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文件_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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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海老淮猪场异位发酵床环保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东海老淮猪场异位发酵床环保项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LYGYL20170702-BD-001招 标 人:江苏东海老淮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连云港永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丁红 日 期 :2017年7月19日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报价格式四、投标文件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八、授予合同九、相关现行主要文件摘要3

2、 一、投 标 人 须 知1.1 前附表项号内 容 规 定1工程名称:东海老淮猪场异位发酵床环保项目工程建设地点:东海县驼峰乡曹浦村向南2公里(东海老淮猪场院内)工程类型:新建工程招标工程项目规模:小型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施工总承包)要求质量标准:合格要求工期:工期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8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年 9月22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范围:地下发酵床土建及地上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详见后文1.3条。3现场踏勘时间及组织方式: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组织踏勘4补充澄清及答疑截止时间及发布方

3、式:澄清及答疑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5日17:00,以书面形式发放各投标人。招标合同价发布截止时间及发布方式: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5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6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详见4.5。7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请各投标人在2017年8月8日上午9:30之前递交到东海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东海县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政务服务中心五楼)。9开标时间: 2017年8月8日上午9:30开标地点:东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开标二室(东海县晶都大道建设局西侧,政

4、务服务中心五楼)10评审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法,详见第二章。1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4日12本工程招标合同价(合理抽签价):110.508098万元13招标代理服务费: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评委劳务费、甲方市场交易费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为6000.00元,不单列,投标人应考虑该项费用,中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交纳该项费用至招标代理单位。1.2 投 标 人 须 知 1 总则1.1 项目概况东海老淮猪场异位发酵床环保项目工程已由江苏东海老淮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具备招标条件。招标范围为地下发酵床土建及地上

5、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价110.508098万元人民币,工程施工所需资金为自筹已落实,并可用于该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为合格。工期要求: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7年9月22日,并完成验收。1.1.1 招标项目编号:LYGYL20170702-BD-0011.1.2 工程名称:东海老淮猪场异位发酵床环保项目工程 1.1.3 建设地点:东海县驼峰乡曹浦村向南2公里(东海老淮猪场院内) 1.1.4 建设单位:江苏东海老淮猪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1.1.5工程规模:小型工程。 1.1.6招标范围:地下发酵床土建及地上钢结构工程施工承包 1.1.7工期

6、:40日历天 1.1.8质量标准:合格 1.1.9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1.1.10资金来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3 对投标人的要求1.3.1、投标人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1.3.2、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1.3.3、其它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

7、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在该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关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8、备案工作的通知。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4月、5月、6月任何一个月均可)。(7)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2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对近2年无不良行

9、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为准。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查询为准。(8)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不接受其参加投标;(9)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不接受其参加投标;(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

10、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1.4本工程不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苏建招2010333文) 1.5 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 (4)提供拟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

11、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4月、5月、6月任何一个月均可);(5)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附后)(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承诺(格式附后);(7)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格式附后)。 以上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应将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开标时提供原件资料供评委审核。 1.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交给招标代理单

12、位。招标资料如有问题于答疑截止时间前,到代理公司处咨询并补充完整。招标人 不 给予未中标单位有关补偿费用。 1.7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报价的所有现场依据,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及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技术要求1.8.1 图纸:随招标文件发放的设计图纸和说明仅供本次投标编制报价参考使用。1.8.2 施工组织设计:本次招标不需要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中标人

13、需在中标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以纸质文件形式报给招标人。 二、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须知(2)评标办法(3)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4)工程建设标准及技术规范(5)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6)投标文件格式(7)工程量清单(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对投标人提出的补充通知。2.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2.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将被拒绝。2.4招标文件的澄清:2.4.1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分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逾期的疑问将被拒绝解答,由此造成的损失投标人自负。2.4.2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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