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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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晃县人民医院病历质量监控管理制度一、病历质量书写要求:1、病历包括门诊和住院病历,每位病人就诊时必须按湖南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门诊或住院病历,统一用蓝黑墨水书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门诊病历当时完成,住院病历24 小时内完成,急诊病历书写应具体到分钟。门诊病历由病人本人保管, 住院病历科室在病人住院期间必须妥善保管。出院病历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内送病案室保管。住院病历未经医务科批准一律不得出借、复印。病人出院后需复印病历,必须由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由病案室专人将病历进行复印,并进行登记。不得直接将出院病历交病人去复印。2、低年资住院医生必须书写完整住院病历,每年需完成 60 份住院病历 (详见

2、台一医住院医师病历书写制度具体规定)。进修实习生必须经科主任、带教老师考核后方可书写完整住院病历,上级医生必须对每一份病历进行审查、修改并签名,合格后方可归档。进修、实习医生书写的病历质量上级医生负连带责任。主治医生首次病程录必须在病人入院后48 小时内完成。科主任必须对本科室住院病历质量负责,加强本科室病历质量管理。3、病程录必须是对病人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记录,必须及时记录病人的治疗情况、 病情变化、 药物反应、 各项检查结果和意义、上级医生(三级查房)查房意见; 记录与病人或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医生分析意见、 会诊意见及更改医嘱理由。抢救病人必须记录时间(到时、分)。首次病程录是由

3、经治医生或值班医生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病人入院后8 小时内完成。 病程录原则上一般病人(二级护理以下)每三天记一次,重病人每天记,病情变化随时记录。不得涂改,错字应用红笔双线划在错字上,原字迹应可辨认,不得刮、粘、涂等方法去除原字迹。4、为落实病人知情同意权,凡手术、特殊检查、临床实验、特殊治疗及不良反应明显的治疗方案, 均必须有医疗活动知情同意书, 需病人本人签字同意, 为防止对病人产生负面效应, 对一些癌症病人、 病情严重患者, 可采用病人本人委托其直系亲属谈话、签字。委托书同时附在病程录中。5、护理记录由护理部另行制订。6、以上未列出的其他要求以病历书写规范为准。二、病历质量检查

4、奖惩规定1、病历质控小组负责每月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检查,根据湖南省住院病历质量检查评分标准(2010版),病历量化考核90分为合格病历,90分为不合格病历。2、对于不合格病历,一经发现要求立即予以整改,并给予经济处罚。处罚额度为每份不合格病历扣罚当月科室奖金总额除以当月科室出院人数。3、病历质控小组每月检查结果将在医疗质量通讯中通报。4、对不合格病历实行登记制度,年终全院汇总。登记结果作为科室及个人奖惩依据。病历书写制度一、病历书写的一般要求: ?(一)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墨水)或圆珠笔书写,力求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名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

5、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二)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三)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可应用中文、英文或拉丁文,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和手术分类等名称填写。(四)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五)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六)日期和时间写作要规范,例如1989.7.30.4 SX() 20 am SX或5pm。 ?(七)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住院号及日期。?(八)中医病历应按照卫生部中医司的统一规定书写,要

6、突出中医特色。?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一)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生日(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二)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可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三)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四)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上“同上”或“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全科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五)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

7、,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六)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病历上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病人,医师不得开诊断书。?(七)门诊患者需住院检查治疗时,由医师签写住院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的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八)门诊医师对转诊患者应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一)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二)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三)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有关专业医师的会诊或转接等内容。(四)对需要即刻抢救的病人,应先抢救后补写

8、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四、住院病历(完整病历)书写要求:?(一)住院病历由实习医师、试用期住院医师或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二)对新入院患者必须写一份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 化验检查、 特殊检查、 病历小结、 鉴别诊断、 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三)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病人入院后 24 小时内完成。 急症、危重病人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 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须行紧急手术者,术前应写详细的病程记录,术后再补写住院病

9、历。接收大批病人或伤员时,住院病历完成时间可由科主任酌情规定。?(四)实习医师书写住院病历前的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应在住院医师指导下进行。(五)住院病历必须由5 年以上上级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 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一)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二)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一般应在病人入院后24 个时内完成。(三)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史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

10、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一)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病人,由实习医师、 试用期住院医师和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书写再次入院病历,住院医师书写再次入院记录。?(二)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三)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四)病人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去病案室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五)再次入院

11、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入院记录。?七、表格式病历的书写要求与格式:?(一)表格式病历必须包含有住院病历要求的全部内容。?(二)实习医师、 试用期住院医师仍按规定书写住院病历,表格病历由住院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填写。?(三)表格式病历入院记录的内容同入院记录的内容。八、病历中其它记录的书写要求:?(一)病程记录: 入院后的首次病程记录在病人入院后及时完成,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应包括主要临床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 重危病人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和科室内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实验室检查和

12、特殊检查结果的分析和判断,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各种会诊意见,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 l 2 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 天记录一次,重危病人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二)手术患者的术前准备、术前讨论、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术后总结,均应及时、详细地填入病程记录或另附手术记录单。?(三)凡移交患者的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四)凡决定转诊、转科或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诊、转科、转院记录。转院记录最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报医务科或业务副院长批准。(五)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 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转变及治疗过程、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师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由经治医师书写或当班医师书写,主治医师审查签字。凡做尸检的病例应有详细的尸检记录及病理诊断,死亡病例应有详细的死亡讨论。死亡讨论至少在一个月内完成并有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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