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制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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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通报 为落实分行关于突击检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内控案防工作,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加大对重要风险点现场检查力度,2011年11月21日至30日,盟行抽调风险内控管理部、运行管理部、监察室、人力资源部、个人金融业务部和保卫中心等专业人员,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开展了对所辖14个支行内控案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第一小组负责检查阿尔山支行、扎旗支行、突泉支行、温泉街支行、兴安支行、兴安北路支行;第二小组负责检查铁西支行、新城支行、乌兰大街支行、南路支行、新桥支行、罕山街支行、普惠支行、和平街支行。此次检查内容包括内控案防、运行管理、个人金融

2、、安全保卫、人力资源、总分行10个风险点落实情况共28个专题内容。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各行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人员总体上能够互相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面履行了内控、案防管理职责,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在实际工作中,各行把内控案防管理工作作为日常经营管理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内控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结合本行工作实际具体安排部署内控案防工作,组织员工学习贯彻上级行内控案防规定、工作要求以及专业制度;定期组织召开内控案防工作会议,组织对本网点内控管理状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和评价,查找问题隐患,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实施员工行为动态排查和考核,认真执行了查库制度,按要求进行营业

3、网点安全检查,按月组织网点柜员进行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提示员工熟练掌握处置紧急情况操作;对自助设备、业务权限卡、空白重要凭证、岗位轮换等重要业务和环节认真监督检查等,较好地执行了内控案防制度,整体内控制度执行力有了一定程度提高。特别是扎旗支行、兴安支行、突泉支行对总分行10个风险点进行了分解落实,对防止操作风险事件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检查发现主要问题通过本次内控制度执行检查情况看,我行整体内控管理水平较过去有较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验证押运人员身份POS机出现故障无法使用,导致营业网点接送款、调缴款至今未使用POS机对押运人员身份进行确认。涉及网点有

4、乌兰大街支行(9月份已将POS机送盟行运管部)、罕山街支行(8月2日停用,设备在本网点保管)、2、柜员权限卡管理。持卡人暂时离岗10天(含)以上,未于离岗当日填写全功能银行系统权限卡签发及信息变更申请表,未由人力资源部将其权限卡改为“待启用”状态。问题网点有:罕山街支行持卡人(舒俊峰)离岗27天(10月3日临时借调到盟行,截止检查日未返岗);普惠支行持卡人(高玉斌)离岗18天(10月31日离岗参加分行比赛11月19日返岗)。3、客户经理管理情况。通过现场查看客户经理工作日志,客户经理(营销经理)刘冰转岗到铁西支行,客户经理(营销经理)李春娟转岗到乌兰大街支行,均没有记载工作日志。新城支行个人客

5、户经理(史冬梅)不具有任职资格,依据2011年6月2日兴安盟分行关于重新聘任各支行客户经理通知(工银兴发201196号),原大堂经理(史冬梅)未被聘任,仍在履行新城支行大堂经理职责。抽查普惠支行客户经理9-11月份电子工作日志,因没有设备,故无记录内容。4、抽查帐户管理档案资料。普惠支行11月4日办理变更户名,同时更换预留印鉴业务(公章、财务章、法人),无法人授权书,无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未重新签订“单位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协议”(户名: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兴安电业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帐号06080405、06080457)。兴安南路支行2011年9月28 日,办理存款户更换预留印鉴手续不

6、规范,企业变更财务章(24911088),未出具正式公函,预留印鉴卡片上“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确认启用印鉴”处未签字,未填写变更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补发(换)开户许可证申请表;2011年4月29 日,企业变更财务章(24901318),未填写变更银行结算帐户申请书、补发(换)开户许可证申请表。5、兴安南路支行“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系统”设置操作员(白龙)和实际操作人员(万全)不符。6、普惠支行未做到每季召开一次内控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内控案防教育学习记录不全面。7、和平支行基层营业机构工作日志存在周五剖析会漏记录现象。8、新桥中街支行大客户营业窗口缺少2个自卫工具,需盟行保卫部门给配备。9、

7、兴安南路支行未做到每半年到管辖机构(办事处或派出所)对员工行为进行排查(无管辖机构盖章证明资料)。10、阿尔山支行7-8召开案件防范分析会没有记录;11、阿尔山支行营业网点日常安全检查登记簿2011年11月24日晚间营业未终了提前记录;12、阿尔山支行、突泉支行、扎旗支行、温泉街支行、兴安支行、兴安北路支行“深化内控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开展不够完善,和工银兴办发【2011】152号文件要求有一定差距;13、突泉支行部分个人U盾领取回执未填写领取日期或日期填写不全;14、突泉支行、温泉街支行、扎旗支行部分对公客户新开户未按规定进行尽职调查;15、温泉街支行网点负责人2011年10-11月没有每月

8、4次网点日间库、柜员尾箱检查记录信息;16、温泉街支行临时帐户超期未销户。温泉街对公账户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阿尔山世界地质文化展览中心项目部临时账户()截止检查日到期未销户。17、扎旗支行未建立学习教育记录本,三会”记录未反应学习规章制度和内控案防教育内容,及传达落实有关制度、规定等;18、扎旗支行、兴安支行基层营业机构工作日志记录内容简单,没有周五剖析内容,不能全面反应案防存在问题,被检查人未签字,无法确认被检查人;19、扎旗支行、兴安支行在督促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无法整改问题没有详细情况说明,对在整改期限内没有整改完毕问题无后续整改情况说明,问题是否整改最终没有

9、结果,问题整改流于形式;20、扎旗支行未定期登录业务操作指南电子发布平台、未将业务操作指南纳入重控物品管理并进行交接;扎旗支行1109柜员马淑娟2011年9月30日请假,但接只检查日未将其保管4枚会计印章及时上缴;21、柜员库存不符,扎旗支行1715柜员国丽伟库存现金多25元、空白重要凭证通用发票105号当日未进行销号处理,当班现场负责人邓云超未按规定进行复核。三、问题产生原因上述问题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督促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有待加强,对违规干部员工未按规定进行处理,没有落实严格问责,没有有效奖惩措施,导致整改工作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彻底,致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2、

10、个别授权人员(现场负责人)未认真履行业务审核岗位职责,对提交授权业务审查不认真、不严肃,没有充分发挥监督审查和事中控制作用。3、一些业务管理人员对业务学习组织不够,特别是新规定、新制度、新流程贯彻不到位,制度执行意识不强,没有按制度和流程要求办理业务,仍然存在以习惯代替制度不良做法。4、由于内控案防工作涉及全行各个部门,基础资料种类较多。经初步统计,各种登记表、簿、日志多达21种,有些登记簿和日志内容是重复记载,有些工作内容已经能够在电子日志或电子登记簿中查看,各基层网点为了应对各级检查,仍在延续使用多年前日志和登记簿,各行应如实反映情况,盟行有关部门应开展调查研究,减轻基层机构工作量,求真务

11、实,提高工作效率。四、下一步工作要求针对上述情况,全行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当前内控案防形势复杂性,要对本地区、本行存在风险事件进行深入剖析,决不能有丝毫麻痹和大意,始终对内控案防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保持高度警觉。1、各支行要以今年开展“深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内控和案防制度教育工作力度,使全员接受一次内控案防再教育。特别是在我行经营效益和转型发展都保持良好局面形势下,更要绷紧内控案防这根弦,不断增强抓好内控案防工作主动意识,筑牢内部管理基础,巩固“深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成果。2、各机构负责人要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和内控案防工作要求

12、,深入贯彻落实总行加强营业网点内控管理若干规定(工银办发2009793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自己在内控管理和案件防范中履职规范和禁止性规定,知晓自己和别人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什么能帮、什么坚决不能帮,切实落实好内控案防工作要求。3、各机构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要按规定履行监督授权职责,必须定期对重点业务、重要环节进行监督管理,认真执行检查制度,并认真记载工作日志和检查记录。4、要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动态排查工作。既要抓员工动态排查,也要抓业务动态排查。通过排查员工异常行为发现业务中存在问题,同时也通过跟踪业务痕迹来发现应重点关注员工。对发现不良行为和业务经常出现差错员工及时采取必要防控措施。5、要

13、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问题:指2011年8月25日分行召开“深化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动员视频会议,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排查,全面深化和推动内控案防制度执行力建设重要讲话内容,“一个员工一季度发生三次同样违规行为,一个网点一个季度有三个员工发生同样违规行为”,将被视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行为,各行要按照员工管理权限,追究员工、网点负责人直接违规责任和管理责任。对违规授权、虚假查库、虚假对账、虚假调查等问题要进行严肃处理。要通过严格责任追究起到震慑全行作用,达到查一违规问题、堵塞一片漏洞效果。6、明确责任,认真整改存在问题。各支行对本次检

14、查发现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归纳,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明确整改责任人,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按时上报整改报告。盟行检查组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要录入合规检查监督管理系统,对违规责任人要给予积分处理。同时,各行负责人要针对本年度各类检查发现问题进行一次彻底梳理、分析,建立“各类检查发现问题库”,看哪些是屡查屡犯,哪些是新出现,哪些本行能整改,哪些需要上报上级行。从中分析这些问题发生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达到彻底整改、彻底消除风险隐患目。各支行行长、分管行长和现场负责人是所在行内控案防工作执行者。对本次检查发现问题要认真抓好整改,盟行风险内控管理部等部门要将检查中存在问题建立台账,抓好整改督查,作为事后评价和考核聘任依据。今后凡严重不负责任屡查屡犯、所管辖单位内控状况得不到明显改观,要对其采取必要组织措施。二O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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