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1.doc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69706365 上传时间:2023-07-22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2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1.doc(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 1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试行)电力工业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电力工业部文件电安生1996374号关于颁发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修订本)的通知各电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华能集团公司, 水电总公司,葛洲坝水电集团公司,南方电力联营公司,机械局, 物资局: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做好电业生产人员的 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素质,我部对原电力部颁发的电业生产人 员培训制度进行了修订,现颁发试行。本制度适用于各发电厂、供电(电业)局、电力试验研究所 和中心调度局(所)等电业生产单位。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培训工作, 加强管理,要配备专责培训 工程师;建设必要的培训基地;

2、制定规划和措施。有关职能部门 要经常督促、检查,解决培训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本制度颁发后,原电力部 1981年颁发的电业生产人员培 训制度同时废止。试行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中电联取得联系。附件: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一九九六年六月十四日主题词:电力职工培训制度通知抄送:劳动部,水电工会,中电联,国调中心,国电通信中 心,可靠性中心。本部:部长,安生司,人教司,政法司,办公 厅,存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培训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职责第一节生产培训主要工作人员第二节网、省局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第三节基层企业培训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第四节分场(车间)、工区(县局)培训工程师(员)的职 责

3、和权限第五节班组培训员职责第三章生产培训第一节新生产人员和转岗人员培训第二节新建发电厂、变电站生产人员培训第三节在岗生产人员培训第四章生产培训方式第一节常规培训第二节仿真模拟培训第三节反事故演习和事故预想第四节线路抢修演习第五章培训中心(基地)第六章考核与发证第一节考核第二节发证第七章培训管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电力工业发展需要, 全面提高电业生产人员 素质,实现生产培训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电力生产 的安全、经济、文明,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电业生产人员的培训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 重要环节,是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和创一流企业的重要内容, 应纳入企业领导任期目标。要在

4、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培训工作;要与生产任务一样进行考核、 奖惩。第三条网、省局教育、劳资部门应归口管理生产培训工作; 基层企业应明确生产培训机构,具体管理生产培训工作。网、省 局要建立生产技能培训中心,基层企业要建立生产技能培训基 地。第四条要建立、完善“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 机制,生产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第五条生产培训经费按国家和部有关规定从教育经费中支 出,亦可从生产费用中列支,新(扩)建厂(站)培训经费由工 程投资中单列的培训项目中支出。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电业生产人员及其后备人员的培 训。第二章生产培训主要工作人员及其职责第一节生产培

5、训主要工作人员第七条生产培训主要工作人员1、网、省局的生产培训工作,应由主管生产或人事工作的 局长领导,并配备一至二名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职培训 工程师担负此项工作。2、发电厂、供电局的生产培训工作原则上由主管生产的厂 (局)长负责,并配备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培训工程师一至二名担负此项工作3、分场(车间)、工区(县局)设专(兼)职培训工程师(员) 负责培训工作。4、班组设兼职培训员,在班组长领导下开展培训工作。第八条培训工程师应由熟悉生产情况,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热爱培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培训工程师作为生产技术人 员应纳入生产系列管理。第二节网、省局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限第

6、九条网、省局教育培训部门职责1贯彻上级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2、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和生产发展的需要负责编制全局生产培训规划,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费用预算; 经初审编入全局教 育培训规划、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教育培训费预算,经局职工教育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3、负责上报有关报表和培训成果。4、负责检查、总结所属单位的培训工作情况,推广先进培训经验;对培训工作中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5、负责组织全局的专业技术训练班,安全技术培训班、技 术讲座、技术表演、操作比赛、技术考试等活动。6、检查新建和扩建任务单位的生产后备人员培工作。第十条网、省局教育培训部门权限1组织培训网活动,召开培训业务会议,要求所属单

7、位汇 报培训情况。2、对所属单位培训工作作出评价,并对单位和个人提出奖 惩建议。3、组织对有关生产人员进行规程制度和生产知识的抽查、 考问。4、参加生产调度会议、事故调查分析会、技术竞赛评比会、 技师评审会等。第三节基层企业培训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第一条基层企业培训工程师的职责1认真贯彻网、省局关于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2、负责编制全厂(局)生产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经 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3、负责向上级单位提出培训工作总结和填报各项培训报表。4、 经常深入现场,负责检查各分场(车间)、工区(县局) 的培训情况。总结推广、先进培训经验,对培训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意见。5、负责组织全厂(局

8、)性的技术专业培训班、安全技术培 训班,技术表演、技术考试和操作比赛;提出参加上级举办的技术训练班的选派人选,并掌握学员的学习情况6、负责组织制订新分配来的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 生的实习计划,组织审查实习报告。7、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生产人员规程学习、技术学习、 紧急救护法的学习与岗位资格、技术等级的考试。8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全厂(局) 性反事故演习。9、负责组织制订转岗人员或新建厂(局)后备人员的培训 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新机组(新变电站)生产人员试运行上 岗前的考试。10、负责安排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和外来代培人员 的安全教育、生产实习、并对实习情况提出意

9、见。第十二条基层企业培训工程师权限1、召开培训网业务会议,研讨培训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布 置培训工作。2、 对培训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分场(车间)、工区(县局) 和班组及个人提出评价和奖励的建议。3、 有权对生产人员进行规程制度和生产知识的抽查、考问 对生产人员的转正、定级、晋级、提升、调职、奖励和鉴定其能 否独立工作等提出意见。4、有权参加厂(局)生产调度会、事故分析会、技术竞赛评比会、技师评审会等。第四节分场(车间)、工区(县局)培训工程师(员)的职责和权限第十三条分场(车间)、工区(县局)培训工程师(员)职 责1编制分场(车间)、工区(县局)的培训计划,并按期作 出总结、填写报表。2、布置、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开展日常生产培训工作; 定期召开班组培训员会议,组织交流培训工作经验。3、组织本分场(车间)、工区(县局)的规程考试和反事故 演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