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转移定价的理论方法与实践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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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理论方法与实践机制研究 摘要:内部资金转移运营的动因主要在于依据资金资源内部转移定价机制所制定的内部资金价格及其产生的调控效应,对各子系统的资金资源配置行为起着强有力的引导作用和集聚作用,从而实现全行资金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最大化和整体质量最优化有机统一。目前工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可行模式,是以负债成本与资产收益兼顾为基础的转让定价。内部资金转移基准价格的形成机理,内部资金转移基准价格和浮动价格的计量模型系统。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有效性评价制度。 关键词: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定价模式;基准价格;浮动价格 实现安全性约束前提下的整体盈利最大化是每一个股份制商业银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

2、永恒主题。这就需要对直接影响分权商业银行的整体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的内部资金流通进行必要的约束管理与激励管理,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则是一种有效的调控工具。资金资源内部转移定价机制作为商业银行系统内部确定与调整内部资金价格的载体,其优劣程度直接影响着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合理性,较大程度上影响着对下级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考评结果的合理性、准确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对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产生截然不同的效应作用。资金资源内部转移定价机制优良,有利于确保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合理性,进而引导资金资源向资产回报率更高和安全性更强的区域、单位和部门转移,增强对支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绩效考评结果的合理性、

3、准确性、公平性和公正性,从而对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产生应有的正效应作用;否则,就有可能对业务发展和经营效益产生一定的负效应作用。 近几年来,工商银行积极改革和正确运用这一调控工具,有效地促进了系统内部资金流向和流量结构的优化,但内部资金转移配置有效性不高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诚然,内部资金转移配置有效性不高问题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内部资金转移运营及其定价的方法论失当也许是一大重要因素。本文试从工商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特殊性出发,以全行资金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最大化和整体质量最优化有机统一为导向,在分析比较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式及其适用性的基础上,深入探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方法。 1内部资金

4、转移定价模式及其适用性比较 1.1工行内部资金转移运营的动因 工行内部资金转移运营的动因主要在于依据资金资源内部转移定价机制所制定的内部资金价格及其产生的调控效应,对各子系统的资金资源配置行为起着强有力的引导作用和集聚作用,主动控制贷款低效高险区域(部门)的贷款投入,使其集中力量经营好有效存款和中间业务,努力增加净上存资金或减少借用资金;支持贷款高效低险区域(部门)增加净借用资金或减少上存资金,使其集中力量经营好有效贷款和中间业务,从而实现全行资金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最大化和整体质量最优化有机统一。 1.2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式 依其划分的依据差异性而具有不同的定价模式。按照定价基础的差异性,内部

5、资金转移定价模式有以下3种: 1.2.1以市场为基础的转让定价 在存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一般采用市场价格。采用市场定价法可以解决各区域(部门)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资金供给区域(部门)有权选择其资金是内部转移还是卖给外部市场,而资金需求区域(部门)也有权选择其资金是向内部购买还是向外部市场购买。市场价格比较客观,能够体现责任会计的基本要求,但资金市场价格波动频率很高,且资金转出区域(部门)具有资金受让对象的完全选择权,既可以将资金在本行内部的部门之间进行转移,也有权决定是否将资金通过上级让渡给本系统的其他区域,更有权决定是否将资金通过上级让渡给其他商业银行。 1.2.2以成本为基础的转让定价

6、 它包括完全成本法、成本加成法、变动成本加固定费用等方法。这里的成本,不是采取实际成本而是标准成本,以避免把转出资金区域(部门)经营管理中的低效率和浪费转嫁给转入资金区域(部门)。这种方法应用简单,以现成的数据为基础,但标准成本的制定会有偏差,不能促进企业控制资金筹集成本,容易忽视竞争性的供需关系。 1.2.3以协商为基础的转让价格 协商价格是以外部市场价格为起点,参考独立企业之间或企业与无关联的第三方之间发生类似交易时的价格,共同协商确定一个双方都愿意接受的价格作为内部转移价格。协商价格在各区域(部门)独立自主制定价格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企业的整体利益和供需双方的利益。这种方法运用恰当,将会

7、发挥较大的积极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存在数量、期限的差别使得与市场价格直接对比较困难;业绩指标可能由于各区域(部门)经理的协商谈判技巧差异而发生较大扭曲。 1.3工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式选择的现实环境分析 上述3种定价模式各有利弊,具有不同的环境适应性。现阶段工行应当选择何种定价模式?我们以为,定价模式是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确定的方法论,选择定价模式是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管理中的核心基础,因而需要基于工行所处的国情、行情以及股改后一个较长时期的经营战略分析来进行考察论证。 现阶段工行所处的国情、行情以及股改后一个较长时期的经营战略如何呢? 1.3.1与工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相关的国情分析 1.3.1

8、.1中国资金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中绝大部分是存款。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量中通过债券和拆借筹集的资金所占比重很小。通过债券和拆借筹集的资金的价格并不能反映和体现我们筹资的主渠道存款资金的成本以及与之相应的盈利企求水平,将债券和拆借资金市场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有很大的局限性和不合理性。 1.3.1.2中国目前正处于高利差时期。经济高速发展,全社会投资较热,当前存贷款利差很大,浙江全省高达5个百分点,丽水市分行为5.1个百分点。 1.3.2与工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相关的行情分析 1.3.2.1工行是一个具有成千上万营业机构的庞大金融系统。营业机构多、经管客户多、管理层级多是工

9、商银行的显著特征,可喜的是工行已对这“三多”问题进行全面整治,但应当清醒认识到这“三多”问题是长期累积形成起来的,需要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才能得以根本改观。 1.3.2.2中国企业的经营管理依然处于行政手段和经济杠杆并举时期,内部资金利率的敏感性还比较低。 1.3.2.3工行资金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全额集中,二级分行和支行不得参与外部资金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同业拆借、不得在系统内进行横向拆借。 1.3.2.4在中国现阶段,存款负债是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的支柱性渠道,信贷资产是商业银行的资金运用的最重要形式,从理论上将资产与负债应当保持期限的匹配性,但是,中国活期存款的高度定期化和定期存款的高度活

10、期化,且短期贷款的长期占用化,使得存款与贷款之间的期限匹配在操作决策上显得关系更复杂、难度更大,而且在目前机械地讲求期限匹配性,其现实意义不大。 1.3.3与工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相关的经营战略分析 内部资金转移运营的基本目的,通过对低效高险区域(部门)的控制贷款投入,使其集中力量经营好有效存款和中间业务,努力增加净上存资金或减少借用资金;支持贷款高效低险区域(部门)增加净借用资金或减少上存资金,使其集中力量经营好有效贷款和中间业务,从而实现全行资金资源配置的整体效益最大化和整体质量最优化有机统一。工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必须首先服从于内部资金转移运营的基本目的,而至于业绩评价、产品评价、客户评价则

11、应放在其次。 同时,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体系的制定,应当能够较好地体现效率和安全的第一性原则,必须尽量避免以损失巨大的内部人力物力和外部经营效率来换取所谓的提高内部个体效益(实际上是内部效益此长彼消而总量没变)。因此,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的期限档次不宜太多,不同期限之间的利率水准差异不宜过大,否则,下级行要天天分析研究上存或拆借资金的期限结构,哪来这么多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即使有,其结果也往往是对工行整体的绩效造成更大的负面效应。 1.4工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可行模式 如果前述观点能够成立的话,那么,我们认为目前工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可行模式,应当是以负债成本与资产收益兼顾为基础的转让定价。 2工行

12、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式的基本设计 2.1工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的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取向 资金管理体制是制定工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式的前提基础,不同的资金管理体制,需要有不同的且与之相适应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式。差额集中配置与全额集中配置相比,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式应当有所差异甚至较大差异,并且全额集中配置在利益调整关系和操作技术关系上比差额集中配置要复杂得多。根据工行系统内部资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资金借贷制”取向,应当按照“全额集中、按效分配、合理计价”的原则改造工行系统内部资金配置机制的实现形式和内容结构,以及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模式。 2.1.1资金资源全额集中 总行(分行)把分行(支行)的所有资金

13、资源(包括各项存款、同业存放、汇出汇款、各项应付款、所有者权益等)实行全额集中管理。通过以分行(支行)为单位设立“全额集中资金”、“定期上存资金”帐户进行核算,确定合理的资金资源上存价格水平。 2.1.2资金资源的择优配置 以总行(分行)为系统资金资源配置的主体单位,分行(支行)为系统资金资源配置的对象单位,按照资金资源运用性质,将支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所需的借用资金分成备付资金限额借款(包括人民银行往来备付、系统内往来备付、现金备付借款)、各类准备金借款、信贷资金平衡借款、内部资金占用借款、信贷资金缺口借款5大项目,根据“效益优先,择优配置”的原则确定资金资源配置的项目结构和区域结构,分别确定

14、合理的资金资源借用价格水平。 2.2内部资金转移基准价格的形成机理 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从大的层面上可以划分为两种,一是内部资金转移理论价格,二是内部资金转移实际价格。内部资金转移理论价格是制定内部资金转移实际价格的基本依据,内部资金转移实际价格围绕理论价格上下浮动。内部资金转移实际价格又可划分为基准价格和浮动价格,基准价格根据理论价格确定, 2.2.1内部资金基准价格的形成机理 2.2.1.1全额集中资金基准价格的形成机理。总行(分行)整体的分行(支行)通过全部负债资金成本率生成,并随着全部分行(支行)负债资金成本率的变动而相应变化。 2.2.1.2备付资金限额借款基准利率和内部资金占用限额借款

15、基准利率的形成机理。备付资金限额借款基准利率和内部资金占用限额借款基准利率,通过分行(支行)全额集中资金基准利率生成,并随着分行(支行)全额集中资金基准利率的变动而相应变化。备付资金限额借款、内部资金限额借款在利率上应当与相应数额的全额集中资金保持“零利差”,因而备付资金限额借款、内部资金限额借款应当执行全额集中资金基准利率。 2.2.1.3定期上存资金借款基准价格的形成机理。由于定期上存资金借款的前提条件是该分支行必须有剩余的信贷资金,定期上存资金是由其组织起来的外部存款资金,因此定期上存资金借款基准价格应当通过分行(支行)全额集中资金基准利率生成,并随着分行(支行)全额集中资金基准利率的变

16、动而相应变化。定期上存资金借款在利率上应当与相应数额的全额集中资金保持“零利差”,因而定期上存资金借款应当执行全额集中资金基准利率。 2.2.1.4定期上存资金基准价格的形成机理。总行(分行)整体的分行(支行)全部负债资金成本率加上分行(支行)单位上存资金目标利润形成上存资金基准价格,而分行(支行)单位上存资金目标利润是总行(分行)整体的信贷资产收益率减去信贷资产费用率(含税金)、信贷资产损失率后的利润中所分享到的份额。 2.2.1.5信贷资金平衡借款基准价格的形成机理。所谓信贷资金平衡借款,是指分行(支行)能够用自身吸收进来的存款资金进行信贷资金自求平衡的借款。由于这类借款的原因是分行(支行)吸收了足额的存款资金但被总行(分行)实行全额集中配置,因此信贷资金平衡借款基准价格应当通过分行(支行)全额集中资金基准利率生成,并随着分行(支行)全额集中资金基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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