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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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制度第一条财务部工作职能一、岗位设置:会计、出纳。二、主要职能:1、处理公司的各项工程核算、资金调度、费用间控、财务管理工作。2、贯彻公司的财务制度,制定、监督落实各项财务计划。3、协同业务部门管理往来账款。4、协调当地工商税务机关关系。5、按时提供各种财务报表。第二条岗位职责一、会计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各项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正确组织公司的会 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2、按规定记账、算账、结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 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3、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控制好费用开支,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4、定期清查财产物资,查明有无盘盈

2、、盘亏、毁损、变质现象,及 时进行处理,按规定办理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报废。5、组织好凭证的传递程序,明确规定有关人员需办理的手续,及时 反映和监督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 加强经营管理上的岗位责任 制。6、 正确填制和严格审核会计凭证,为账簿记录提供可靠依据,及时、 正确地登记各种账簿。7、定期对账,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款相符。8、按期结账,以便提供为编制有关会计报表所需数字,保证报表的 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可比性。9、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防止丢失毁损。10、定期检查、分析经营情况,及时提出建议,使会计工作同其他经 济管理工作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

3、同完成经济管理工作的任务。二、出纳人员工作职责1、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管理好货币资金。2、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 对,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把握好账户余额避免空投。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3、保管好库存现金,每日盘点库存现金,库存现金不能超过规定的 限额,不得坐支和挪用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金库密码要保密,金 库钥匙不得转交他人。4、妥善保管好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印章,不得一人保管支 票所用印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支票上必须写明收款单 位、

4、支票用途、规定的限额和签发日期。5、严格管理空白发票、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专设登记簿登记,认 真办理领用手续。6、支付各种款项前,必须审核原始票据,严格审查每项经济内容是 否符合事实,手续是否完备和合法,金额是否正确,是否符合审批程 序,是否有经理签字。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款项有权拒付。7、不得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不得将企业的现金收入作为个人储蓄存入银行套取利息。8、收到现金要开收据,收到支票后要认真检查填写金额是否有误、 文字是否正确、日期是否逾期、盖章是否齐全、字迹是否涂改,并及 时存入银行。第三条现金管理1、设置“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由出纳员根据发生业务结出余

5、额与库存现金核对。2、现金的支出必须有付款凭据(如借款单,发票等),由负责人签字 方可付款,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3、现金借款必须由经办人员填写 借款申请单,经审批签字后方可 办理。借款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销清账, 如不能按期归还或出现损 失,由经办人负责。第四条银行存款管理1、设置“银行存款日账”,每日终了,由出纳员根据发生业务结出余 额,并将余额报知负责人。2、月份终了,对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的差额,必须 逐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3、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账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请款单办 理,请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员、财务人员、负责人签字方可办理。4、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

6、合同,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 付、迟付,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正式委托,亦不 准改变收款单位。5、银行帐户必须有足够的存款可供支付,不准签发空头或空白的支 款凭证,企业指定专人签发支款凭证,非指定人员不得签发。支付大 额款项时需由电站主任签字同意。6、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登 记支票号码、金额、收款人。7、领用支票后,必须在三日内报销请账,不得转借他人使用。特殊原因不能限期报账的,应到财务说明原因限期报账,否则超期不报者 不再借用支票并给予相应处罚。第五条财务资料管理1、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会计凭证、会计账 簿、会计报

7、表、税务申报表、核算报告、现金(转账)支票使用登记 簿、人名别应收账款明细卡等要件要登记归档。2、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名章由出纳保管,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保 管,发票由出纳保管。3、会计凭证的内容及填制要求:(1)凭证日期:一般应按实际受理经济业务的日期填列。(2)凭证编号:应按月编制自然数列顺序。(3)凭证摘要:应简明扼要,真实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得含 混不清,过于简略。(4)会计科目:应按有关规定设置。(5)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6)所附原始凭证张数,要与原始凭证相符。(7)有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出纳、会计、交款人必须在相关会 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8)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必

8、须附有内容完备的原始凭证。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有关人员签名盖章。4、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公司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 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 凭证公司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2)从外公司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公司的公章;从个 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 必须有经办公司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开出的 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公司公章。(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 符。购买

9、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公司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 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 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 “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5 )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 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 退货发票代替收据。(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 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5、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

10、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相 关负责人批准。6、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 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 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7、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帐目 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 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 料和物品等内容;关于电算化资

11、料,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 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8、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 交接,由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 由公司领导人负责监交。9、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 项核对点收。(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 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 须限期查清。(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 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 责。(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

12、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 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公司、个人核对清楚。(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 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 下进行交接。10、财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 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 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11、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公司名称,交接日

13、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 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 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12、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 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 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13、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 务部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公司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 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 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 经公司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 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

14、的 责任。14、公司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 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公司合并、分立的,其会计 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15、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 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6、建立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对会计档案逐年登记,保证档案的连续 性。第六条固定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 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皿、工具等。不属于生 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1000元以上的,并且使用超过 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房屋及

15、建筑物20年,机械设备10年,计算机设备5年,其它设备5 年。2、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固定资产原值和分类折旧年限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残值率)/折旧年限月折旧率=年折旧率/ 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X月折旧率3、固定资产以残值率5%提取折旧,按月计提。正常经营期间,月 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者停用的 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完 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补提 折旧。4、按固定资产的类型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按使用单位建立固定资 产卡片,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要办理会计手续,不 得私自调用。5、 公司固定资产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制度。财务部门负责验收、登记、 建立卡片和核算工作;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保管、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财产的完整和安全。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包括调出、调入,借出、借入,租出、租入及公司内部单位资产转移, 都必须报到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以保证“账、卡、物”三者相符6、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和报废必须严格检查, 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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