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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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程建设能 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达到建设目标,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质量管理的目标及原则第二条质量管理的目标: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控制一般质 量事故,单项工程实现合格.第三条 工程项目一经开工,项目管理部门、监理、设计及施 工单位负责人,即按照其职责,对该项目负有终身的质量责任。第四条 切实执行国家和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质量控制 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第五条 严格按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图纸、技术文件、合同等组织施工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第六条 严格遵守工艺规范与作业

2、指导书,严格执行质量标 准,严格把好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关,做到外观质量与内在质 量达不到质量标准不报检、不验收、不签证。第七条 施工单位一经中标,项目经理不允许中途更换,同时 所承包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 ,若某些关键工序或部位需要引入 专业施工队伍,必须提前向监理公司和工程部报批,重点审查专 业施工队伍的资质、专业施工队伍项目经理的资质和专业施工队 伍的业绩等情况,专业施工队伍人员、机械配备情况及限期到位 情况。第八条 在质量监检过程中,监检人员必须按规范、标准认真监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九条 公司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成员:综

3、合部、企管部、工程部、财务部、技术部及设备部 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部,工程部部长兼办公室主 任.第十条 质量管理小组职责:(一)发布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等各项 制度,并监督、检查整个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二)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的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并使其有效运转,使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处于全过程受控状态.(三)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行业颁发的各项 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和公司的“工程质量管 理等制度。(四)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 除在施工过程中.(五)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六)根据施工

4、单位的报检,及时参加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 和抽查其它项目 ,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严格把好施工质量 关,并对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质量跟踪和复验。(七)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 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八)组织并参加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九)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参加一 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十)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组织有关人 员讨论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案和工作协调.第十一条 各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成立质量管理小 组,建立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指 派专人负责,对每个工序要做到

5、从准备工作到成品保护都在检查 监督范围之内。第十二条施工单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和行业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监督、检 查、验收、评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规范、标 准和设计单位、制造厂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技术标准、 技术文件.(二)遵守建设单位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工程部、监理、 质监部门的质量监督和检查。作好监检中的配合工作和监检后的 整改工作.(三)工程开工前,要有针对性和具备操作性的施工方案及实 施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质量验评范围 划分表、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记录、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 质量保证措施(编入施工技术方案内)

6、 ,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 交给监理和工程部审批。(四)新进场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和工程部报送 :施工单 位项目部人员组成和特种操作人员的名单和简历、持证证号,以 备复查。(五)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不同级别不合并检 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六)按规定做好施工计量器具的验定工作 ,保证计量器具 在验定周期内,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七)对监理机构和工程部发出的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 不合格项通知单等整改性文件,认真的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的 程序,及时将通知回复单反馈。(八)按规定做好质量事故的记录、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重大质量事故的上报工作。第十三

7、条监理公司必须切实做好工程的质量控制工作。第四章 工程质量控制具体措施第十四条设计院应按设计委托书,以及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法 规、设计规范,认真搞好项目设计工作,设计的深度和广度必须 能满足施工需要 ;图纸会审时设计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设计交 底;设计院应派出精干的驻现场代表,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 的设计方面问题。第十五条施工准备工作:(一)各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全面质 量管理体系。(二)建立质量事故追究制度,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质量意 识和责任心,提高工人的整体素质,做到持证上岗.(三)进场的原材料均应有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复验及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准进入

8、现场。(四)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用的机械设备进行经常和定期的检 修、维护和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确保施工质量。(五)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 盖施工单位公章,报监理公司及工程部批准。(六)单位工程开工前图纸必须会审,图纸会审由技术部组 织。第十六条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一)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已审图纸、批准的设计变更、其他 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施工。(二)施工单位应实行“三工序作业”法,即检查上工序 , 保证本工序,服务下工序.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质检员必须严格 履行职责,对于不合格的工序,必须返工整改,并做好施工记录. 质检员对所验收的工程及填写的施工记

9、录负责。(三)监理公司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 ABC 质量 控制点程序,做好工序检查验收工作,对关键工序及关键部位实 行旁站监理。(四)隐蔽工程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检合格后,报 审自检资料,通知监理公司及工程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1、一般隐蔽工程项目有:钢筋工程项目;地下基础工程 ; 防腐、绝热工程及地下管网;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结构的 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就位前基础填砂质量的检查;设备灌浆前垫 铁质量的检查;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检查;须检查清洁度的管 道安装前的清洁度检查;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 焊接工程等.项目管理部门或监理、质检单位和施工单位认为有 必要

10、的其它项目.2、隐蔽工程项目检验前,施工单位需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 查记录表,提前 24 小时书面向监理机构、工程部、质监单位报 验,各有关单位应派人员按时到达现场,经各方共同检查合格后, 方可转入下道工序3、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向监理机构、工程部、质监单位报验 而自行隐蔽,监理机构和工程部有权要求剥离或解体,施工单位 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 担。4、经检查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 或处理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监理机构、工程部、质监单位有权 通知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5、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若需重新检验时,施 工单位须按要求进行剥离,

11、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经检查, 如质量合格,业主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 ,补偿施工单位损 失,必要时相应顺延工期;如检验后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根据 监理机构和业主的要求全面返工,并承担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 责任.(五)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颁发的有关质量检 验评定标准,不合格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彻底返工.施工单位自检 合格的项目,需提前 24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 8小时)书面向监 理机构、工程部报验,在约定时限内到现场验评。(六)监理机构、工程部接受的交验项目必须满足下列三个 条件:1、施工方已三级检验合格;2、施工方提交的自检记录、技术记录、试验报告编号真实 完整、齐全有效;3

12、、质量验评表填写真实完整、无涂改、符合要求。(七)如三个条件中有一项不满足要求,分项工程按不合格项 论处.当检验项目符合规定的标准时,参加验评的各方代表均应 在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名,验评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入下道 工序施工.(八)检验记录、报告必须如实反应现场实际情况,严禁弄 虚作假的欺骗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责任单位.第十七条工程验收阶段质量控制(一)中间验收.每月 20 日为中间验收时间,验收分为工程质 量(工程资料审查、观感和实测实量)和工程形象进度两方面 ; 每月 19 日各单位将本月的工程资料报监理审查,凡工程质量控 制资料、实测、观感等一项有问题的 ,当月形象进度不予验收, 申报进度

13、款时不予计量。(二)结构验收。基础工程或主体工程完工均需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为资料验收、观感和实测实量 ;在结构验收时发现的质 量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马上整改。存在设备安装的土建工程验收, 应对预埋件、预留孔及设备基础的尺寸、标高、坐标等内容重点 检查,以确保设备安装工程顺利进行.(三)单项工程验收。单项工程土建及安装全部完工、单 机试车前必须进行验收,验收的内容为工程质量、技术档案、 竣工资料、预(结)算审查等。(四)中间交接和工程交工验收1、工程项目达到中间交接条件,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 申请工程中间交接。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 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核实是否具备如下中间交接条

14、件:(1)工程按设计内容施工完毕;(2)工程质量检验合格;(3)工艺、动力管道的耐压试验完毕,系统清洗、吹扫、 气密完毕,保温基本完成;(4)静设备强度试验、无损检验、清扫完毕;(5)动设备单机试车合格(需实物料或特殊介质而未试车 者除外);(6)大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它介质负荷试车完毕,机组 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7)装置电气、仪表、计算机、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 联校合格;(8)装置区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工完、料净、场地清, 竖向工程施工完毕;(9)对联动试车有影响的三查四定项目及设计变更处理完毕,其它未完尾项责任、完成时间已明确;(10)经检查认为具备中间交接条件,总

15、监理工程师应在 承包单位提交的中间交接申请书上签署意见,报工程部;2、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中间交接, 并在工程中间交接证书上会签。工程中间交接的内容包括:(1)按设计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交接;(2)工程质量的初评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验证与 交接;(3)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交接;(4)工程尾项的清理及完成时间的确认;(5)随机技术资料的交接。3、工程中间交接后,页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SH 3503规定的要求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交工技术文件,审查合格后提 交建设单位,并在工程交工证书上会签.4、工程中间交接标志着工程施工安装的结束,由单机试车 转入联动试车阶段,是承包单位向建设(使用)单位办理工 程交接的一个必要程序.中间交接只是工程保管、使用责任的 移交,不解除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应负的责任。(五)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遵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验收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 重点页目监督检查:(一)检查页目:1、土建专业:施工测量、钢筋材质与焊接、混凝土、回填 土、砌体、钢结构、防水防腐、装饰工程等.2、工艺专业(个别页目需与有关部室共同完成):原材料质 量检验、施工辅助材料检验、合格焊工登记表、隐蔽工程、无损 检测、光谱、金相分析、材料性能试验、材料接收、管内清洁度、 管道布置、支架检查、仪表一次部件、弹簧支架调整、静电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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