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某小学附属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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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坪塘镇绿荷塘小学附属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B1176招 标 人: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人民政府日 期:二一一年十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一、总则111.1 项目概况11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保修承诺11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11.5 费用承担141.6 保密141.7 语言文字141.8 计量单位141.9 踏勘现场141.10 招标答疑会141.11 偏离15二、招标文件1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5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5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6三、投标文件16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63.2 投标报

2、价173.3 投标有效期173.4 投标保证金173.5 资格审查资料183.6 备选投标方案19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9四、投标1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0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五、开标2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05.2 开标程序20六、评标216.1 评标委员会216.2 评标原则216.3 评标21七、合同授予227.1 定标方式227.2 中标通知227.3 履约担保227.4 签订合同22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8.1 重新招标238.2 不再招标23九、纪律和监督23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9.3

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9.5 投诉24十、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附件1:投标人质疑文件25附件2: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清单(格式)26附件3:资格审查表(格式)27第三章 评标办法28第四章 合同格式38一、合同协议书39二、合同通用条款42三、合同专用条款4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8一、清单说明49二、投标报价说明49三、其他说明50四、工程量清单(另册)50第六章 图纸(另册)5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2一、工程技术规范53二、工程技术要求5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56第一部分 投标函部分58一、投标函58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60三、授

4、权委托书61四、开标一览表62五、投标保证金63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63七、项目管理机构64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6九、劳务分包资料67十、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7十一、投标人法人承诺书68十二、企业信誉资料69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70一、投标报价书70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71第四部分 资格审查资料71第一章 招标公告坪塘镇绿荷塘小学附属工程招标公告坪塘镇绿荷塘小学附属工程已经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039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一、 招标

5、编号:ZB1176二、 工程综合说明: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坪塘镇绿荷塘小学附属工程,已经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岳发改投字201039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包括:食堂(360m2)、挡土墙、运动场、球场、道路、绿化、凉亭等附属工程,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施工工期:约60天(日历天);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资金来源:资金由省、市、区分级投入,已落实;招标范围:包括:食堂(360m2)、挡土墙、运动场、球场、道路、绿化、凉亭等附属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为准)。三、 资格合格条件要求:1、 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2、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均应在近3年(2008年8月至今)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4、 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且拟任此工

7、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5、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6、 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同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8、

8、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缴纳至2011年7月的社保证明);9、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携带法人签署的法人承诺书亲自到现场提交;10、 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和身份证到现场参与投标;还应具备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和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单位

9、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建设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四、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0月 10 日至2011年 10 月31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六、 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1年10月1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

10、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01日上午9:00时整。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开标室。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 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中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评审按

11、附表5(1)执行,中标人与项目负责人同步确定。九、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十、 招标人: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人民政府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 容11.1.2招标人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人民政府21.1.3项目名称坪塘镇绿荷塘小学附属工程31.1.3建设地点位于岳麓区坪塘镇内41.1.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岳麓区坪塘镇绿荷塘小学附属工程,已经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岳发改投字201039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市岳麓区坪塘镇人民政府。建设内容包括:食堂(360m2)、挡土墙、运动场、球场、道路、绿化、

12、凉亭等附属工程,工程总投资约500万元。51.2资金来源资金由省、市、区分级投入,已落实;61.3.1招标范围包括:食堂(370.14m2)、挡土墙、运动场、球场、道路、绿化、凉亭等附属工程(具体范围以招标人发放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71.3.2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81.3.3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91.3.4保修承诺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101.4.1投标人基本资质要求1. 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合格;2.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3.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均应

13、在近3年(2008年8月至今)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4. 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其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建造师,且拟任此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项目;5.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6. 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共5人。拟任关键

14、岗位人员必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安全员必须同时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7.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8.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缴纳至2011年7月的社保证明);9.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携带法人签署的法人承诺书亲自到现场提交;10. 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和身份证到现场参与投标;还应具备有效的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和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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