查询;(2)网站查询:http:/;(3)公积金卡查询:持住房公积金卡在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各营业网点柜台(可打印对帐单),自动柜员机(ATM)、96588电话银行查询;(4)声讯查询:16826890;(5)自动语音查询:2669711。36、肥东县、肥西县和长丰县的单位和职工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答:管理中心在肥东县、肥西县和长丰县分别设有管理部,三县的单位和职工可以在当地的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肥东县管理部咨询电话:7721139肥西县管理部咨询电话:8835776 8830789 长丰县管理部咨询电话: 6683617三、贷款37、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15、?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管理中心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向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自住房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贷款。借款人贷款时必须提供贷款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管理中心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38、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需保留不得低于最近12个月公积金缴存额之和,个人帐户的公积金提取须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后,按偿还住房贷款方式办理提取;(3)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定的主要产权人;所购住房为合肥地区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必须是与管理中心及委托银行有按揭业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清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4)具有合肥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5)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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