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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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次 1总则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与定义24职责35管理内容和方法55.1送样检测55.2设备监造55.3到货抽检65.4专项抽检75.5物资缺陷处理85.6质量检测/设备监造机构管理95.7品控信息管理105.8工作纪律105.9培训、检查与评价116附则11IQ/CSG 217006 -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确保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安全可靠运行,提高设备材料的质量水平,规范品质控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以追求入网物资“零缺陷”为目标,对即将进入电网的设备、材料的质量,依据既定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或技

2、术协议而进行的验证、质量过程监督和把关工作。公司开展的物资品质控制工作旨在督促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不替代供应商对产品质量的最终责任。1.3 物资品控工作全方位纳入编码管理,公司各部门和各分子公司开展品控工作时吗,应统一向公司物资部申领编码。1.4 本办法适用于针对公司采购的物资所开展的品质控制管理工作。各分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品质控制管理实施细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主席令 7届第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主席令 7届第11号)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 2001 174号)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

3、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8.1-200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3 术语与定义3.1 品质控制 采用送样检测、设备监造、到货抽检、专项抽检和物资缺陷处理等方式,对即将进入电网的设备、设备材料的质量,依据既定的国家、行业、公司标准或技术协议而进行的验证、质量过程监督和把关工作,以下简称“品控”。3.2 品控作业指导书由公司统一编制的,用于指导、规范设备材料品控行为的作业标准。3.3 WHS关键点 针对设备材料品控工作的关键环节而设置的见证点,包括W点(采用文件见证或现场见证的方式)、H点(采用停工待检的方式)、S点(采用旁站的方式)。3.4 送样检测 由

4、供应商自行送样进行检测,结果用于评估其产品质量的品控行为。3.5 设备监造 监造人员根据供货合同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按照预先设置的W、H、S关键点,对合同设备的设计、原材料选用、制造和试验等环节实施的质量监督。3.6 到货抽检 为了考核送达用户指定地点的设备材料的质量而实施的抽样检测。 3.7 专项抽检 常规的设备监造和到货抽检之外,针对质量问题较多或容易产生质量隐患的设备材料及其关键原材料和组附件,专门实施的抽样检测或关键环节抽查见证。3.8 物资缺陷 在设备材料的生产制造、安装调试等环节中发现或发生的质量隐患或异常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规程规范或强

5、制性条文;2)违反南方电网企业标准或“反措”要求;3)不符合设计或技术协议要求; 4)威胁人身、设备材料和电网的安全;5)影响设备材料和电网的经济运行与环保要求。3.9 召回 由公司发出倡议或供应商自行采取措施对已供货的缺陷产品主动进行返厂处理的行为。4 职责4.1 公司物资部4.1.1 是公司物资品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4.1.2 负责制定公司物资品控工作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作业指导书。4.1.3 负责公司物资品控工作的计划管理工作。根据需要,直接组织部分物资品控工作。4.1.4 负责公司物资的送样检测、设备监造、到货抽检和专项抽检等工作的编码管理。4.1.5 负责工程建设阶段和生产运行阶

6、段公司物资质量缺陷的归口管理,直接负责对相关供应商的管理。4.1.6 负责协调处理工程建设阶段和生产运行阶段公司物资的重大质量问题,接收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市场营销部、系统运行部、基建部的缺陷设备质量信息传递单并协调供应商进行处理。4.1.7 负责对设备监造机构和专业检测机构实施统一的登记、许可、评价管理。4.1.8 负责公司物资品控工作的信息管理工作。4.1.9 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公司系统各单位的物资品控工作。4.2 分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4.2.1 是各分子公司物资品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4.2.2 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物资品控工作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开展各分子公司的

7、物资品控工作。4.2.3 负责制定各分子公司的物资品控工作计划,并向公司物资部申领编码。4.2.4 负责各分子公司工程建设阶段和生产运行阶段的物资的缺陷处理,负责对物资品控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上报。4.2.5 负责组织网内技术资源或社会设备监造和检测机构开展品控工作,负责各分子公司品控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评价。4.2.6 负责各分子公司物资品控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填报工作。4.2.7 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分子公司各单位的物资品控工作。4.3 地市级物资管理部门4.3.1 是本单位物资品控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4.3.2 负责配合上级单位开展物资品控工作,负责组织本单位品

8、控工作的具体实施。4.3.3 负责本单位设备材料投运前的物资缺陷处理和投运后设备运行的设备质量情况的跟踪和协调处理,及时向上级单位提出处理建议。4.3.4 负责本单位物资品控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填报工作。4.4 公司生产设备管理部门4.4.1 是公司生产设备的技术负责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物资相关技术标准,参与审查品控作业指导书,对品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4.4.2 根据需要参与重要物资的品控工作。4.4.3 负责投运后的设备材料缺陷的技术管理。对发现的重大设备质量问题,需向公司物资部发出质量信息传递单,以便物资部配合处理。4.5 公司基建部门4.5.1 根据需要参与重要物资品控工作。4.5.2 负责

9、设备材料安装调试阶段的物资缺陷发现、督促物资缺陷消除及信息传递。对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需向公司物资部发出质量信息传递单以便物资部配合处理。4.6 公司系统运行部门4.6.1是公司继电保护、通信、自动化等二次设备的技术负责部门,组织制定二次设备的技术标准,参与审查品控作业指导书。4.6.2 根据需要参与重要物资品控工作。4.6.3 负责二次设备的送样检测工作及信息传递。对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需向公司物资部发出质量信息传递单以便物资部配合处理。4.7 公司市场营销部门4.7.1是公司计量设备的技术负责部门,组织制定计量设备的相关技术标准,参与审查品控作业指导书。4.7.2 根据需要参与重要物资的品

10、控工作。4.7.3 负责计量设备的送样检测工作及信息传递。对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需向公司物资部发出质量信息传递单以便物资部配合处理。4.8 运行维护单位4.8.1 参与各类品控工作。4.8.2 负责收集、填报及反馈设备运行中的质量问题相关信息。4.9 南网科研院是公司物资品控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配合公司总部开展各项物资品控实施工作,并协助公司总部对各分子公司的物资品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4.10 各分子公司的各级科研、试验、检测、检验机构是其物资品控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按照相关职责开展物资品控工作。5 管理内容和方法5.1 送样检测5.1.1 送样检测主要针对拟首次或重新进入南方电网的供

11、应商的设备材料、供应商新开发的设备材料或者供应商新采用的关键原材料和组附件。5.1.2 送样检测采取供应商自愿报名参加原则。5.1.3 各分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按要求制定年度送样检测计划,确定开展送样检测的物资品类和时间计划,报公司物资部统一编码管理。5.1.4 送样检测由公司或分子公司的物资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根据年度计划开展。5.1.5供应商自行承担送样检测所需费用。送样检测组织部门统筹组织取样工作。样品应从供应商的成品仓库中抽取,或者由供应商按要求自行送样。样品送检前应采取封样措施并进行编码,检测完毕后由专人解码还原。送检前应对样品进行检查,确保送检样品及其封条的完好性,避免样品被替换等现

12、象发生。送样检测完成后,样品由供应商自行处理。5.1.6应选择具有国家相关检测资质或经公司认可的检测机构,并应按照公司到货抽检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开展样品检测工作。5.1.7 送样检测结果将作为招评标、到货验收、到货抽检和专项抽检的参考依据之一。检测组织部门应及时分析检测结果,编写总结报告,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估。由各分子公司组织的送样检测,应将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公司物资部。5.2 设备监造5.2.1 设备监造范围:500kV主变压器(含高压电抗器)、500kV断路器、220kV及以上组合电器、直流主要设备、发电厂主要设备及其它新设备。对于上述设备以外的设备材料,各分子公司可通过设置W、H

13、、S点并采用专项抽检的方式实施品控。5.2.2 公司物资部统一制定典型设备的监造品控策略(见附录A),针对不同设备设置关键见证点(W、H和S点),明确各品控点的工作内容、品控类型、品控方法和实施主体。公司物资部统一编制的典型设备监造作业指导书是开展设备监造工作的作业标准。5.2.3 各单位应按照公司统一的品控策略和作业指导书,并重点利用公司系统自有的技术力量开展设备监造工作。5.2.4 各分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按要求制定年度设备监造计划,确定开展监造的设备品类、数量和时间计划,并报公司物资部统一编码管理。5.2.5 设备采购合同应明示设备监造的具体方式、方法以及供应商的配合义务等事宜。5.2.

14、6 设备监造工作开始前,各分子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组建监造项目部,监造项目部由公司系统内科研试验机构、运行单位或/和社会监造公司的人员共同构成。监造项目部的组长单位应为公司系统内的科研、试验机构,负责具体组织编写监造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监造、审核并确认监造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提出解决监造中发现问题的技术建议、并编制监造报告。5.2.7 设备监造工作开始前,监造人员应熟悉合同设备的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和检验、试验方法及质量标准。5.2.8 设备监造项目部应按时提交设备监造工作周报,通报W、H、S点的见证情况。对于设备监造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应向对口的物资管理部门及时汇报。5.2.9 各分子公司物资管

15、理部门应督促监造人员按要求开展设备监造工作,并及时协调处理设备质量问题。每月定期汇总设备监造进度、质量情况和设备监造人员执行作业指导书情况等信息并上报公司物资部。5.2.10 设备监造结果作为公司对供应商评价的依据之一,但设备监造工作不替代供应商自行检验的责任,也不替代公司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5.3 到货抽检5.3.1 到货抽检适用于未曾开展监造的,或通用性强、标准化生产程度较高的物资,由各单位物资管理部门统一组织。5.3.2 到货抽检采取强制性抽检的原则,物资采购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规定到货抽检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及不合格处理方式。到货抽检的结果作为公司对供应商每批次到货产品选择接收或拒收的依据之一。各分子公司在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与供应商约定到货抽检样品数量和接受质量限。5.3.3 各单位按要求制定年度到货抽检计划,确定开展到货抽检的物资品类、抽检比例和时间计划,并报公司物资部统一编码管理。5.3.4 公司物资部统一编制到货抽检作业指导书,作为开展到货抽检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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