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无监护 梯子滑倒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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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空作业无监护 梯子滑倒伤人 一、事故经过 2002年11月15日,某单位原煤车间电焊工李某根据车间早上检修作业的安排,李某与赵某两人一组要对一处开焊点进行补焊作业,作业地点在主厂房的三楼,但是补焊点距离地面有2.5米左右,李某由于本人身高限制,他站在地面上扬起手后仍然够不到。于是李某安排赵某去一楼机修库房搬来一个梯子,同时李某在三楼准备电焊作业的相关工器具。梯子搬来后按照相关使用要求李某站在梯子上距离地面1米高的位置处电焊作业。十分钟后机修班长王某某从三楼经过时突然想起还有一项工作没人干,看到李某、赵某一组在三楼作业,作业地点不高、活也不大,就安排赵某去另一作业点作业。赵某什么也没说就按照班

2、长的安排去别的地点作业,此时李某也认为没人扶梯子也一样可以将工作干得好,然后对班长说我自己也可以,于是班长就离开了,五分钟之后,有一个电焊火花蹦出,李某一个趔趄,梯子突然快速下滑,造成李某双脚直接斜砸在地面上,经到医院检查,确诊为左脚骨裂。二、事故原因 1、 李某自身安全意识不强,违章作业,在没人扶梯子的情况下坚持一人作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 车间、班组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另一间接原因。三、防范措施 1、 各车间、班组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对待安全工作的警惕性、消除侥幸心理,杜绝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2、 管理人员在安排工作时一定要思路清晰、全盘考虑、安排合理到位,严禁违章指挥。 3、 只要是有人在梯子上作业,不论作业高度高低,都必须有专人扶梯,用脚抵住梯子脚防止梯子意外滑倒出现伤人事件。 4、 员工要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敢于坚持原则,把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的权利用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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