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会计系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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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题目: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研究论文名称: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研究 系、专业: 管理系会计学 学生姓名: 罗晶 指导教师: 聂新田 下达时间: 2010年1月 目 录摘 要1关键词1Abstract1Key words1前 言2一、个人所得税概述2(一)基本概念2(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3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3(一)课税模式不合理3(二)个人所得税率形式存在问题3(三)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存在缺陷3(四)税收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在缩小4三、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的建议5(一)建立综合所得税制模式5(二)调整个人所得税率形式6(三)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6(

2、四)优化社会政策配套体系的构筑7结束语8注 释8参考文献9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研究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日益增多,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制中重要性也增强。但是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并不完善,存在着分类课税有失公平和效率、税率设计不合理、费用扣除方式不科学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进行税制改革,重新确定扣除标准,重新设计税率结构,尽早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税率结构;费用扣除The Research on Consumummate of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Abstract: With the devel

3、opment of economy, and increase of personal income, personal income taxpayers raise progreaively, the importance of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n our country also enhanced. But the current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is not perfect, existing unfair taxation and the efficiency of classification, the u

4、nreasonable rate design, less scientific way of deduct and other issues.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we should reform the taxation system, to redefine the standard deduction, redesigned rate structure to improve our personal income tax system as soon as possible. Key words: Personal income tax; Assessm

5、ent model; Rate structure; Expense deduction前 言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个人所得税的税收额连年攀升,它在税收结构中的地位正日渐提高,目前已成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但是,我们同时也注意到,在聚拢更多的财政收入的同时,个人所得税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因此研究如何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有着极其积极的现实意义。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就是想从个人所得税制度本身出发,揭示制度设置上的漏洞,阐明个人所得税完善的必要性。个税的改革无论是对于纳税人还是政府都是有力的,通过个人所得税改革以期达到增强公平提高效率的目的。那么要想完善税制,应考虑哪些方面的问

6、题,才能保证实现成功改革是本论文想要研究的。笔者通过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开征近三十多年历程进行回顾,对现阶段个人所得税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归纳出了我国个税存在的问题,并对改革的方向和着手点提出了建议。一、个人所得税概述(一)基本概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人所得税是一国税制结构中的主题税种之一,是一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当代税制优化理论始终把个人所得税作为重要研究对象。1.个人所得税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的主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通过税收杠杠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引导和调整,同时还起到筹集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个人所得税最早于1799年在英国开征,经过20

7、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一个重要税种,目前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开征了这一税种。它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特别是经济发达的国家,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个人所得税在整个税制体制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第四大税种。2.个人所得税制度概念 税收制度是国家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规定的各项税收法律、条例、征收管理办法和税收管理体制的总称。税收制度的法律形式是税法,而税法是由若干基本要素课税对象、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等构成。个人所得税作为一个税种,也是由以上要素构成的。3.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对中国公民、居

8、民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应税所得和非中国居民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可以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三种类型。我国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就是将个人各项所得分成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不同的计征方法以及不同的费用扣除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基本上分为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两类。当今多数国家使用累进税率,而我国采用的是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分别适用九级和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于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

9、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均适用税率为20%的比例税率;在费用扣除方面我国采用的是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两种方法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扣除额为2000元,外籍人员每月扣除额为4000元。对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减除800元的费用;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我国个人所得税最早始于20世纪初,历史要晚于西方国家。早在晚清时,一些人学习介绍西方文化,引进所得税,清政府曾草拟所得税章程。中华民国成立后于1914年初公布了所得税条例,但由于当时社会大背景的动荡不安,使得所得税条例未真正得以实行,直到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后

10、,我国才真正开征了个人所得税。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法,其中也包括了个人所得税内容,这些都为新中国成立后个人所得税的确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1949年新中国成立,旧的个人所得税制遭废弃。由此时直至1980年的30年时间里,中国并没有建立独立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直到 l978年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为了解决来华工作的外国人的所得税问题,国家财税部门开始研究建立个人所得税制度。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并于同年开始实施。随后1994年l月28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

11、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此新条例对原来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将原来按照纳税人的类型分别设立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为一个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并从纳税人、征税项目、免税项目、费用扣除等方面加以完善,从而成为一部比较统一完整的个人所得税法。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一)课税模式不合理我国个人所得税从开征之初一直沿用分类所得税制模式,这在建国之初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那时我国个人收入偏低,收入来源单一化,税务机关的征管手段比较落后,也没有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因此采取分类所得税制,主要采取源泉扣缴的征收方式也是符合我国当时国情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

12、个人收入来源多元化,其内在的弊端也开始突现出来:(1)该模式是按税法列举的各项收入课税,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公民的收入来源愈来愈广泛,税法对多项应税收入不可能一一列举。(2)该模式缺乏公平性,难以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原则,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也难以调节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3) 分类所得税模式采用按月或次计征,对不同来源的所得采用不同的税率和费用扣除方法,年终不汇算清缴,容易引发偷税和避税行为。它会刺激纳税人通过分解收入、转移等手段达到多扣除、减少应税所得、降低税率或获得减免的目的。(4)该模式不利于对费用扣除额实行指数化管理。在分类所得税模式中,指数化管理将难以实现。因为

13、在物价水平波动的情况下,无法对费用扣除标准进行及时准确地调整,使税负水平保持相对稳定。 (二)税率级次多级差少和边际税率过高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率的设计上同时有两种税率,即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目前主要存在着税率级次过多、级差过小和边际税率过高的问题。我国的九级税率设计过于复杂,管理成本过高,应适当考虑减少级数。因为实际上只有前四个税率档次使用较为普遍,后五个税率档次只是为不足10%的高收入者设置的,基本上形同虚设,只是起象征性作用。同时,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高税率、多档次税率难以实现其既定调节目标。税率越高,被征税对象偷逃税的动机就越强,他们总是变化手段绕开如此高的税率,在现实中能运用这么

14、高的税率的实例也非常罕见。因此,为实现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分配职能,在负担政策选择上也要遵循低税率,宽税基的思路。在全球减税大趋势背景下,中国也应降低最高税率。这样,在加强高收入者调控力度的基础上,遵循比以往低的税率,使纳税人不感到“损失”太大,从而避免纳税人对收入的隐匿。我国个人所得税不同税率间级距狭窄,以工薪所得税率为例,最低级距之间为500元,最高级距为2万元,而我国由于最高边际税率形同虚设,所以此最高级距运用范围有限。倒是低税率涉及的500元、1500元以及3000元的低级距运用广泛。在目前的经济状况下,物价指数不断提高,工资水平也不断提高,税负的级距低,实际是使本来应该享受低税负的人群执

15、行了较高的税负。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制最高边际税率为45%,过高的边际税率会降低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对纳税人的行为带来扭曲。因此,边际税率过高容易引起人才、资金外流,也不容易吸引国外优秀人才来华工作。(三)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存在缺陷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分类税制模式决定我国的扣除是分项差别扣除,对以不同来源取得的收入的费用扣除基本上都是实行定额(或定率)综合扣除的方法。具体为对工薪所得实行统一的定额2000元(涉外人员为4000元)的扣除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按成本、费用及损失扣除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适用工薪税率的按照工薪的扣除标准,适用个体工商户税率的按个体工商户的扣除标准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800元的定额或20%的定率扣除财产转让所得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不扣。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费用扣除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内容十分详细,但仔细进行分析不难得到如下结论,即我国个人所得税并未从纳税人角度设计费用扣除制度,严重缺乏对纳税主体的关照,不具人性化和公平性,具体表现如下:1.没有体现物价水平差异我国经济发展很快,居民的工资增长也很快。但我们应该注意到,纳税人的基本生活费用也在相应增加,居民基本生活费用的提高不仅有经济发展的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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