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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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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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一、甲方负责组织丙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扶持落实丙方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原则建设。三、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自愿搬迁到置点,房号,安置房面积为平方米。安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1筹资金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未尽事宜,另行

2、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丙方(签字、手印):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2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_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_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政办发_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

3、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导和促进_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4.13万名搬迁移民中0.94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个搬迁家庭有1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二、工作措施(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一是周密准备,落实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各类要素调查论证,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经费,印制调查表格,做好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摸底

4、调查。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每个搬迁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电话以及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培训协议等情况。对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搬迁劳动力,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事行业类别、薪酬待遇、创业项目、带动就业情况;尚未就业创业的,要掌握其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意愿、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等,做到“调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三是做好信息录入。要及时将调查采集的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建立已就业和未就业人员电子化动态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准培训、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四是

5、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_年_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成期限:_年_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

6、1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实施面向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以职业大典为依据,鼓励通过项目制方式,在市场有明确需求、参加培训人员有明确就业方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明确就业项目的条件下,可不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限制,在全区及结对帮扶的广东江门市中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家庭子女,可按“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中期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接受为期1年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农业部门优先选择一批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返乡涉农

7、创业者等作为培训重点对象,定点定向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优先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扶贫部门负责对搬迁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负责通过帮助搬迁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科技部门负责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开展科技下乡促生产活动等专项培训活动。3.经费保障。由人社部门组织的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培训期间可给予参加培训人员适当食宿、交通等补助,所需资金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

8、局、扶贫办、教育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期限:_年(三)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一是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财政部门要按照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_市扶贫开发办公室_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崇人社发_号)文件要求,加快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作,落实相关补贴。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预留一定场所支持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对与搬迁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且搬迁劳动力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就业扶贫车间,按1000元/人的

9、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达不到_人社发_号文件要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但已被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范围和条件,并做好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作。二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就业。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并与搬迁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标准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其中,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10人以下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10人(

10、含本数)以上、20人以下的,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20人(含本数)以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可致富,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399户1023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_户9117人。搬迁至县城_镇安置点1134户4634人、_乡安置点1164户5204人。_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就

11、业2700人以上。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以上就业。二、工作步骤(一)第一阶段(_年_月_日至_月_日)1.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移民局局长和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部署。2.摸清底数。各乡(镇)对搬迁至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精准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于_月_日前将调查核实的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就业局。

12、3.强化宣传。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召集各用工单位和企业研究落实用工人数、用工标准、待遇等相关事项,制定并发放县内企事业单位用工宣传手册。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就业培训相关政策,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二)第二阶段(_年_月_日至_月_日)1.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各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按月更新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对已就业劳动力做好跟踪管理,对未就业劳动力进行岗位推荐,确保向每个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3个以上,并将就业服务全过程录入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确保一户至少有一人以上稳定就业。2.开

13、展就业创业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用工需求,针对性地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免费开展家政护工、挖掘机、电工、厨师等技能培训;县上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企业要对新招用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师带徒”培训,对有创业愿望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电商培训等,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_年计划开展家政护工培训300人,挖掘机、电工、焊工、厨师等培训600人,企业岗前培训1400人,乡村特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500人,创业电子商务培训200人。3.加强劳务合作,推荐输出就业。加大与劳务协作帮扶地区沟通协调,通过发布用工信息,举办易地搬迁专场招聘会等形

14、式,组织县外和劳务协作帮扶地区规模以上企业进场招聘,提供适合易地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努力向县外以及帮扶劳务协作地区输送1500名以上劳动力外出就业。4.建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扶贫点、扶贫基地并组建扶贫就业专班,吸纳就业。县上玉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要引导贵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辉公司等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力争吸纳500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县投促局要积极引进1-2家企业在易地扶贫搬迁居住点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力争吸纳200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各乡(镇)要依托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建立2-3个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力争吸纳200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5.扶持鼓励创业。各乡(镇)安置点以及县城集

15、中安置点,要利用临街门面等优势,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200名以上搬迁劳动者就近创业,并带动其他搬迁对象实现就业。6.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合理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困难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承担60%,用人单位承担40%。(安置期限除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7.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发包的重点工程,要督促施工企业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力争全县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10个以上,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达150名以上。8.实行就业服务窗口前移。_镇、_乡要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别设立就业服务窗口,每个窗口至少安置2-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相关就业创业服务工作。9.建立就业创业联盟。建立完善企业与求职人员的有效衔接机制。县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局、市场监管局、工商联、人社局要加强与县内企业联系,积极建立道真自治县就业创业联盟,开发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时时发布就业相关优惠政策和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对收集到的各类用工信息,各挂帮干部要及时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者进行宣传推荐,确保实现信息及时共享。10.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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