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54553991 上传时间:2023-11-0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7.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程序受理机构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大中型人防工程项目、法定义务外非人防部门投资建设的大型人防工程项目以及核五级(含)以上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项目。未设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国家重点城市,经国家、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单建掘开式、坑(地)道式人民防空工程和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项目。法律依据1.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01国人防办第11号2.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申报材料1.浙江省人防工程质

2、量监督注册登记表(表1,1份);2.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表2,1份);3.设计、施工、(人防)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及其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1份);5.人防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单间式人防工程提供,1份)6.经审查批准的平时、战时人防工程建筑平面施工图等(1份)。办理流程1.建设单位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到质监站;2.质监站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3.对不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签发“人防工程报监补充资料通知单”,由报监单位重新申报。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受理地址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四号)或当地人防办审批窗口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联系方式0571-898206560571-85211350(传真)相关下载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基本情况登记表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流程图建设单位申请省人防质监站初审是否签发“人防工程报监补充资料通知单”签发“浙江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书”质监站决定是否受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