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协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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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劳动协议法 篇一:2021年最新劳动法目录(X提醒:点击上列目录标题能够查看对应的劳动法实施细则)一、总则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它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企业,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能够依法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协议。当分企业不能推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负担责任。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考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和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协议。4、劳动协议法所指的劳动者,应该年满16周岁,且还未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5、公务员和参考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员和进

2、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和已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协议法。6、用人单位招用和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协议。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该依法签订劳动协议。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该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签订劳动协议。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域的人员,应该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签订劳动协议。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员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和工会或职员代表平等协商,经过和工会或职员代表平等协商后

3、,由用人单位决定或重大事项的实施。12、总企业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企业实施总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子企业在推行劳动协议法第四条要求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合用于新招用的职员,但用人单位必需推行公告或通知义务。在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职员认为不合适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经过协商给予修改完善。14、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协议法第四条要求,经过民主程序制订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要求,并已向职员公告或通知的,能够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等法律认可的方法完整送达或传达劳动者

4、知晓。16、劳动协议法第四条第二款中的“重大事项”是指相关劳动酬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员培训、劳动纪律和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包括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事项。17、工会或职员认为包括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不合适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书面回复意见。18、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中不能要求对违纪职员给罚款的内容。二、劳动协议的签订19、职员名册应该包含劳动者姓名、性别、身份号码、户口地址、工作岗位等。用人单位应该将职员名册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立案。20、劳动协议法第九条中的“其它证件”是指学历证实、技能证书、资格证等和劳动者就业相关的各类证件。“担保”即指物的

5、担保,也指人的担保。“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是指和建立劳动关系相关的财物,如服装费、驾驶员风险金、确保金等。21“同工同酬”是指同一用人单位内部实施全日制的劳动者,在相同、相近、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相同的劳动量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应实施相同的工资分配制度。(另外,同工同酬是否包含补助,年金、福利待遇等事项?)22、劳动协议法第十条、第十九条、第八十二条中的“30天”是指三十日。2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该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协议。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协议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每个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不再支付

6、二倍的工资。劳动协议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协议,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根据上述要求实施。24、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30天内未签署书面劳动协议的,用人单位能够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30天内未签署书面劳动协议的,劳动者能够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赔偿金。用工超出30天后双方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协议的,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根据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要求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劳动协议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要求办理。劳动者能够

7、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协议的,补签劳动协议时,劳动协议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25、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不得约定终止条件,劳动者符正当定解除、终止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或终止劳动协议。26、劳动协议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连续工作满十年”是从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开始劳动时计算。劳动者因组织原因在不一样用人单位流动,或因业务划转而由一个用人单位到另一个用人单位的,其工作年限连续合并计算为最终一个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27、国有企业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协议并取得经济赔偿金的职员,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为改制后非国有

8、企业的工作年限。和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协议后重新和改制后非国有企业签署劳动协议的,其在原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工作年限。28、厂长、经理是由上级部门聘用(委任)的,应和上级聘用(委任)部门签署劳动协议。实施企业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应和董事会签署劳动协议。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党群专职人员能够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协议,也能够和上级部门聘用机关签署劳动协议。对由国家相关组织行政部门管理的企业领导人,能够不签署劳动协议。29、用人单位首次实施劳动协议制度是指机关首次实施劳动协议制度,和机关转制为企业后首次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协议的。30、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十年的,双方

9、劳动协议未到期,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的,双方能够协商变更劳动协议期限:协商不一致的,继续推行双方签订的劳动协议。31、劳动协议期满,劳动者有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二条(一)至(四)情形之一的,劳动协议顺延后,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此时劳动者提出签署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的,用人单位必需签署。32、劳动协议法第十四条中的“连续”是指时间间隔不超出一年。3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协议是指季节性、暂时性、阶段性的用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的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协议期满后,在同一岗位不能再连续签署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协议。工作时间超出一年以上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

10、应支付经济赔偿金。34、劳动协议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或续订的劳动协议作为计算连续签订固定时限劳动协议的第一次。35、劳动协议中约定劳动协议到期后自动续延的,自动续延视同签订书面劳动协议。如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能够提出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36、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协议文本送达职员的,视为未签订书面劳动协议。37、劳动法要求的劳动协议必备条款不属于劳动协议法第17条要求中的“法律、法规要求应该纳入劳动协议的其它事项。38、劳动协议必备条款中的劳动酬劳,能够是详细的数额,也能够是双方认可的薪酬制度。39、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的岗位协议是劳动协议内容的一部分,岗位协议的期限能够短于劳动协议

11、的期限。40、劳动协议法实施后,劳动协议内容不具有必备条款的,用人单位应该和劳动者协商补充完善。对协商不一致的条款,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41、劳动者的住址等事项发生改变的,要立即通知用人单位,并书面变更劳动协议内容。42、劳动协议法第十九条第一款中的劳动协议期限“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上”、“三年以上”包含三个月、一年、三年;“不满一年”、“不满三年”不包含一年、三年。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六个月以上”包含六个月。43、劳动者使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而且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级工资,或劳动协议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提议请示人大法工委)。44、用人单位招用同一

12、劳动者,不论岗位是否变更,劳动协议是否续签,或终止一段时间后再次录用的,全部不能再次约定试用期。45、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特殊福利待遇,约定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属于劳动协议的约定条款,能够经过协议进行协定。46、劳动协议法第二十二条中的“专题培训费用”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或一年内累计为劳动者提供了超出企业年平均工资50%的费用的经费,“专业技术培训”是指为提升劳动者特定技能而提供的培训,上岗前的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费认定依据为有货币支付凭证的培训单据,和脱产培训期支付的工资和差旅费等。47、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协议法第三十九条解除提供过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的劳动协议的,用人单位

13、有权要求劳动者仍应根据服务期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48、服务期长于劳动协议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和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协议期限。未协商变更的,劳动协议期限自动顺延至服务期满。49、劳动协议法第二十四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法要求的企业经理、副经理、财务责任人、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和企业章程要求的其它人员。50、厂家的促销员在租贸商场的柜台工作的,促销员应和厂家签署劳动协议,商场对厂家侵害促销员正当权益的情况负担连带责任。三、劳动协议的推行和变更51、劳动协议法施行后,未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协议的,若发生劳动争议,以原书而劳动协议确定的内容为依据。但原劳动协议中和劳动协议法的要求不一致的内容无

14、效。52、国有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处理政策劳动协议法不一致的,从2021年开始根据劳动协议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要求实施。四、劳动协议解除和终止53、劳动协议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指。意见一:指用人单位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二:指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三:指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四:指用人单位未按要求险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五:含上述全部行为。54、用人单位能够和劳动者约定超出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协议的时间,但不能约定劳动者未推行提前通知的违约金。55、劳动者根据劳动协议法第三十八条要求提

15、出解除劳动协议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服务期要求追究劳动者违约金。56、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一条中“客观经济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推行的其它情况,如企业迁移、吞并、分立、合资等。57、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一条中“淘汰人员二十人以上或淘汰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员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是指在三个月内淘汰人员达成此标准,应根据劳动协议法要求的程序进行。58、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一条要求的用人单位淘汰人员时,应该优先留用的三类人员无前后次序之分。用人单位淘汰人员后,重新招用人员时,应该推行优先通知被淘汰人员的义务,对没有推行通知义务的,应负担什么法律责任?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但未优先招用被淘汰人员的,负担什么法律责任?59、企业因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经过职员代表大会或职员代表讨论决定降低劳动酬劳的,不视为未立即贵客支付劳动酬劳。60、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能够不实施劳动协议法第四十三条的要求。用人单位解除职员劳动协议符正当律要求,但未征求工会意见的,能够事后补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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