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强化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上墙规程制度)

上传人:金诺****简谱 文档编号:457413239 上传时间:2024-04-18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江西省强化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上墙规程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江西省强化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上墙规程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江西省强化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上墙规程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西省强化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上墙规程制度)(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编号:_江西省强化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上墙规程制度)编 制:_审 核:_批 准:_实施日期:_年_月_日江西省强化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上墙规程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要求各地、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整合整治资源,着力形成打击非法的有生力量,努力构建尾矿库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销号的长效机制,制定年度尾矿库隐患排查制度、重大隐患整改制度、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治理销号制度、重点尾矿库领导干部挂点监管制度等制度。采取断然措施,彻底、有效地治理危库、险库和重大隐患尾矿库。全面推行赣州市经验,将本地区目前仍在治理中的危库、险库,逐座明确所在地县(区

2、)政府县(区)长负责挂牌督促限期整改,有关设区市政府组织整改验收消号,确保雨季安全渡汛;对本地区现有的病库,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市、县安监部门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督办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力争雨季前整改到位。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2、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要求各尾矿库整治成员单位密切部门之间的协作,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对企业尾矿库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或尾矿库属危库、险库的,或未通过安监部门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各级发改委、工信委(经贸委)不予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立项;国土资源(矿管)部门不予办理扩界,环

3、保部门加强对未建尾矿库乱排乱放尾矿的洗选加工厂或不履行环保“三同时”的建设项目的查处,对屡教不改、屡罚不整的,抄告国土资源和安监等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并抄告安监部门;安监部门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向公安部门、供电单位通告,同时,要对已运行而未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一律责令其停止运行;对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尾矿库,一律责令其停止建设施工或试运行;对未办理尾砂再利用安全许可手续的尾矿库,一律责令停止非法、违规取砂,造成严重隐患的,责令其停产整改;凡为非法、违法生产运行尾矿库、洗选加工厂或为乱排乱放尾矿的洗选加工厂提供矿石的矿山,一律责令其停产整顿

4、。3、分类监管,严格隐患销号。对尾矿库库容饱和、坝体失稳、防洪能力严重不足的危库、险库,确需通过改、扩建进行整治的,必须履行尾矿库安全设施建设 “三同时”程序,做好工勘和安全稳定性认证、预评价、编制尾矿库改、扩建整治设计,报省安监局审查批复后,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隐患整治工程结束,经省安监局组织验收,下达验收批复意见后,各级、各部门方可从台帐上予以危库、险库销号。对整改无望和长期停用的危库险库,按照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由主体责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和闭库设计,报省安监局审查批准后,由有资质的施工

5、单位施工、有资质的监理单位监理,经省安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实施闭库管理。省安监局验收批复下达后,各级、各部门方可从台帐上予以危库、险库销号。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库、险库,其隐患整治项目主要是加固坝体、完善排水设施的,在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尾矿库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价。安全评价结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市属以下企业的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设区市提出验收申请,经设区市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并书面报省安监局后,各级、各部门方可从台帐上予以危库、险库销号。市属以上的尾矿库,根据隶属关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中央驻赣单位或者省属集团公司提出申请,经中央

6、驻赣单位或省属集团公司组织审查验收并书面报省安监局后,各级、各部门方可从台帐上予以危库、险库销号。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4、完善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成员联络会议,通报有关整治情况,分析安全形势,拟定整治措施。要求各地、各单位及时掌握本地、本单位尾矿库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定期分析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找原因,提出对策措施。落实已建立的季报制度,及时按季上报整治情况。5、强化检查,全力保障安全度汛。要求各地、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切实抓好今年尾矿库度汛工作。一要防止出现两种倾向,在近两年来排查比较认真的地方,要防止出现麻痹思想;在近两年来排查不细的地方,要防止出现侥幸心理。二要扎扎实实地开展过细的汛前检查,督促企业消除隐患、加固坝体、维护好排洪设施、留有足够的调洪库容;三要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度汛方案、抢险预案,备足防洪、抢险物资器材,开展应急演练;四要落实企业和各级政府尾矿库度汛责任人,加强现场监管;五要组织力量对重点尾矿库度汛方案进行审查,及时发现纠正不足。来源: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第 4 页共 4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