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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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 1. 给城市管理执法立规更应限权 2. 网约车地方细则在熬什么汤? 3. 网购“先行赔付”不妨“骑驴看唱本” 4. 取消集体户口管理费,利民更要便民 5. “可开车禁骑车”莫非是“特供道路” 6. 大学生暑期刷手机皆因“无事可刷” 7. “非安全责任”不能仅是论证受害者“活该” 8. 谁是“大学生被骗离世”事件的帮凶? 9. 铲除“不收钱便宜药贩”的回扣土壤 10. 有多少冲突可以湮灭在规则意识中 11. 独立完成报到注册成为 “大学第一课” 12. “毒跑道”刚走,“毒泳池”又来? 13. 当革命旧址遇上违法拆迁 14. 法律早该给“手机型司机”念好紧箍咒 15. 暴

2、力征地悲剧为何一再重演 16. 过期药“下乡”是更恶劣的“垃圾围村” 给城市管理执法立规更应限权城市管理执法此前曾因主管部门和法律制度的缺位,一度争议频出。今年年初,住建部被明确为负责全国城市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后,于近日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自即日起至9月18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8月23日新京报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城市管理执法之患,源于主管部门和法律缺位,使之缺乏顶层设计的主体,以及规范统一的标准,各行其是之下,就难免会乱象横生。从现实的需要和已有的经验来看,给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明确一个全国性的主管机构,并完善相应的制度规范,从而让城市管理自上而下实现体系化管理,从源头上预

3、防和遏制各种乱象产生,以达到正本清源的目的。作为一种基础性的制度构建,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具有极为重要的破冰意义。从所规定的内容来看,对当下城市执法存在的各种问题,具有对症下药的针对性。同时,其又借鉴了成熟行政执法的通行做法,按照“法无授权便可为”的原则,为城市管理执法赋予了明确而清晰的权利。办法提到,城市管理的执法范围主要涉及住建、环保、工商、交通、水务、食药6个领域。很显然,一旦超过这个范围就属于“无权执法”。在目前城市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既有的城市管理专业执法多属于“委托或者授权执法”。那么这种权力不能没有限制,也不能无范围的扩大。将城市管理执法的范围限定在6个领域

4、,可以避免城管执法的无界化,也让所谓的“综合执法”更为精准,从而为下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创造了条件。不过,赋权的同时也是把双刃剑,如何让写于纸上的执法得到落实,以限权和约束权力为核心的执法规范就十分重要。从现实来看,城管执法之乱不在于权限不够,而恰在于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导致权力的滥用。2009年3月份,某杂志社记者因为赶赴拆迁现场做报道,结果被城管殴打。2008年1月7日,湖北天门人大代表魏文华因拍摄当地城管粗暴执法的场景,结果被暴打致死。类似事件层出不穷的发生,城管执法已成为暴力执法的代表,被“妖魔化”下,也导致了群体关系的恶化。从暴力执法到所谓的眼神执法、鲜花执法、围观执法和噪声执法,其实都

5、是不规范执法的不同表现,并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格格不入。行政执法有着严格而统一的规定,比如身着标准的制服,配戴执法证件,不使用临时人员执法,在程序上也区分为现场处罚和一般行政程序,内部控制之间也有着严格的约束机制。尽管其他行政执法部门也有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发生,不过却没有像城管执法如此混乱。因而,相比于界定执法范围来说,规范执法行为和严格执法程序,对城管执法进行限权,对暴力执法或者违规执法的行为进行问责,避免临时工“越轨办事”与用人单位逃避责任,已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事实上,城市管理的执法主体是谁并不重要,让城管警察化或者警察城管化,也并非问题的关键,重要之处在于“如何执法”,或是没有执法程

6、序的规定,执法行为的规范,那么谁来从来城市管理执法,都可能会犯同样的错误。因而,给城管执法立规已走出了最坚实的第一步,后续的抓好落实和执行则更加重要。在补强主管部门的基础之上,注重发挥社会参与监督的作用,对城管执法进行正本清源的治理和规范,那么城管执法之乱才能真正成为“过去式”。(堂吉伟德)网约车地方细则在熬什么汤?网约车新政发布尚未“满月”,各地仍在研究制定落地细则,在细则出台之前,有地方交通执法部门表示,仍会查处非法营运的网约车。昨天,北京交通执法总队第五执法大队在对黑车联合执法时透露,目前北京网约车细则尚未落地,私家车从事网约车工作仍算“黑车”,将面临2万以下罚款。(8月24日新京报)对

7、于网约车司机来说,“七月新政”只是第一只靴子,属地管理下的地方细则,才是亟待落地的最后一只靴子。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公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网约车新政将于11月1日起实施,因此,仍有两个月的博弈期,给地方细则多方角力留下了窗口与空间。不过,运管部门的共识似乎是板上钉钉的:能打则打、能压则压。并不会如其他新政一般,在过渡期对准生证马上到手的新事物网开一面或睁眼闭眼。因此,下面的事实就很容易理解了:并非只有北京的交通执法部门在政策空当期执行既有法规。网约车新政发布后不久,济南市交通部门就向媒体透露,在政策落地之前,执法部门仍将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查处非法营运。2015年至2016

8、年7月7日,济南已查扣近400辆网约车。山东淄博、广西南宁、江西南昌等地交通执法部门也曾公开表示,地方细则出台前,专车还是“黑车”。更激进的是兰州新政,沿袭了“限量限价”的管制思维可若果真统一标识、甚至统一培训和摇号,把网约车管到传统出租车的老路上去,这网约车岂非成了新瓶旧酒的传统出租车? 有一点是肯定的:网约车新政之所以遵循了属地管理的原则,其实是让地方“家规”因地制宜、多听听当地市民意见的,而绝不是让地方规则量体裁衣为本地网约车打造的属地版“小鞋”。对于在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之间急于站队的可疑行为,恐怕不仅是要简政放权,更要在长远利益的立场上“简政放钱”,莫为蝇头小利而伤了分享经济的根基。今

9、年2月,国家信息中心信息研究部和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6),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为19560亿元,中国参与分享经济活动总人数目前已经超过5亿人。洗白网约车之“黑”,在去产能必然带来“转岗”、经济低迷势必影响就业的今天,或许平添更多民生意味。网约车新政快满月了,“打黑”仍是地方运管部门的主旋律,这是让人担心的一个倾向密室中的地方版细则,会沿袭这个摆在脸上的思路吗?须知,因地制宜的另一面,很容易让自由裁量演变为合法伤害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公众固然无须对“但闻楼梯响”的地方细则太担心,但,主管部门不能不对各地呈报的细则不上心。严防偏袒

10、、禁绝“私货”,这是审查地方版细则的底线原则。一辆网约车,可能对应着一家灯火。网约车地方细则熬的这碗汤,但愿能调众口、解百忧,起码,不至于闻出怪味坏味来。(邓海建)网购“先行赔付”不妨“骑驴看唱本”8月23日,北京市工商局与天猫、京东、苏宁、亚马逊、国美等11家知名网络交易平台签署加强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框架协议,根据协议,11家电商都要实施网络购物先行赔付制度,这是行政部门首次和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等数据交换。(8月24日京华时报)网购,早已成为公众的一种生活方式,但对此,社会上的诟病还是比较多的。如今实施网络购物先行赔付制度,对消费者而言,是一大福音,今后在网上购

11、物时,可以更有底气了,因为法律的保护更进一步。而对整个网购行业来说,也是一件好事。之前,大家对网购有很多的质疑与批评,除了网购商品的质量不够好之外,还有“维权难”的尴尬现实。如今,行政部门积极作为,既有利于缓解消费者“维权难”的尴尬,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出高质量的网购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规定,为“先行赔付”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只差明言罢了。而在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中,则明确了“先行赔付”规定。当然,公众网购的除了食品还有其他商品,

12、那么这样的法律规定,便是值得借鉴与推广的。这样,才能更好地呵护好网购商品的质量。不过,对于网购“先行赔付”制度,仍然有人不太看好。有人认为,“先行赔付”虽好,但很难得到落实,因为其肯定会有很多的条条框框,任何一条无法满足,“先行赔付”制度的善意初衷便无法照进现实。还有人认为,“先行赔付”制度虽好,但不是治本之策,真要从根本上对网购行为进行规范与约束,还应在监管上发力。不能说这些说法没有道理,但这些观念难免有“为质疑而质疑”的嫌疑。对于网购“先行赔付”制度而言,最理性的态度,不是其“一出生就质疑”,而是给予其一定的空间,采取骑驴看唱本走着瞧的态度。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制度设置,任何的制

13、度,都是有漏洞的,但其也会有好的一面。因而,对网购“先行赔付”制度,就应该任其实施,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从一开始就上纲上线地进行批评,其实并不利于建立良性的网购秩序。只有不断地去改进、去作为,“先行赔付”制度的善意,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释放。(龙敏飞)取消集体户口管理费,利民更要便民8月24日下午,人社部人力资源市场司副司长张文淼在官网在线访谈时明确表示,严格执行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以及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等费用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费。(8月24日新京报)继取消档案管理费后,人社部等部门又取消了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

14、务费,并重申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不得变换名目继续收费。在举国上下强调简政放权,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取消不合理的档案和集体户口管理费,变管理为服务,让一些政府服务回归公益属性,无疑值得肯定。不过,取消档案管理费和集体户口管理费还有两个问题需要理清。其一,既往管理收费的去向问题。据专家的估算,人才市场每年收取的档案保管费至少是数十亿元,再加上集体户口管理费金额更大。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人才市场就开始收取档案费,每年收费120元。而对集体户口管理,不少人才市场不仅要收取管理费,还要收取挂靠费,每年的收费少则数百元多则几千元,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20多年以来,全国政府

15、名下的人才市场到底收了多少钱?这些钱用到什么地方?亿万缴费人难免心生疑问。虽说人才市场名曰“市场”,但是他们多是政府人力资源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并非真正的市场化运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不仅各级人才市场有义务就档案和集体户口管理收费的金额与去向对缴费人做出说明,政府及其人力资源部门也要回应广大民众的利益关切,不能让档案和集体户口管理费成为一笔糊涂账。如果亿万档案和集体户口管理费使用不合理或者不知所踪,相关部门还应介入调查,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罚的处罚。其二,取消档案和集体户口管理费以后,档案服务质量如何保证,集体户口者是否方便使用?相关管理费取消了,对于以前的被收费者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但是对收费者而言,取消这些收费会带来经济损失。如果他们以降低服务质量来应对取消收费,这无疑给集体户口者带来不便。虽说人社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要求,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是财政预算的钱毕竟没有自己收费来得容易,而且财政预算的钱是否能够足额拨付,有待观察与验证。对此,人社部等相关部门不仅要重申规定,而且要制定比较完善的配套保障措施,督促地方政府足额拨付相关管理经费,并完善档案服务、集体户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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