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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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元市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和金融支持四川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惠农工程”工作方案(成银办发201323号),进一步做好2013年至2015年广元秦巴山区扶贫开发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现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2013年至2015年,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年增量不低于全市上年同期水平,年存贷比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到2015年,全市新增可贷存款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比例明显提升,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组织

2、进一步丰富和壮大,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取得明显成效,金融机构对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金融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金融支持与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在支持广元经济发展、扶贫攻坚和农民增收中发挥更好作用。二、重点支持领域现代农业产业、农民专合组织、农户和新农村建设等“三农”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新型城镇化;铁路、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建设;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和中低产田改造等农田水利建设;安居房建设、贫困人口创业就业、专业型人才培养等民生领域。三、工作载体主要依托“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百家十亿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程”和“百个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工程”(以下简称“三大工程”)来开展

3、相关工作。四、主要措施(一)不断创新融资模式。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发展“重信用、轻抵质押”的信贷模式,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增强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功能。支持引导企业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和存款准备金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导向评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扶贫开发。(二)深入推进金融改革。加快引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银、证、保机构向县域延伸,督促涉农机构进一步解决金融服务空白乡镇问题。推动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积极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继续深

4、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指导其落实改革措施,切实转变经营方式。加大对农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指导,引导其加大对“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放。推动农发行继续拓展业务范围,加大对农业开发、农业产业化企业、城镇化建设等信贷投放力度。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大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金融信贷创新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三)完善扶贫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有条件的县区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有实力的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提供扶贫开发融资担保。积极引导涉农保险发展,强化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的互补协调,

5、扩大保险服务效率和覆盖面。加快农村新型产权确权工作,加强产权登记、评估、交易等基础建设,促进新型产权更快进入交易市场,发挥风险分担作用。(四)综合发挥金融、财政、产业政策功能。建立完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融资信息共享和融资对接平台,及时协商解决重点项目融资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的有效对接。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文化企业等重点贷款,以及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支付结算环境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财政奖补工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五)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广泛开展金融法规政策、小额信贷

6、、支付结算、反假币、诚信建设、非法集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加强农村金融教育,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金融素质。大力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区创建活动。积极搭建银政企互动平台,构建新型银政企关系。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打击金融违法犯罪,维护金融稳定,努力创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五、工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广元市金融支持秦巴山区“扶贫惠农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联系金融工作副秘书长和市发展改革委、农工办、财政局、农业局、经济和信息化委、扶贫移民局、金融

7、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协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负责协调解决“扶贫惠农工程”推进工作中的具体事宜,对有关工作情况进行监测、考核、通报。市发展改革委、农工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局、扶贫移民局负责重点项目发展规划、企业融资需求等基础工作,搭建融资信息共享和融资对接平台,会同金融机构解决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财政局牵头整合财政资源,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统筹协调。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制订金融支持工作具体目标、项目和规划,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测考核。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金融支持“扶贫惠农”主体作用,积极破解融资难题,加大信贷投入、改进金融基础服务。

8、(二)突出试点示范。重点推进苍溪、朝天省级金融扶贫惠农工程示范县区建设。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示范村组、示范帮扶农户和金融扶贫示范窗口,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支持,重点监测考核,适时推广取得的经验和做法,改进完善金融支持服务措施。(三)建立激励机制。每年开展一次“涉农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和“重点项目金融服务”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和最受欢迎的“涉农信贷产品”、“中小微企业信贷产品”评选活动(具体办法另行制订)。(四)加强监测评估。建立“三大工程”相关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纳入对各县区和各金融机构的目标管理综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三大工程”进展情况

9、、存在的问题和成效,定期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综合评价范围。对评估不达标或排名靠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领导小组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整改。附件:1.“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实施方案2.“百家十亿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程”实施方案3.“百个重点项目金融支持工程”实施方案附件1“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重点培育10家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范和新发展10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千个农业专业村建设和万户贫困农民增收致富,切实解决“三农”融资难、融资贵、产品少、效率低等问题,迅速实现“涉农融资有突破,增速增量两提升,农村支付结算全覆盖”的目

10、标。重点推进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农发行、农行、邮储银行。其中,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占比应不低于70%,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且每年至少提高1个百分点;农发行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农行、邮储银行涉农贷款占比每年至少提高1个百分点,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涉农金融机构每年针对“三农”创新1-2款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介入涉农信贷业务,逐年扩大涉农贷款总量,提高涉农贷款比例。二、支持重点围绕全市“广元七绝”产品、13个四川名牌产品、64个广元知名品牌和12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加大对全市100余

11、家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金融支持,逐步培育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5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家、10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加大对“广元七绝”类、蔬菜类、土鸡养殖类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金融支持,提高其产业化经营水平,重点规范和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00个。加大对种养殖大户、农场大户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新农村、城镇化、农村商品流通和现代农业园区的金融支持,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建设。通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示范,最终实现千村万户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三、活动内容引入或改组、设立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小额贷

12、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其他金融信贷创新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对“三农”的信贷服务水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积极向县及县以下延伸服务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金融网点空白乡镇延伸,实现乡镇网点的全覆盖。对现有农村金融产品进行梳理、总结、完善和推广,深化、创新“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户”等融资模式。创新涉农贷款管理机制,设立科学的信贷准入条件,简化贷款审批流程,扩大贷款额度,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对涉农贷款实行有别于其他贷款的授信标准,对诚信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按“重信用、轻抵质押”模式设计信贷产品

13、,对信用等级高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减少上浮幅度或执行基准利率,适当提高对涉农贷款客户的不良贷款比率容忍度。探索推动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权、宅基地抵押的确权、登记、流转、交易等配套服务设施。结合城镇化进程和劳务经济发展特点,创新符合“三农”的新产品。创新涉农贷款抵质押手段,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土地经营权、农户房产等抵质押贷款,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权担保贷款试点。结合农村需求增设保险险种,加强保险和信贷协调配合,促进更多贫困农民获得保险和满足信贷需求。认真贯彻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大学生创业贷款等专项惠民信贷政策,支持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大学生村官

14、等创业就业。认真执行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创新产品满足“离乡脱地进城”农民金融需求,积极支持加快农民市民化进程。积极推广“农户+征信+信贷”的工作模式,深入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工作和金融生态示范县区创建活动,实现农户评级授信全覆盖。积极探索适合农民专合组织的信用评价机制,将分散的农户信用整合为有组织的集体信用。强化信用评定成果的运用,使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认识并体会到信用等级提升带来的实惠,实现“信用惠农、信贷支农、政策助农”的目标。深化“迅通工程”建设成果,尽快实现“户户有银行卡、村村有POS机、镇镇有ATM机、县县有刷卡无障碍示范区”目标。加大ATM、POS等机具布设

15、力度,大力推广银行卡业务,普及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和安全用卡等知识。全面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推广银联POS刷卡缴税。持续改善农村支付环境,探索依托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建设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四、职责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总体部署。收集整理、宣传推广全市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成果。对县域和各金融机构相关工作开展督导,监测通报。市金融办、市银监分局负责加快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建设,引入异地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与有关部门沟通,筛选出需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优先安排信贷规模,实施优惠利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16、保险业协会负责指导保险机构结合涉农需求,创新涉农保险品种。五、时间安排2013年,筛选出重点支持的1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融资培育。总结、梳理现有针对“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1-2款符合“三农”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涉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宣传推广活动。布设ATM机具,全面消除ATM空白镇。实现村村有金融联络员的目标。2014-2015年,跟踪监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融资情况;按年动态调整重点支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产品推介、融资对接等活动。按年总结评估、改进和完善“十百千万惠农金融服务工程”相关工作。附件2“百家十亿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程”实 施 方 案一、目标和任务重点培育500家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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