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特许经营合同合同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472812544 上传时间:2023-01-17 格式:DOC 页数:44 大小:4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品牌特许经营合同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品牌特许经营合同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品牌特许经营合同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品牌特许经营合同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品牌特许经营合同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品牌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品牌特许经营合同合同(4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附件六 目 录一、特许经营合同正文 2 二、附件一: 加盟商发展计划20 三、附件二: 货品及道具回收办法21 四、附件三: XX品牌道具清单 23五、附件四:AAVIP卡推行方案25六、附件五:XX品牌营业面积规定26七、附件六:XX产品统一订单27八、附件七:XX商品质量服务办法29九、附件八:XX品牌事业部督导管理办法33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甲方:深圳市AA发展有限公司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特许经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 名词释义在本合同中如无特别说明,双方约定对本合

2、同中的名词作如下解释:1、特许经营:指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的经济活动。本合同中特许人为甲方,被特许人为乙方,又称加盟商。2、本合同提及的专卖店(柜),指单家店铺或在商场里的专卖柜台。在合同中专卖店、专柜、店、店铺具有同等含义。3、统一零售价:指甲方制定的合同所涉及的商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零售价格。4、期货购货:指加盟商参加甲方指定的订货会预订货物并预交订货押金,乙方根据双方约定的日期提货或由甲方代为发货的购销方式。5、退换货率:指甲方根据订购货物购销总额设定的准予退

3、货或换货的比率。6、商业秘密:指甲方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新商品信息、采购信息、财务信息、公司状况、开发能力、设计和生产技术、商品科技、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其它不公开的信息。7、经营道具:指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形象陈列柜、家私、广告用品、店铺经营用品及装饰文化用品。8、授权产品:指甲方依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授权给乙方销售的产品和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九款的规定允许乙方附带销售的产品。9、文化用品: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用于增加店铺氛围,提升店面形象的非卖装饰用品。10、本合同中“”为选择性内容,选择的应打或涂黑

4、,不选的打x。二、 资格条件(一)甲方为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合法拥有XX品牌的商标、商号、经营道具、装修形象、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乙方予以认可,并示以尊重。(二)乙方为依中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愿意承担由于身份瑕疵而引起的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同意赔偿甲方损失。(三)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以上证照乙方必须提供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加盖乙方公章或本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无误”字样。乙方必须对上述证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乙方提供虚假证件或无效证照而签订合同的,甲方发现后有权

5、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交纳的所有费用及货款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三、信息披露在签订本合同三十日前,甲方已用书面形式提供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信息,乙方在此确认已经收悉上述资料并充分了解甲方有关特许经营的相关情况,并予以认可。四、特许经营权及限制(一)甲方所授权商品为甲方专有的专卖产品,未经甲方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销。(二)甲方授予乙方XX品牌男鞋类女鞋类男装箱包类女装箱包类服装类工艺品类饰品类附件类商品在 市的特许经营权,允许乙方加盟甲方的连锁经营体系,销售XX品牌产品及使用相关经营资源。本授权为非独家特许,不具有排他性且为

6、单店授权。授权有效期等同于本合同有效期。(三)乙方在授权区域每开设一家经营XX产品的店铺,都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单店授权许可证书,未取得单店授权许可证书的店铺不得经营授权许可产品。单店授权许可证书的有效期等同于合同有效期,授权许可证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不一致的,以合同有效期为准。无论因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授权有效期及单店授权许可证书有效期都于合同终止的同时终止。(四)乙方在授权区域新开店铺无须再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但必须取得单店授权许可证书。变更授权品牌产品种类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五)乙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下从事授权商品的经营活动。(六)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乙方不

7、得转让、抵押或以任何形式设立担保。乙方取得的特许经营权不得再行向第三方转授。乙方不得以合伙、联营、合营等方式和第三方联合经营授权产品,也不得在乙方其它非XX店铺搭售或允许他人搭售甲方授权产品。(七)甲方授予乙方于合同有效期内使用XX名称、标志、专柜、装修形象、连锁经营模式及销售XX品牌产品的权利。乙方只能在合同期限内在授权商品的经营活动中使用此权利,乙方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销售的商品,不得经营未经授权的其他商品或其他公司的商品。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在获许经营地区以外开设分店及越区转卖货品予第三者。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上述商标、标识、标志、

8、形象道具及其他有关授权品牌的经营资源。(八)乙方在获许经营地区开设的店铺必须按甲方要求与甲方其他连锁经营专卖店统一形象、统一装修风格、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工作服饰等。每间连锁专卖店的经营道具必须由甲方统一制作,统一安装。(九)除上述产品外,甲方允许乙方附带销售XX品牌男鞋类女鞋类男装箱包类女装箱包类服装类工艺品类饰品类附件类商品。当该区域内甲方授权第三方代理上述附带销售产品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终止销售上述附带销售产品,并根据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清理。(十)违反上述(一)及(三)(九)款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所有费用和货款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五、特许经营费用(一)加盟费

9、:乙方加入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9800元,在签订本合同后15日内,乙方应将此项费用汇入甲方指定帐户或现金交付,此项费用作为本合同生效的条件,且不予退还。(二)特许使用费:乙方除加盟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特许使用费每年每店(柜)1200元,此费用乙方应于获取单店授权许可证书前支付,此后各店经营期每满一年交纳一次。乙方每增加一家店铺都应按上述标准交纳特许使用费。乙方未按本款规定交纳特许使用费经甲方书面通知15日后仍未交纳的,甲方撤销未交纳店铺的特许经营权;全部店铺都未交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纳的所有费用及货款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三)合同保证金: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乙

10、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15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60000元。在合同期内若乙方有违反本合同或侵犯甲方权利的行为,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期届满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和不续约之情况下,甲方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费用后一次性将该笔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扣除或没收乙方合同保证金后,如乙方合同保证金不足上述数额,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交纳所有费用和货款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六、经营方式(一)合作关系甲方与乙方是基于本合同而发生的合作关系,乙方应自行开设经营甲方授权产品的专卖店(柜),自行聘任经营管理人员。无论如何双方都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联营,任

11、何一方都不对对方的债务承担责任。此专卖店(柜)只是按本合同约定经营甲方授权商品的机构,不是甲方所有或与乙方合伙经营或共同成立的联营经济实体,其对外之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雇员、代理人在经营过程中造成的任何第三方的财产或人身损害由乙方负责;乙方雇员、代理人、顾客在乙方店铺内所遭受的任何损害都与甲方无关。总之,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所有的权利主张只限于本合同约定的内容,除此之外,不得对甲方主张任何权利,要求甲方履行任何义务。(二)发展计划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必须提交本年度发展计划,在合同续约前必须提交下年度发展计划。发展计划中应注明本年度或下年度开店数量、整体开店面积、年度最

12、低购货额及人员和机构配置情况。(详见附件一加盟商发展计划)。发展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完不成发展计划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将取消对乙方的所有赞助,赞助已经支付的将从乙方货款或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三)加盟商机构设置加盟商必须根据发展计划配置与甲方相对接的部门和人员,并将对应部门和人员名单及预开店铺人员配备名单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出具单店授权证书。(四)店铺管理1、乙方每一家店铺开设前,应书面通知甲方预开店铺的位置、面积、仓库等情况,由甲方派出人员对预开店铺进行考察和评估,评估合格的,甲方允许乙方开设,评估不合格的乙方不得开设。2、乙方可在授权区域内选择开设专卖店或专柜的位

13、置,但开设的专卖店必须拥有至少60平方米实用营业面积和20平方米实用仓库面积;专柜必须拥有至少30平方米实用营业面积和10平方米实用仓库面积。(详见附件五XX品牌营业面积规定 )。3、乙方店铺必须由甲方统一设计装修,以与甲方其他店铺统一形象,统一风格。甲方对店铺形象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乙方不得在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或模仿使用甲方装修形象。4、乙方店铺装修形象、摆设、道具是品牌理念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随意变动。5、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在店铺内适当位置摆设甲方提供的品牌宣传材料,乙方不得自行印制宣传材料,也不得在店铺摆设其他品牌宣传材料。6、违反上述本款第3项规定的,在合同

14、终止后继续使用或模仿使用甲方装修形象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此义务无期限而不论本合同终止与否;违反本款第4项、第5项规定的,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抵作违约金。(五)广告宣传甲方将根据品牌发展战略在国内外媒体及通过各种活动对品牌进行广告宣传和推广,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配合;同时乙方也可以通过灯箱、海报及其他媒体等方式对品牌进行宣传,但必须事先经甲方批准。(六)销售报表乙方应当在每月10号之前将上月的销售报表递交甲方,甲方有权对销售情况进行查询,乙方必须如实提供,提供虚假情况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销售方式 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授权的区域

15、内销售本合同约定的商品。乙方只能通过建立零售网点的形式来经销商品,销售对象为终端消费者。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不得从事批发,即不得销售给乙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将对授权商品进行再销售的任何贸易商;不得通过电视购物、邮购、互联网购物等方式进行销售;不得与其他第三方联营、联销;不得与其它商品组合发布广告、销售或推广;也不得作为销售奖品、赠品或其他用途。(八)价格管理乙方在商品销售时必须明码实价,必须按甲方所制定的全国或地区统一零售价格销售。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提价或降价,不得特卖、打折、甩卖或用作赠品。乙方参加商场举行的促销活动或因货品积压需要打折销售时,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九)督导管理为提升品牌形象,规范运营操作,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多方位的品牌运营支持,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将先进的品牌管理经验和服务形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乙方,同时甲方也将定期或不定期的通过各种方式对乙方的运营操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品牌管理和运营督导的管理规定,无条件接受依据本合同和督导管理规定对乙方所做出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