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_T 2925-2016农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与维护通则—(高清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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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99A12备案号:49536-2016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2925-2016 农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与维护通则General rules for management and maintenance of rural (village) environmental sanitation 2016 - 04 - 20 发布2016 - 06 - 20 实施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DB32/T 2925-2016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要求14 管护机制25 考核3 I DB32/T 2925-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

2、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本标准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靖江市质量协会、中共靖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靖江市环境保护局、靖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靖江市农业委员会、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孔肖菡、庄加川、黄麟、沈艳、陶坤林、张燕、刘武松、刘永浩、仲秀林。 II DB32/T 2925-2016农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与维护通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环境卫生管理与维护的要求、管护机制和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环境卫生的管理与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

3、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 GB/T 1892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CJJ/T 125 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 3 要求3.1 生活饮用水3.1.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中相关要求。 3.1.2 生活饮用水宜集中供给,需使用井水作为供给补充的,井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 中相关要求。 3.2 住宅及周边环境3.2.1 建立垃圾清运制度,配备保洁队伍,实

4、现村庄保洁常态化。 3.2.2 住宅房屋应整洁,无乱搭乱建、乱拉电线、残壁残墙,四周无垃圾,杂物堆放整齐。 3.3 公共场所、设施3.3.1 应保持清洁、卫生、美观。 3.3.2 公共场所及其周边应无违章设摊、乱搭乱建。 3.4 绿化3.4.1 宜优先选择本地适生树种,适度搭配常绿和乔木树种。宜乡土自然,绿化区域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3.4.2 绿地应无明显杂挂物、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 3.5 生活垃圾3.5.1 村民应按规定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分类收集容器或地点,或自行回收。 3.5.2 垃圾收集作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集频率宜根据分类垃圾的性质和排放量确

5、定。 1 3.5.3 有害垃圾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应遵守相关部门的规定。 3.6 生活污水3.6.1 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直接排放的,出水水质应符合相关要求。 3.6.2 用于灌溉的出水水质应符合 GB 5084 的要求。 3.6.3 用于渔业的出水水质应符合 GB 11607 的要求。 3.6.4 用于景观环境的出水水质应符合 GB/T 18921 的要求。 3.7 公共厕所3.7.1 公共厕所内外环境应整洁,基础设施完好。 3.7.2 应有专人定期保洁、消毒。 3.8 污染控制3.8.1 企业及其设施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和环境噪声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的固体

6、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3.8.2 工业废弃物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清运和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应在适宜的环境集中贮存, 由有资质的回收单位统一回收、处理。 3.9 环境标识、指示标志3.9.1 应符合 CJJ/T 125 的要求,使用的文字和图案应统一、清晰、规范。 3.9.2 设置应符合农村的专项规划要求,外形、色彩宜体现农村特色文化。 3.9.3 应定期清洁标识、标志,及时清理乱贴乱画现象。如标识、标志损坏,应及时修复。 4 管护机制4.1 人员4.1.1 可由村委会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管护人员,宜购买服务。 4.1.2 应具备相应的技能,根据村委会要

7、求对环境卫生进行管理和维护。 4.2 制度根据村实际情况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4.3 设备4.3.1 应统一配置,购买服务的由外包方配置。 4.3.2 重点设备宜建立统一台帐,明确使用、维护人员。 4.3.3 应根据设备特点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易损设备应定期更换。 4.4 集中管护4.4.1 日常管护不能满足环境卫生要求时,应进行集中管护。集中管护结束后,应及时评估。 4.4.2 应建立集中管护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工作要求和验收方法。 4.5 公众参与应通过广播、会议、标语、文化长廊、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鼓励村民参与。 4.6 信息管理4.6.1 应做好工作记录,建立管护档案。宜实施信息化管理。 4.6.2 宜依托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向村民发布相关信息。 4.7 满意度调查宜开展村民满意度调查,分析评估、持续改进,并及时对外公开。 5 考核村委会对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维护情况定期监督,并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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