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精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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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2016年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马铃薯脱毒种薯的生产和推广应用,认真落实好马铃薯原种补贴项目,促进马铃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根据省财政厅、XX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马铃薯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164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此实施方案,请各地结合XX市实际,抓好落实。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突出马铃薯优势区域和种薯生产重点产区,降低种薯生产成本,增加优质脱毒种薯市场供应量,通过补贴调动和提高农民使用脱毒种薯和参与脱毒种薯扩繁的积极性,调动企业、单位生产扩繁原原种薯的积极性,提高马铃薯生产水平,促进

2、马铃薯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努力把我市打造成滇东北马铃薯种薯生产和供应基地、优质商品薯生产基地、优质马铃薯加工基地。 基本原则 1、扶持优势产区。选择马铃薯种植面积大,种薯生产优势强,基础较好,生产集中、产业化水平高的重点产区。 2、品种择优。选择通过品种审定、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质量合格的优质专用品种。 3、农民自愿。由繁种单位根据品种和订单需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弓I导农民生产脱毒种薯。 4、订单生产。种薯生产采取基地订单化生产,由原种供种企业与农民或单位签订种薯生产订单,企业负责种薯收购。 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建立健全全市马铃薯

3、良种扩繁体系,推进种薯扩繁标准化,使项目区种薯扩繁标准化栽培技术推广100。加快新育成品种的繁育,促进新育成品种的推广运用。建立和健全对马铃薯脱毒种薯扩繁生产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大种薯质量检测力度,实现项目区马铃薯脱毒一级种薯质量符合国家种薯质量标准;加快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生产,逐步扩大脱毒种薯的覆盖率,提高马铃薯种植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补贴条件、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 补贴条件 1、脱毒种薯繁育选点条件。重点补贴市马铃薯优势区域布局规划确定的马铃薯重点区域。要求补贴项目区满足四个条件:一是有脱毒种薯原种生产条件,马铃薯原种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及产业化经营程度较高。二是有

4、原种繁育面积1000亩以上,一级种扩繁面积2000亩以上。能够满足当地原种生产所需的品种及原原种生产规模和数量,有较完善的供应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措施。三是有规模化种植基础,能够以乡镇为单位实现规模连片种植。四是有科技推广能力,项目区农民文化和科技水平较高,对新品种新技术接受能力强。 2、微型薯生产补贴企业或单位条件。微型薯年实际生产量在1000万粒以上,并有法定资质、较为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和设施条件的微型薯生产企业 XX市马铃薯种薯研发中心。 补贴环节和对象 2016年,突出现有的马铃薯种薯生产基地,对利用原种扩繁种薯和微型薯生产两个环节进行补贴,其中:微型薯生产的补贴对象是企业或单位;利用原种

5、生产脱毒种薯的补贴对象主要是农民。 补贴范围 各乡镇补贴范围和具体任务见附件。 补贴品种 宣薯2号、宣薯4号、威芋3号、丽薯6号等优良品种。 三、补贴标准和方式 补贴标准和规模 全市马铃薯良种补助资金总额440万元,其中:XX市马铃薯种薯研发中心微型薯补贴规模700万粒,补贴标准为每粒补贴0.1元,补助资金70万元;脱毒种薯扩繁基地农户补贴面积3.7万亩,补贴标准每亩100元,补助资金370万元。 补贴方式 微型薯生产补贴:采取直接补贴方式,由市财政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种薯研发中心。 原种扩繁补贴:对扩繁种薯的农户,原则上通过 一折通 直接发放到种薯扩繁农户。 补贴面积核实:按属地管理原则,

6、繁殖一、二级种薯的农户,由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局、财政部门。 原种扩繁补贴资金兑付:承担补贴项目的乡镇,根据各村核实上报的繁种面积,核实面积后形成到户补贴花名册,由乡镇农技推广中心和财政所共同录入 种粮农民补贴管理系统 上报市农业局审核,最后报市财政局核收通过 一折通 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 四、组织监管 强化组织协调 补贴项目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各地马铃薯原种补贴工作由基层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拨付、资金检查和监管等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具体

7、实施方案、确定补贴方式、技术服务等工作。项目要主动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强化项目公示 补贴对象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或农户的,要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市农业局设立监督电话,并在XX市农业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群督众监。 强化生产管理 1、承担种薯补贴的乡要编制种薯补贴实施方案报市农业、财政部门联合审定同意后方能实施,方案审定在资金下达后一个月内进行,并由XX市农财两部门盖章后报农业厅种植业管理处。 2建立健全补贴明细档案。一级种薯补贴项目区要有区域图、乡镇有任务面积表、村有繁种清册,注明繁种户名、繁种面积、品种及生产种薯流向。 3项目乡

8、要提交种薯繁育实施方案,说明种薯生产地点、繁育品种、采取的技术方案、繁育种薯流向。并建立生产和销售明细档案。 4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 强化资金监管 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严防截留或挪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种薯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强化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对承担马铃薯

9、微型薯生产任务的企业或单位,要跟踪任务落实情况,指导建立生产档案,包括品种名称、生产数量、产品质量等。 强化种子市场监管 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保证种子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强化政策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马铃薯原种、一、二级种扩繁补贴政策,提高对马铃薯脱毒种薯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脱毒种薯、发展马铃薯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时间要求 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到户补贴面积、金额的核定和公示,11月20日前完成补贴数据录入工作,并将数据盘和纸质农民补贴分配情况汇总表(微机自动生成)及审核汇总封面上报市农业局和财政局。11月25日前由市农村信用联社将补贴资金划入农户的 一折通 账户,月5日前由乡(镇、街道)农村信用社张榜公布通知农户领取补贴。2016年月15日前各乡将项目实施情况报农、财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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