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部学生手册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70043703 上传时间:2023-07-31 格式:DOC 页数:27 大小:1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本部学生手册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大学本部学生手册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大学本部学生手册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大学本部学生手册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大学本部学生手册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大学本部学生手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本部学生手册(2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 江 师 范 大 学学生手册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二一二年七月校 训:砺学砺行维实维新目 录一、浙江师范大学概况1二、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4三、浙江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2四、浙江师范大学考试管理规定24五、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36六、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43七、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49八、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51九、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62十、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66十一、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72十二、浙江师范大学十佳学子评定办法77十三、浙江

2、师范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80十四、浙江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84十五、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90十六、浙江师范大学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94十七、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98十八、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102十九、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107二十、浙江师范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113二十一、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115二十二、浙江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实施管理办法119二十三、浙江师范大学校园秩序管理规定124二十四、浙江师范大学校园文明公约128二十五、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寝室)管理规定130二十六、浙江师

3、范大学学生公寓(寝室)安全用电管理暂行规定133二十七、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标准135二十八、浙江师范大学文明寝室和特色寝室评选办法137二十九、浙江师范大学文明责任区例行督查办法141三十、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143三十一、浙江师范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156三十二、浙江师范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基金管理条例162三十三、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条例166三十四、浙江师范大学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比暂行条例171三十五、浙江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76三十六、浙江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用电指标和超过额度部分水电收费标准191三十七、浙江师范大学教学

4、区大楼照明用电和空调使用管理规定192三十八、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194附录一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197附录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99附录三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11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奖励办法为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营造浓厚的科技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团队协作意识,培养大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展示我校大学生风采,促进相关学科课程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以下规定。一、科技创新与竞赛的范围和组织形式类型名称国家级省/赛区级校级学校主办部门承办学院/部门学科竞赛大学生电子商务竞赛有有有大学生学

5、科竞赛组织委员会经管学院大学生财务信息化竞赛/有有经管学院大学生统计调查方案设计竞赛/有有法政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有有有教育学院大学生英语演讲竞赛有有有外语学院大学生工业设计竞赛/有有美术学院大学生广告艺术竞赛有有有文传学院美术学院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有有有数理信息学院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有有有数理信息学院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有有有数理信息学院类型名称国家级省/赛区级校级学校主办部门承办学院/部门学科竞赛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竞赛有有有大学生学科竞赛组织委员会数理信息学院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有有有数理信息学院大学生力学竞赛有有有数理信息学院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有有生化学院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有有有生化

6、学院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有有有地理环境学院大学生机械设计竞赛有有有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大学生工程训练竞赛有有有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大学生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有有信息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竞赛有有有学生处大学生创业计划/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有有有团 委文体比赛大学生运动会有有有体育运动委员会体育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有有有艺术教育委员会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美术作品展览有有有艺术教育委员会美术学院科研成果科研项目有有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和学院学术论文、专利/二、科技创新与竞赛的奖励办法1.学科竞赛类竞赛级别参赛学期课程加分奖励(分/项)学分奖励(分/项)奖金奖励(万元/项)备注国家级特

7、等奖15611.参赛学期课程加分奖励与学分奖励两者选其一;2.国家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原则上直接推荐为免试研究生。一等奖1560.5二等奖1250.2三等奖1040.1优胜奖或成功参赛奖52/省/赛区级特等奖1040.15一等奖1040.1二等奖830.05三等奖520.03优胜奖或成功参赛奖21/2.文体比赛类竞赛级别参赛学期课程加分奖励(分项)学分奖励(万/项)备 注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1561.高水平运动员参加体育比赛获奖奖励另行规定;2.参赛学期课程加分奖励与学分奖励两者选其一;3.文体类竞赛的奖金由体育运动委员会、艺术教育委员会确定发放。二等奖125三等奖104优胜奖或成功参赛奖52省/赛

8、区级特等奖一等奖104二等奖83三等奖52优胜奖或成功参赛奖213.科研成果类(1)科研论文、专利分类级 别学分奖励(分/项)奖金奖励(万元/项)备 注学术论文SCI期刊、区、权威刊物、SSCI、A&HCI611.只有第一作者并以浙江师范大学第一单位署名才能申请学分和奖金奖励。2.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者原则上直接推荐为免试研究生。其他SCI、EI、ISTP、专著、一级刊物40.3二级刊物20.1公开发表(有公开发行刊号)10.02专利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61获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20.2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05发明专利通过初步审查20.02(2)科研项目分类级别学分奖励(分/项

9、)备注科研项目国家级6以项目结题为准。省级44.说明(1)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国家级奖项上浮一档奖励;设有多组特等奖的赛事,其特等奖奖励与一等奖相同,其他奖项的奖励逐次递减;设国家级奖项的赛区一等奖,奖金降半档处理;经批准参赛的未纳入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测指标体系的竞赛奖金减半;按照名次奖励的项目,国家级奖项:第1、2名参照一等奖奖励,第3、4、5名参照二等奖奖励,第6、7、8名参照三等奖奖励,第9、10名参照优胜奖奖励;省部级奖项:第1名参照一等奖奖励,第2名参照二等奖奖励,第3名参照三等奖奖励,第4、5、6名参照优胜奖奖励。(2)参加学科竞赛,一般每组参赛选手为3名之内,超过3人视

10、为集体参赛。学校鼓励学生组队参加各类竞赛,个人参赛获奖的奖金按总数的50发放,两人组队参赛获奖的奖金按总数的80发放;集体参赛获奖符合课程加分的项目,每人参赛学期课程所加的分数为该奖项应加分数的3倍再按人均分配(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到整数,不足1分按1分计)。(3)同一竞赛必须待最高级别竞赛结束后,才能颁布相关的奖励通知,并取其最高奖项予以奖励。不同竞赛的奖励可以累计。加分课程不含通识课和实践性课程,课程成绩以该学期该课程最高分为上限。(4)学分奖励参照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浙师教字200946号)执行。参赛学期课程加分奖励与学分奖励由获奖者两者选其一,

11、一经确定,不得更改。(5)奖励方式:省级以上学科竞赛根据上级文件拟文表彰。文体比赛和科研成果由承办部门或学院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我校学生的获奖情况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后,与学科竞赛获奖学生一起下文表彰。校级学科竞赛、文体比赛成绩报教务处备案,奖励由主办单位负责,学校不再下文奖励。每年9月份开学第一周,承办部门或学院也可以根据上级文件或获奖证书将上半年我校学生的获奖情况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后,先进行课程加分(一旦确定加分,该赛事的加分情况年底不再更改),其他的奖励与年底审核合格的获奖学生一起下文表彰。当年度的文体奖励和科研成果必须在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报者,视

12、为自动放弃,不再予以认定。(6)教务处将以学校下发的表彰文件为准,给相关学生办理相关的课程加分和学分奖励手续,并在成绩上备注标注。(7)学术论文的定级标准参照校科技处、社科处制定的刊物级别标准执行。(8)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经教务处审核批准的其他赛事,参照本条例酌情予以奖励。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参加科技文化活动奖励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浙师教字2005145号)同时废止。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激励在校本(专)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

13、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等额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校本(专)科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但不同时兼获奖金。第四条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和组织工作。第六条 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班主任代表为成员的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第三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七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第八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学习勤奋,成绩优异,上学年知识水平评价在班级前10%;(二)符合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