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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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事故处理意见书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 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 ) 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损坏设备设施或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 ( 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 暂时中止或永久终止的事故以下是处理安全事故的意见样本,供您参考。20xx 年 9 月 26 日 16: 00 左右,我公司施工管理人员安排向客户安装输气管道时, 我公司临时工人陈有润从高处坠落受伤, 我公司确认其在工作中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受伤的雇员能够直立行走。我们公司已经支付了员工的全部医疗费用。 临时雇员受雇于我们公司的工程项目部。现在,我公司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刘大毛先生与陈有润先

2、生就工伤赔偿金额进行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 我公司将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工伤赔偿问题。山西 xx 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年 1月 14日安全事故处理意见第二篇大约 20xx 年 6 月 8 日上午 9 点左右,二号木工班的木匠正在二号楼地下室挂模板拉钢丝绳, 塔吊启动钢丝绳拉工人的左无名指,并送至高平区中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无骨折,无神经或肌腱断裂,医院进行了伤口缝合手术现在我已经恢复正常,手术期间损失的工资不再单独计算,而是全部计入以下费用经王兴寿要求并经项目部同意,现协商解决。处理意见如下:1 。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为1342.6 元,2 。项目部支付王兴寿工伤期间的工资、护理费、营养费、医

3、疗补贴、就业补贴、伤残补贴、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共计4658 元,为一次性费用3 。在王兴寿的同意下,这次事故是治疗的最终结果。项目部将不承担 20xx 年 7 月 8 日以后发生的任何费用。4 。事故处理后, 王 xx 与江 xx 海工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有劳动合同关系。批准并签署上述处理结果 :2 建筑木工队确认并签署 :项目部的处理意见 :公司的项目副总经理签署:安全事故处理意见纸模第3 条世纪城 g 区地下室施工队 :1 、事故过程 :1 、20xx 月 18 日下午 15: 00 目前,伤者的情况仍不确定。他头上缝了 5 针,接受了消炎治疗。他将出院。2 、杨 xx 受伤系地下室钢筋绑扎

4、施工人员,在车库及主楼通道位置绑扎钢筋3 、受伤杨在 1#楼 5 楼装修单位工作人员垂直上方清扫垃圾( 张宇春、杜迎春;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和评估)9 层削片、混凝土块清理和垃圾清除 ( 在未经安全培训、评估和身体残疾的士兵面前)( 附照片) 车库和主楼之间的通道里有大量的混凝土块、半空心砖和小砖。( 照片附后 )4 。13: 40 左右,项目安保部1 号楼安保总监 : 单恒龙打电话给1 号楼的装修工人,告诉他们不要从楼上扔混凝土块和垃圾,也就是说,在没有发生事故的时候。 在 20xx 年 7 月 9 日和 11 日发给 1 号楼装修单位的工作联系单中,提到严禁在楼内乱扔垃圾。包括20xx 年

5、6 月20 日中午 13: 00 由项目安全部组织的员工动员大会2 ,处理程序 :1 。考虑到事故涉及两个主要施工单位,项目安全部负责协调处理。按照法律法规、现场实际情况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做到公平、公正。2 ,4- 不通过原则 :1 。不排除现场隐患的不通过;没有工人立即在大楼里乱扔垃圾。 (2) 事故原因未查明, 不能幸免 : 根据现场取证和项目安全部的了解,初步判定为 1 号楼装修单位员工在高处乱扔垃圾所致( 事故原因以内容和照片说明 )(3) 责任人和未受教育的群众不能放过 : 立即由项目安全员卢峰、 单恒龙对 1 号楼清洁工人, 包括施工队长陈正权进行安全教育。 (

6、4) 责任人 ( 单位 ) 不接受处罚的,不放过 : 根据 1 号楼装修队处理事故的配合态度和事故的影响待定。3 ,职责和依据分工 :1 ,1#建筑装饰施工队 :1 ,未按照建设部 建筑企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办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设置专职安全员, 未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由于事故, 1#楼装修队负责管理。2 。地勤人员 : 张宇春、杜迎春及1 号楼装修队在退役士兵进场前未进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没有安全信息。未发现作业前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活动的书面记录。当新员工进入现场时,项目部没有及时得到通知。现场施工人员数量已达到30 人左右,仅

7、向工作人员提交了16 份安全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对严重失职的管理人员,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可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1 号楼装修队负主要责任。 特别是,工人于倩冰患有严重的身体残疾,必须立即被清除出施工现场。3 、工人违反规定从高空向楼下扔垃圾,造成事故的,事故的主要责任人2 ,g 区地下室施工队 :1 ,钢筋绑扎工杨xx 接受了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但在临边作业时,没有在楼层顶部采取防护措施,违反了项目安全部20xx年7 月4 日发布的钢筋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第5 款的要求:所有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周围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严禁违章和冒险作业(

8、 节选 ) 受伤的杨 xx 负次要责任2 。考虑到受伤者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他们受到了批评和教育。4 。处理决定意见 :1 。责任单位 1#楼装修队为受伤人员支付杨xx 医疗咨询费 2、 1#建筑装饰队必须对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和考核,并再次重申,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安排施工作业。严禁安排残疾人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作业。3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4 。1 号楼装修队或地下室结构施工队对此处理意见有疑问,可向上级主管领导部门申诉。5 。如逾期无申诉或疑问,且项目拒绝按本意见执行,项目安全部将报告公司领导强制执行, 并从 1 号楼装修队的项目资金中扣除相应的事故处理费用,并按事故处理原则进行经济处罚。xxxx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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