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纠纷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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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宅基地纠纷类型有哪些导读: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2、未经土 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用地建房,侵犯 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 空闲地引发的纠纷;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5、用 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等等。一、农村宅基地纠纷类型有哪些1、土地管理部门违法审批引起的宅基地纠纷;2、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手续 用地建房,侵犯了集体或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3、争占宅基地以外的集体空闲地引发的纠纷;4、建房户私下调换宅基地引发的纠纷;5、用地建房影响相邻关系人利益引发的纠纷;6

2、、未经共同使用人同意,部分共用人擅自使用共用的宅基 地而引发的纠纷;7、未经有关部门确权和统一规划的宅基地因界址不明引起 的纠纷。二、宅基地纠纷应如何解决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 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 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 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 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 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 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 证人的姓名、工作

3、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 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 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 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 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 理由。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 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 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 决定。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 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 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 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 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 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 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使用本集体经济的土地办企业或建 住房,但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因此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法律 上是被禁止的。农民之间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转让应限定在本集体 经济组织内部。即使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转让亦应经 法定机关审批方为有效。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之间房屋买 卖应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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