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贷合同(集锦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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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借贷合同(集锦10篇) 关于借贷合同1(2658字)抵押人(甲方):_抵押权人(乙方):_为确保_年_字第_号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而尚未付清余款的房地产抵押予乙方,作为到期还清贷款的担保。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为此,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购买的该房地产座落于_建设面积_M2,系_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号_,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划拨)。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地产及其附着物之全部权益设立抵押权抵押给乙方。第三条 甲方购买房地产的价格为¥_万元,甲方已交房款人民币(大写)_万

2、元。抵押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万元。第四条 设立抵押之房地产担保范围为被担保债务的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第五条 抵押期限从借款开始至还清所欠款项为止。第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甲方在占管期间应当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甲方不得拒绝。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再抵押、拆除、改建;不得改变其用途;未通知乙方,上述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乙方同意的第三

3、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八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它债权的担保。第九条 除自然耗损外,抵押物发生损坏,甲方应当采取措施,负责保养和维修,以减少损失,其费用由甲方自负,并及时通知乙方。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不能或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或根据保险法的规定直接向保险公司行使求偿权。第十条 抵押物由于国家建设及其它政府行为而导致抵押物价值降低不足以作为债务担保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或增加担保。第十一条 甲方应乙方要求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为抵押物投保,并以抵押权人作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

4、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自行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结束而本合同未结束时,应继续全额投保。第十二条 抵押关系中合同主体发生变更,本合同继续有效。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合同主体享有、承担。抵押当事人应共同到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申请办理合同变更登记手续。合同条款有变化的须重新签订合同,并征得对方同意。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第十四条 该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债务人如未能按主合同履行债务,乙方可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在处分抵押物时,除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须先缴纳相当于土地出让金数额外,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二)扣缴抵押物

5、应当缴纳的税费;(三)偿还债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四)剩余价款交还甲方。如果变卖原抵押物的价款不足偿还乙方债权本息或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应偿还部分。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乙方有权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房屋他项权利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第十七条 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甲、乙双方应在三十日内(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扬州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依法申请办理房屋他项权注销手续。第十八条 本合同为单独设立抵押合同,本合同效力不受借款合

6、同效力的影响。第十九条 甲方因工作调动,变更常住地址,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议定,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并经扬州市房产交易所登记监证后生效。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一式_份,甲、乙方各执_份,登记监证部门_份。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有_,本合同及补充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法定代表人(签章):_法定_法定_委托代理人(签章):_委托代理人(签章):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签约地点:_附件一、本合同适用于个人与房地产抵押立契。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

7、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外签订补充协议。三、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四、本合同格式解释权归扬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借贷合同2(6593字)合同编号:_贷款方:_电话:_借款方:_电话:_应借款方_年_月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贷款种类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_,金额:_(小写),_(大写)第三

8、条 贷款用途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批准单位)_号文批准的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第四条 贷款期限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个月(_年)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

9、结算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_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第七条 费用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

10、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承诺费起算日为_,并在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

11、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第十条 贷款的拨付和作用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

12、、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_在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号帐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

13、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贷款管理借款方须按时向贷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方有义务向贷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方同意。第十二条 还款1.借款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2.按_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款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向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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