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地块商住项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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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欣捷利(莆)招2012010号 项目名称: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 标 人: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日 期:2012年11月文 件 目 录一、 招标公告二、 投标须知三、 编制合同四、 投标文件招 标 公 告根据有关规定,招标人: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就 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

2、告编制 项目,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一、 项目简介1、名 称: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地 点: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3、概 况:四地块总面积14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2、在福建省林业厅有备案的企业。三、本次公开招标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人行为已经有关部门同意。四、公告、领取材料时间及方式公告、领取时间:2012年12月7日至2012年1

3、2月14日;领取方式:可登入(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查看下载。五、缴纳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伍仟元整 (: 5000.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以 现金 (信封装好)形式向招标人缴纳,经开标后,未中标的单位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4日15 时00分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市政府机关7号楼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三层,收件单位: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本次招标以最低价中标法九、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和编制合同。招标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欣捷利工

4、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郑开宇联系电话: 投 标 须 知一、本次招标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现质量优、速度快、费用省的目标进行。二、项目简介1、名 称: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地 点:莆田火车站青山片区;3、概 况:四地块总面积14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4、规 模:占地面积约149亩,其中(1)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瑞景时代商住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27#、28#)占地约70.7亩(2)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阳光新城商住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29#、30#)占地约79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占用征收林地可行性

5、研究报告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2、在福建省林业厅有备案的企业。四、编制时间、验收办法1、中标后20日历天内完成;2、必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审批合格。五、评标方法本次招标:以最低价中标法,最高限价不得超过20万元。六、招标程序1、发布招标公告及相关材料;2、投标人索取投标文件(网上下载);3、按招标须知要求递交投标文件;4、缴纳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核并确定中标人。七、递交投标文件1、报价承诺函(独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代码证复印件;4、乙级及以上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格证书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

6、件;授权委托人出席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八、截止开标时间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经审查,少于3家合格的,本次开标按流标处理。九、确定最终中标人:招标人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以最低报价者为确定最终中标人;最低报价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十、中标人在中标后放弃中标的,按规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相关网站通报公示;重新进行招标工作。十一、投标人自行前往了解项目的详尽情况,一经递交投标材料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项目、接受本次投标须知和编制合同的有关条款并愿对自己的行为负

7、全部责任;成交后,投标人不得对项目或本次公开招标投标人的相关文件条款有任何异议。 十二、各投标人不得干扰本次招标工作,不得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供应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招标人所有),同时招标人有权追偿投标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三、投标人如有疑问可于2012年12月11日17时00分前直接登录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http:/)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于 2012年12月12日17时30分前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上公布答疑内容;招标人如认为需要对本次公告等相关文件(包括答疑内容)作出修改或补充时,将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与答疑内容一并公布,不

8、作另行通知;发出的答疑修改、补充公告或通知,与本次公告等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如后者与前者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十四、确定最终中标人后,中标结果将在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在合同签订前,最终中标人按合同价款的10%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直接充抵合同履约保证金。十五、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招标人可取消中标人资格,所交的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1、中标人逾期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的;3、中标人逾期或拒绝签收中

9、标通知书的;4、中标人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5、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公开招标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标人纠纷的;6、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十六、本投标须知和编制合同最终解释权归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招 标 人: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欣捷利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编 制 合 同项 目 名 称: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招 标 人(甲方):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投 标 人(乙方): 签 订 时 间: 2012年 月

10、 签 订 地 点: 福 建 莆 田 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招标人(甲方):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甲方拟对莆田火车站青山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共85亩林地报批,进行商住及配套设施项目开发,现委托乙方编写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项目名称:莆田火车站青山片区27#、28#、29#、30#地块商住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二、编制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3)中华人

11、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1996年;(7)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3139号(8)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9)福建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的通知(林资发2002237号;(10)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1)福建省森林条例2002年;(1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省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闽政文(2005)592号;(13)莆田市林业局生态

12、公益林区划界定报告2001年;(14)有关林业调查技术规程、技术标准、规范和资料。三、文本要求: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区域地块编写成四本,分别是:(1)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瑞景时代商住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27#、28#)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2)莆田火车站中心片区阳光新城商住及配套设施项目(地块29#、30#)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乙方及时把最终成果报告打印装订成册,为甲方提供捌份完整的成果报告,及电子版。四、文本内容报告表内容规定: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及项目区域情况,项目区拟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情况,拟使用林地对环境和林业发展的影响分析,综合评价,保障措施,项目可行性结论等相关内容。

13、五、验收办法乙方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通过省林业厅收件为准。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1、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编制所需的相关材料;2、甲方应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限负责,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资料或报告表编制所需的协议(或合同)等,则乙方提交报告书期限顺延;3、甲方应为乙方赴现场踏勘、收集资料、调查等工作的人员提供便利并配合乙方工作,以便编制工作顺利进行;4、甲方不能随意扩散传播乙方完成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照国家设计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乙方应在甲方提供资料完整之日起20日历天内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

14、向甲方提交质量合格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3、乙方交付合格的成果后,应协助甲方按相关规定对成果进行报批,并负责必要的补充修改,直至编制的报告能够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审批为止;4、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甲方提供数据资料的保密工作。七、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用结算方式1、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整;2、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须交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乙方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林业厅收件通过后一次性退还;4、结算方式:甲方在乙方提交编制成果后支付总额的30%,乙方编制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省林业厅收件,并提供等额发票后七日内,支付剩下70%余款。5、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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