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区2018年大气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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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龙华区2018 年大气质量提升行动计划(送审稿)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 2017-2020 年)(深府20171 号)和“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 ( 2018-2020 年)的要求,为全力做好辖区大气质量提升工作,坚决打赢大气质量提升攻坚战,结合我区实际, 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 组织领导成立龙华区大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相关领导担任组长及副组长, 成员单位由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区委(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经济促进局、住房和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建筑工务局、城市更新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龙华交警大队、

2、各街道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牵头负责全区大气质量提升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 工作目标2018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 )年平均浓度控制在33.3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 )、可吸入颗粒物( 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主要污染物的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其中观澜街道细颗粒物(PM2.5 )平均浓度控制在33 微克/ 立方米以下,民治街道控制在26 微克/立方米以下,观湖街道控制在30 微克 /立方米以下,龙华街道控制在30 微克/ 立方米以下,大浪街道控制在29 微克/立方米以下

3、,福城街道控制在29 微克 /立方米以下。三、 主要任务(一)健全空气监测体系,及时掌握空气质量变化状况1分析和发布辖区空气质量状况。统筹分析 6 个子站的监测数据,积极做好重要时段和特殊气候下的大气变化分析研判、信息预报和应对。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 AQI 150)出现中度污染天气时,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源限产限排措施,有效降低污染。(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二)对桂花片区和红木山片区实施特别管控2. 对空气质量特别控制区实施 12 项特别管控措施(详见附件)对空气质量特别控制区内进行不间断巡查,重点检查路面冲洗洒

4、水降尘情况、施工工地施工情况、露天烧烤治理情况、渣土运输车辆洒漏、机动车违停等大气污染问题,发现问题随时采取措施,并责令相关单位整改落实。( 观湖街道办、民治街道办、观澜街道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三)加强扬尘污染治理3全面落实建设工程扬尘污染属地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实行属地管理,全面强化辖区内各类建筑和房屋拆除、水务、交通等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和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工地裸土未覆盖、未喷水压尘和泥头车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各街道办牵头,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务局、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配合)4完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政策。新建设项目招标时,应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

5、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在建或已招标建设项目未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的,应追加投资。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务局、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负责)各监管部门出具的扬尘污染行政处罚全部纳入施工单位信用系统,作为不良行为进行扣分,按照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的通知 (深府 201573 号)要求,拒绝信用等级 A 级以下企业参与工程投标。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牵头,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配合)5源头防治工地扬尘污染。各项扬尘防治措

6、施须符合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SZDB/Z 247-2017 )的要求,全区工地扬尘防治要实现七个 100%,即所有建设工程工地 100%落实:施工围挡及外架 100%全封闭、出入口及车行道 100%硬底化、出入口 100% 安装冲洗设施、 易起尘作业面 100%湿法施工、 裸露土及易起尘物料 100%覆盖、出入口100%安装 TSP 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房屋工程、场平工程、地铁工程等每1000 平方米安装一台雾炮设施,道路工程、河道工程、管廊工程每100米安装一套雾炮设施,工地四周围挡安装喷雾装置。所有在建工程工地在 4 月 30 日前要达到深圳市工地扬尘防治七个100%要求,

7、4 月 30 日后未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整治。 各责任单位每月对重点扬尘工地进行至少一次现场检查,对扬尘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治。(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务局、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牵头,各街道办配合)4 月底前所有在建工地安装 TSP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数据接入全市统一工地扬尘在线监控和视频监控信息平台。(住房和建设局牵头,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建筑工务局、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配合)6. 加强泥头车全过程管理。每周组织1次以上泥头车联合执法行动,每月检查泥头车不少于500辆,重点针对观澜子站、民治子站周边路段开展执法检查。在福龙路、观光路等泥头车运输主干道

8、、建筑工地集中路段、余泥渣土受纳场和砂石供应站进出道路设置 5 个泥头车固定检查站,安装视频监控等仪器设备,对泥头车进行拍照和录像固定证据,倒查违规工地责任。严厉打击泥头车超载、带泥上路和沿途洒漏等违法行为。(城市管理局牵头, 住房和建设局、 龙华交警大队、 各街道办配合)7推进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全区所有裸露土地均复绿或者铺盖防尘网,工地裸露土地由施工单位铺盖防尘网或者喷洒抑尘剂、安装雾炮设施喷水压尘。 (城市管理局牵头,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务局、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配合)8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提高道路保洁标准, 特级道路实施24 小时连续性保洁,人行道每

9、周高压冲洗6 次;一级道路每天冲洗1 次,人行道每周冲洗2 次;二级道路每两天冲洗1 次,人行道每周冲洗1 次,观澜、民治子站周边道路提高冲洗保洁频次。集中调配 6 台喷雾式抑尘车,对观光路、环观南路等扬尘重点路段每日开展喷雾抑尘作业。对扬尘监测车发现的扬尘问题做到当天予以整改。 (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牵头,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配合)9. 加大路面保洁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道路扬尘考核机制,依托市人居环境委专业监测机构对全区城市道路开展动态监测,利用扬尘移动监测车对道路进行巡查和实时监测,有关结果作为相关路段保洁公司作业服务质量定期考核的指标。定期对公众通报监测情况和路面保洁效果。 (城市管理局、各街

10、道办牵头,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配合)(四)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排气污染治理10提高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2018 年 6 月起,在业主单位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的工程项目采购过程中,经定性评审符合生产经营条件时,增加使用新能源工程机械加分项( 3 分),投标单位投入电动或天然气挖掘机、 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数量低于30%不得分;达到 30%得 1 分;达到 40%以上得 2 分;达到 50%以上得 3 分。(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负责)11. 规范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自 2018 年起,建设项目招标时,招标文件应明确项目施工单位

11、必须使用符合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SZJG 49-2015 )特区技术规范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施工机械排气污染物检验合格报告。11 月底前督促施工单位将施工机械信息录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数据信息系统”。( 住房和建设局牵头,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建筑工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负责 )2018 年 4 月 1 日起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管要求纳入工地文明施工日常管理。施工单位接受文明施工检查时,无法提供全部施工机械排气检测合格报告的,通报并列入不良行为予以扣分。 ( 住房和建设局牵头,环境保护

12、和水务局、建筑工务局、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负责)12. 开展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和执法检查,全年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检测不少于240 台,其中施工机械不少于120 台。对超标机械责令限期整治,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相关单位依法启动按日计罚。(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负责 )4 月底前,两个空气质量特别控制区内的建筑工地所有施工机械全部更换为电动或天然气动力工程机械,杜绝冒黑烟等污染大气的行为。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住房和建设局、建筑工务局、市交委龙华交通运输局、各街道办负责)(五)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13推进已建成的工业涂装项目

13、改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2018 年完成现有粘合工艺及胶印、凹印、柔印、丝印、喷墨等印刷工艺生产线和金属制品、塑胶制品、制鞋等行业生产线的低挥发性原料改造工程,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产品。 (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负责 )14. 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2018 年按照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指引(粤环函 2016 1054 号)的要求,6 月底前,完成6 家市控重点VOC监管企业综合整治,未完成的依法责令停产。9 月底前,完成8 家包装印刷企业原辅材料低 VOC改造和 10 家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化工生产企业 VOCs综合整治,未完成的, 10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实施冬季停产措施。 9 月底前,完成所有工业涂装生产线原辅材料低 VOC改造,未完成的, 10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实施冬季停产措施。 ( 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负责 )15禁止销售、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对涂料生产企业及使用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查涂料生产企业、涂料使用企业在生产过程废气违法排放行为。严查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在我区市场销售行为。对市政工程项目涂装作业采购实施严格管控,禁止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实施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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